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婚后财产有什么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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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婚后财产的规定是,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

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婚后财产有什么规定?

一、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婚后财产有什么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并提出22条具体意见,其中第6条与现行婚姻法冲突,不再适用,其余各项还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时的依据,

二、具体包括: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作者按:我认为此规定不太公平,如一方财产为5,另一方财产为3,差额应为2,财产为5的一方给对方2,财产少的一方变为5,财产多的一方变为3,是又不公平了。这是立法者的一个失误,但合理了又不合法,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条与该解释冲突,所以不再适用)

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在我们国家,新婚姻法一直以来都非常引起人们的关注,因为婚姻法就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实际上关于这个婚后财产分割遵循的是,有利于生活和平等分割的原则,当然这个前提是分割财产必须确实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如果个人的话是不能够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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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主要包括:1、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3、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出发,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实际价值。4、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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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新婚姻法怎么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新婚姻法怎么分割财产
[律师回复]
一、新婚姻法怎么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新婚姻法怎么分割财产不离婚也可以分割财产新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根据以前的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财产分割是以离婚为目的的。不离婚的,不能分割夫妻财产。但是,由于婚外情的增加,一些有婚外情的人将夫妻财产赠送给心仪的第三者,严重损害了夫妻一方的利益。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解决了这一难题,规定有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割夫妻财产而不用离婚。
二、新婚姻法怎么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新婚姻法怎么分割财产房屋增值部分不分割新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时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三、新婚姻法怎么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新婚姻法怎么分割财产婚内赠与房屋可撤销新婚姻法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项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四、新婚姻法怎么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新婚姻法怎么分割财产父母购买房屋为个人财产新婚姻法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五、新婚姻法怎么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新婚姻法怎么分割财产共同还贷房屋可得补偿新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六、新婚姻法怎么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新婚姻法怎么分割财产离婚财产协议可反悔新婚姻法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书,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后才生效。没有协议离婚的,一方还可以对分割协议反悔,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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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婚姻法财产分割的规定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由且不损害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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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婚姻法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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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新婚姻法对夫妻分割财产的新规定?
[律师回复] 2001年,刘新经朋友介绍结识了A,双方恋爱不久就产生了结婚的念头。为了准备婚房,刘新通过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同年底,刘新拿到了房产证,产权人是他个人。2002年年初,刘新与A喜结良缘。婚后夫妻二人决定齐力还贷。随着婚姻生活日趋平淡,两人渐渐觉得彼此并不适合对方,常因琐事争吵,最终导致感情破裂,并决定今年离婚。在离婚过程中,双方为房屋的分割发生了纠纷。A认为,自己参与了房屋的还贷,因此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目前已经增值,应当平分。而刘新则认为,房子是他个人买的,产权人是自己,A无权要求分房。A无奈,只得求助南京市第三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公证员剖析:我国新规定,一方的为个人财产。由于房屋是刘新在婚前所购,且房产证上也只有他一人的名字,因此房屋属于刘新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无权要求分割。针对A退一步要求享有房产增值的部分收益时,公证员认为她是否有权分割,取决于他们的共同还贷或其他共同劳务是否是房屋增值的主要原因。如果二人通过房屋装修使房屋增值,A就有权分割增值收益。反之,如果房屋增值是纯自然原因,A将无权分割。公证员给读者提供了两条避免产生矛盾的途径,一是婚后将夫妻双方的名字均写到房产证上,这样,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平分,而增加名字,只要到房产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就可以了。二是婚前双方就到公证处对房屋做婚前财产约定公证,明确房屋归某一方所有,因房屋发生的债务、收益与另一方无关。(文中人物系化名)通讯员许胤奕陈钟实习生范媛培记者徐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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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财产分割规定?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主要包括:1、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3、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出发,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实际价值。4、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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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2017年新婚姻法财产分割问题
[律师回复]
一、2017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1、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3、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所以就算认定是婚前个人财产,也有可能会失去房屋的所有权。
二、哪些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综上所述,2017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分割的原则和共同财产分割有所不同,婚前财产往往属于个人财产部分,对于个人财产,分割的时候还归个人所有。如果是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还贷,则房子增资部分和还贷部分应该按照一定比例折算给对方,这个处理是比较复杂的,通常会由律师协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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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认定婚前财产时,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要点 1、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2、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3、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无论该财产处于什么形态,都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意识不到哪些财产是属于自己的个人婚前财产,从而离婚时,将其部分或者全部都拱手送给了对方,造成自己巨大的物质损失。