小编是没有丢失过身份证,如果一些人在对于丢失身份证之后的补办流程上不清楚的,所以小编有必要给您讲一下,身份证到期换证流程是怎样的?根据相关的规定,补办身份证需要准备户口本到当地的政府机关去进行补办,详情请看下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公民申、换(包括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补领居民身份证,应持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照相、采集指纹信息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一)申领居民身份证
1、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应申领居民身份证。
2、须提供的材料:
(1)《户口簿》;
(2)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3、持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履行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并交纳证件工本费10元。
(二)补领居民身份证
1、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领身份证。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内仍未找到居民身份证的,应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补领新证。
2、须提供的材料:
(1)《户口簿》;
(2)本人单位或居委会证明材料;
(3)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3、持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履行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并交纳证件工本费20元。
(三)换领居民身份证
1、公民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变更内容、污损或残缺不能辩认的,也可申报换领新证。
2、须提供的材料:
(1)属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变更内容、污损或残缺不能辩认的:
①《户口簿》及原居民身份证;
②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2)属迁移变动的:
①《迁移证》及原居民身份证;
②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持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履行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并交纳证件工本费10元。
本篇文章就是给您介绍了对于身份证补办的一些具体事宜以及流程,我们全国各地大体上的身份证补办的流程基本上就是这些,如果你还要有一些其他的疑问的话,尤其是在看过本篇文章讲述的身份证到期换证流程是怎样的,那么请随时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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