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扣除员工代通知金信函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05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40人
专家导读 如果员工没有通知企业立即离开工作岗位,且没有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是不能扣员工工资的,如果员工没有通知企业立即离开工作岗位,且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该以工资额度进行赔偿企业损失。这个时候,公司就需要扣除员工的代通知金,代通知金信函,就起到一个通知的作用。

{ArticleTitle}

一、公司扣除员工代通知金信函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如果员工没有通知企业立即走了,且没有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是不能扣员工工资的,如果员工没有通知企业立即走了,且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该以工资额度进行赔偿企业损失。这个时候,公司就需要扣除员工的代通知金,代通知金信函,就起到一个通知的作用。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我们通常说的代通知金,就是用人单位在按照上述规定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给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所以,赔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支付给劳动者一定数额的金钱。

二、需要注意的是:

1、并不是只要单位辞退员工,就要给经济补偿。在员工有法定过错的情况下(比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并不是给了经济补偿就可以辞人。单位辞退员工要有合法理由。如果没有理由,员工可以要求双倍于经济补偿的赔偿(2N),【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至于代通知金,只适用于第四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况(因病超过医疗期,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单位解除合同又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必须支付。

我国劳动合同法当中第40条明确的规定了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之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就可以和他解除劳动合同,除此之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在支付之前存在着一个代通知金信函,起到一个通知的作用。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8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拓展阅读

· 年普法人次15亿+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1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司扣除员工代通知金信函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50****15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5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4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3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1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2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1****46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6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1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8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3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8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1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1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0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企业能否扣除员工代通知金?
1、看是否给企业造成了损失。2、员工没有通知企业走了,没有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不能扣员工工资的。3、员工没有通知企业立即走了,给企业造成损失,应该赔偿企业损失,如果工资额不能相抵,应该向劳动部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追加赔偿。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扣除员工代通知金相关规定有什么?
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替这个提前通知期,主要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在失业时重新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的利益,代通知金按劳动者上月工资支付。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您好,我半年前委托一位法律人士帮我办理一起财务纠纷案件,现在想换人,请问委托代理合同解除函怎么写?
[律师回复] 解除/终止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 邮编: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 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 为 。现由于其他原因,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为此,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 年 月 日签订《 委托代理合同》。
2、 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退还甲方缴纳的律师费 30000元 。(注:乙方实际收取律师费计人民币 30000元 )。同时,甲方退还乙方为该笔律师费出具的发票。
3、 乙方办理案件所需的调查复印查档差旅及其他开支计人民币 由甲方承担。
4、 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即终止代理关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务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5、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将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6 份(已交法院的 0 份除外)返还乙方(注:乙方已经返还)。
6、乙方仍对甲方所委托事务有保密义务,该义务不因甲乙双方代理关系终止而终止。
7、 双方就委托事务无争议,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双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负责,如有损失各自承担,并不争议。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主办律师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1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司扣除员工代通知金的情况都有什么?
我们大家都知道劳动合同方面的事情,我们几乎每一个人都会有涉及到劳动合同。对于劳动合同我们大家都知道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告知员工然后辞退员工的话用人单位是需要给员工赔偿代通知金的。那么公司扣除员工代通知金的情况都有什么?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扣离职员工代扣通知金是合理的吗?
合同是双方最好的佐证,如果员工未告知便离职,那么单位是有权按照相关条例进行扣除一定的费用的,若合同上也有明确标明,那么是合理的。如果合同上并未有相关条例,而且员工是告知单位离职,则这一做法是不合理的,可以申请劳动部门进行仲裁。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本来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现在因为双方产生买卖合同纠纷我想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想找个代理律师发律师函,所以我想看看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律师函范本是什么?
[律师回复] 致XXX:
XX律师事务所接受杨XX先生委托,就杨XX与你二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事宜,根据杨XX的要求,特向你二人致函如下:
杨XX在2016年4月9日通过中介方郑州XX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国基路分公司与你二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你二人将共同所有的位于郑州市金水区XX街XX号9号楼1单元XX的房屋以125万的价格出售给杨XX,该《房屋买卖合同》关于房屋状况、付款方式、房屋的抵押及需解押的办理方式、各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都做了详细约定,合同约定该房屋的解押款45万元,由杨XX和你二人共同解押,杨XX提供解押款25万元,你二人提供解押款20万元,利息由你二人承担。合同签订后,杨XX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当天支付了33500元,其中购房定金20000元,购房佣金及代办费13500元,杨XX又及时履行合同义务。后房屋中介方通知杨XX,说你二人要求变更合同,不想按原合同继续履行义务,要求买方杨XX全额提供解押款45万元。杨XX得知消息后,专门从外地来到了郑州找你二人商谈,确定消息是否真实,在双方交谈中,你二人明确提出不按原合同履行,要单方变更合同,要求威全额提供解押款45万元,杨XX表示必须按照合同履行,不同意你二人单方提出的变更合同意见。
鉴于你二人单方提出变更合同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了杨XX的合法权益,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现杨XX正式向你二人提出如下要求:
1、请你二人受到此函后,按照合同约定共同办理房屋解押手续,继续履行合同。
2、若你二人在受到此函后7日内未按照合同履行解押手续,则7日后,杨XX正式要求解除该《房屋买卖合同》,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由你二人承担。
综上所述,代理律师认为,你二人与杨XX签订的有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且杨XX已按照合同约定,积极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现你二人单方提出变更合同,已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侵害了杨XX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杨XX的财产损失。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你二人的行为已严重违法法律规定,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杨XX有权利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你二人承担违约责任。
请你二人在收到该函后,及时与杨XX或者代理律师联系,协商处理该房屋买卖事宜,否则,XX律师事务所将按照杨XX要求,依法代理其对你二人提起诉讼,由此将引发对你二人极为不利的后果。望你二人妥善处理此事为宜。
特次函告!
恭祝商祺!
XX律师事务所
杨XX XX 律师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1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员工自离需要扣代通知金吗
有些员工选择自愿从公司离职,他们可能会认为应该得到相应的代通知金,那么有必要来讲述一下,如果员工自愿离职的,需要扣除代通知金吗?根据劳动法规定,除非员工属于被离职的,公司才应该对劳动者给予代通知金。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员工借款怎么扣除?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员工借款直接在薪资里扣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执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出具扣除清单,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留够必要的生活费用。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
我同事昨天被开除的,我们老板的办事效率实在是太高了,咨询下员工即辞即走可以扣代通知金吗
[律师回复] 对于劳动者而言,没有代通知金一说,劳动者无需缴纳。劳动者即辞即走,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公司扣除员工代通知金信函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