因此,你可以委托一个专业的律师理清你的财产状况,在离婚时为你争取更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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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认定婚前财产时,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要点 1、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2、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3、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无论该财产处于什么形态,都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意识不到哪些财产是属于自己的个人婚前财产,从而离婚时,将其部分或者全部都拱手送给了对方,造成自己巨大的物质损失。因此,你可以委托一个专业的律师理清你的财产状况,在离婚时为你争取更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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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分割离婚财产,可以根据夫妻的共同财产情况,逐一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以免出现遗漏,离婚后产生纠纷。诉讼分割离婚财产,法院判决离婚财产纠纷,一般遵循以下原则:1、1、男女平等原则。2、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3、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5、倾向无过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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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能怎么分割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1、婚前个人购房,婚后按揭还款,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的个人,房屋增值有补偿。
案例
2006年初,小王拿出自己全部积蓄,再加上父母支援,靠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小户型房子。2006年底,小王与小李结婚后搬到新房居住,两人一起承担月供,1年后小王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但如今双方闹起离婚,小李主张房子本是婚后取得的,应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小王主张房子是其婚前个人财产,现在房屋增值了2倍,也与小李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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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文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第1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律师解读
大家都知道,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机械地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买房屋的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证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因此,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
对于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的增值,应结合共同还贷的款项以及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由房屋所有人给对方相应补偿。
本案中,房屋应归小王所有,但应结合夫妻共同还贷的数额占总购房款的比例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并根据保护女方权益的原则,由小王给予小李相应补偿。
2、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案例
小赵结婚前购买了500克黄金,小赵与小刘结婚数年后,这些黄金的价格已经涨了2倍多。黄金这些年的增值,小刘有份吗?
《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原文
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解读
《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解释
(二)中也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前财产本身产生的增值(如黄金、房屋涨价)或者孳息(如存款利息)等收益,如何处理往往存在争议。
《解释三》第五条规定是对“孳息属于物的所有人”之民法基本原则的诠释,同时也避免了实际中财产收益是否属于“投资收益”的纷争。即今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无论是“投资”性质还是“自用”性质或二者兼而有之,均在所不问,该财产在婚姻期间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案中,小赵婚前买的黄金,在婚后价值增高,但增值仍属于小赵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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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婚姻法财产分割的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关于新婚姻法财产分割的问题问题解答如下,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既然两个人能够共同相识最后决定步入到婚姻的殿堂当中,说明对方身上有些东西就是自己所需求的。其实有很多夫妻当初离婚真的就是因为吵了架,或者正在气头上一时冲动做出的决定的,离婚后又复婚的夫妻这也是比比皆是的。但可能对于复婚的夫妻也有少数人比较关注新婚姻法关于复婚财产的依据是什么 那么,复婚后,财产的归属是怎样的呢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可以看出,复婚前的财产应当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其中,婚前财产在婚后未作特别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离婚后仍归一方所有。所以,复婚财产的这个问题也很好理解的,在离婚这段期间的个人收入不属于共同财产,财产的问题不会随着复婚就发生本质的转变的。即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19条
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关于新婚姻法财产分割的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关于新婚姻法财产分割的问题问题解答如下,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既然两个人能够共同相识最后决定步入到婚姻的殿堂当中,说明对方身上有些东西就是自己所需求的。其实有很多夫妻当初离婚真的就是因为吵了架,或者正在气头上一时冲动做出的决定的,离婚后又复婚的夫妻这也是比比皆是的。但可能对于复婚的夫妻也有少数人比较关注新婚姻法关于复婚财产的依据是什么 那么,复婚后,财产的归属是怎样的呢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可以看出,复婚前的财产应当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其中,婚前财产在婚后未作特别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离婚后仍归一方所有。所以,复婚财产的这个问题也很好理解的,在离婚这段期间的个人收入不属于共同财产,财产的问题不会随着复婚就发生本质的转变的。即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19条
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新婚姻法中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律师回复] 对于新婚姻法中婚后财产怎么分割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新婚姻法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随着新婚姻法的实施,以前的婚前个人财产经过一段时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条款被取消。因此,婚后财产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平均分配。但是由于生活的复杂性,生活中的夫妻双方很难达到条件相等的情况,总会发生一方较弱、一方出轨、一方家暴等等情况。因此,在分割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时,按照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方便生活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婚后财产分割并非像法律规定的那么简单,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二、婚后财产如何分割的例外情况
随着房价的高涨,很多男女在结婚时会将房子作为考虑的重要条件,导致正常的婚恋观受到严重冲击。离婚夫妻房产分割时,也会遭遇到种种难题,造成不公现象的发生。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后取得房产的一种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
1、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2、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三、哪些财产是婚后个人财产,哪些财产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一)、哪些财产是婚后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财产如未约定归属的,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
1、 一方婚前的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3、 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以上财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在转化为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不计入分割范围。
(二)、哪些财产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分割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 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6、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7、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8、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9、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出孳息和自然增之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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