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程序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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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程序有挂牌公告发布,竞买人提交申请文件,竞买人勘察现场,竞买人报名,确认竞买资格,组织挂牌活动,竞买人报价,确认报价。对于具体的问题需要按照国家的有关程序进行,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以及权益。
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程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程序有哪些

一、挂牌公告发布

挂牌公告至少在挂牌开始日前20日发布,公布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挂牌的时间、地点等;

二、竞买人提交申请文件

竞买人向泾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申请购买挂牌文件;

三、竞买人勘察现场

竞买人勘察现场,泾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负责解答有关土地使用权相关事宜;

四、竞买人报名

竞买人按挂牌公告的规定持有关资料向泾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报名;

五、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人向泾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经审核确定其竞买资格,核发竞买资格确认书,领取竞买报价单;

六、组织挂牌活动

泾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按照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挂牌活动。挂牌活动应当由土地招标挂牌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并邀请泾县公证处到现场进行监督公证。

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泾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将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七、竞买人报价

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应当填写报价单报价。

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单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不按规定填写报价单的;

3、报价单填写人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4、竞买申请人报价低于挂牌起始价的;

5、竞买申请人报价低于当前最高报价的;

6、竞买申请人报价不符合增加幅度要求的;

7、竞买申请人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八、确认报价

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继续接受新的报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九、挂牌截止

1、挂牌截止应当由挂牌主持人主持确定。设有底价的,出让人应当在挂牌截止前将密封的挂牌底价交给挂牌主持人,挂牌主持人现场打开查阅。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挂牌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现场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2、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属于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并宣布现场竞价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后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⑴ 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成交,该报价者为竞得人;

⑵ 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且最高出价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成交,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⑶ 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不成交。

十、现场竞价

1、现场竞价应当由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取得该宗地挂牌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按下列程序举行:

⑴ 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宣布现场竞价开始。现场竞价的起始价为挂牌活动截止时的最高报价。

⑵ 参加现场竞价的竞买人应当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或报价。

⑶ 挂牌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⑷ 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再应价,且该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竞得人。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终止,应当按规定重新组织出让。

土地使用权对于当事人的利益维护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实际的运用中,肯定会存在着问题,所以自己对于土地使用权的有关法律应该有足够的认识,但是具体的问题解决更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案件审定需要时间来限制,所以自己应该尽快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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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挂牌活动。挂牌活动应当由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
一、公布挂牌信息
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挂牌人将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地点挂牌公布。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二、竞买人报价
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应当填写报价单报价。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用计算机系统报价。
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单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不按规定填写报价单的。
(3)报价单填写人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确认报价
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继续接受新的报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四、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应当由挂牌主持人主持确定。设有底价的,出让人应当在挂牌截止前将密封的挂牌底价交给挂牌主持人,挂牌主持人现场打开密封件。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一)挂牌结束。
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活动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1)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出让成交,最高挂牌价格的出价人为竞得人。
(2)最高挂牌价格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出让不成交。
(二)现场竞价。
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属于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并宣布现场竞价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现场竞价
现场竞价应当由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取得该宗地挂牌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按下列程序举行:
(1)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宣布现场竞价开始。现场竞价的起始价为挂牌活动截止时的最高报价增加一个加价幅度后的价格。
(2)参加现场竞价的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或报价。
(3)挂牌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4)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出价,且该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落槌表示现场竞价成交,宣布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竞得人。成交结果对竞得人和出让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终止。
在现场竞价中无人参加竞买或无人应价或出价的,以挂牌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低于挂牌出让底价者除外。
六、签订《成交确认书》
确定竞得人后,挂牌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挂牌人或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成交确认书》应包括挂牌人与竞得人的名称,出让标的,成交时间、地点、价款,以及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地点等内容。
《成交确认书》对挂牌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挂牌过程应当制作挂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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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挂牌出让的程序有哪些
[律师回复] 挂牌是土地公开出让的重要方式,其程序如下:
一、发布挂牌公告,出让人至少在挂牌开始日前20天发布挂牌公告,公布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挂牌时间、地点。
二、出示挂牌文件,在挂牌公告规定时间内出示挂牌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
三、受理竞买申请,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竞买人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另有规定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四、审查挂牌资格,根据挂牌文件要求,对竞买人的开发资质、诚信纪录等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五、挂牌,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和交易场所,出让人将宗地的地块情况、最新报价情况等信息挂牌公告,并不断接受新的报价、更新显示挂牌报价。
六、揭牌,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确定竞买人,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缴纳定金。
七、公布成交结果,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挂牌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并退还竞买保证金。
八、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应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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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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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程序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呢 一、适用范围 (一)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投性的项目用地; (二)原经划拨,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一)政府批复; (二)挂牌出让申请; (三)收回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四)测量蓝图及电子文件; (五)国有土地使用证; (六)其他所需资料。 三、办理程序 (一)、前期工作 1、由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办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 2、土地勘测规划室出具收回地块的1:500地形图; 3、县规划局出具收回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4、委托地价评估机构评估拟挂牌地块的地价并出具评估报告; 5、县政府拟定挂牌地块的出让底价、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报县土委会、市土委会组审定; 6、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制定挂牌出让文件,包括: (1)挂牌公告; (2)竞买须知; (3)宗地图; (4)《竞买申请书》; (5)《报价单》; (6)《成交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8)其他资料。 (二)操作程序 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组织挂牌出让工作。具体操作如下: (1)在挂牌前20天向社会发出公告,挂牌公告在当地主要报刊、电视台和网站发布; (2)在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咨询、接受申请、审查,竞买资料; (3)竞买人的资格经认可后,交竞买保证金,填写《竞买申请书》; (4)公告期满后,开始挂牌竞价(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在挂牌期内,接受竞买人的报价,填写《报价单》; (6)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审查确认最新报价后,更新竞买价格; (7)挂牌截止后,根据报价结果确定竞得人; (8)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9)在网站发布挂牌结果,并退回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 (10)国土局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的约定,收缴税费。 (三)后期工作 (1)挂牌结束后,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将《确认书》附本及有关资料,移交局用地股,完善手续; (2)国土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或用地批准文件; (3)竞得人按出让合同付清地价款及有关税费后,凭批准文件或收费凭据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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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程序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呢
[律师回复]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程序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呢
一、适用范围
(一)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投性的项目用地;
(二)原经划拨,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一)政府批复;
(二)挂牌出让申请;
(三)收回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四)测量蓝图及电子文件;
(五)国有土地使用证;
(六)其他所需资料。
三、办理程序
(一)、前期工作
1、由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办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
2、土地勘测规划室出具收回地块的1:500地形图;
3、县规划局出具收回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4、委托地价评估机构评估拟挂牌地块的地价并出具评估报告;
5、县政府拟定挂牌地块的出让底价、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报县土委会、市土委会组审定;
6、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制定挂牌出让文件,包括:
(1)挂牌公告;
(2)竞买须知;
(3)宗地图;
(4)《竞买申请书》;
(5)《报价单》;
(6)《成交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8)其他资料。
(二)操作程序
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组织挂牌出让工作。具体操作如下:
(1)在挂牌前20天向社会发出公告,挂牌公告在当地主要报刊、电视台和网站发布;
(2)在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咨询、接受申请、审查,竞买资料;
(3)竞买人的资格经认可后,交竞买保证金,填写《竞买申请书》;
(4)公告期满后,开始挂牌竞价(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在挂牌期内,接受竞买人的报价,填写《报价单》;
(6)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审查确认最新报价后,更新竞买价格;
(7)挂牌截止后,根据报价结果确定竞得人;
(8)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9)在网站发布挂牌结果,并退回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
(10)国土局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的约定,收缴税费。
(三)后期工作
(1)挂牌结束后,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将《确认书》附本及有关资料,移交局用地股,完善手续;
(2)国土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或用地批准文件;
(3)竞得人按出让合同付清地价款及有关税费后,凭批准文件或收费凭据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流程是?
[律师回复]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程序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呢 一、适用范围 (一)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投性的项目用地; (二)原经划拨,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一)政府批复; (二)挂牌出让申请; (三)收回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四)测量蓝图及电子文件; (五)国有土地使用证; (六)其他所需资料。 三、办理程序 (一)、前期工作 1、由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办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 2、土地勘测规划室出具收回地块的1:500地形图; 3、县规划局出具收回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4、委托地价评估机构评估拟挂牌地块的地价并出具评估报告; 5、县政府拟定挂牌地块的出让底价、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报县土委会、市土委会组审定; 6、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制定挂牌出让文件,包括: (1)挂牌公告; (2)竞买须知; (3)宗地图; (4)《竞买申请书》; (5)《报价单》; (6)《成交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8)其他资料。 (二)操作程序 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组织挂牌出让工作。具体操作如下: (1)在挂牌前20天向社会发出公告,挂牌公告在当地主要报刊、电视台和网站发布; (2)在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咨询、接受申请、审查,竞买资料; (3)竞买人的资格经认可后,交竞买保证金,填写《竞买申请书》; (4)公告期满后,开始挂牌竞价(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在挂牌期内,接受竞买人的报价,填写《报价单》; (6)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审查确认最新报价后,更新竞买价格; (7)挂牌截止后,根据报价结果确定竞得人; (8)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9)在网站发布挂牌结果,并退回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 (10)国土局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的约定,收缴税费。 (三)后期工作 (1)挂牌结束后,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将《确认书》附本及有关资料,移交局用地股,完善手续; (2)国土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或用地批准文件; (3)竞得人按出让合同付清地价款及有关税费后,凭批准文件或收费凭据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国有土地挂牌出让程序都是有哪些
[律师回复] 国有土地挂牌出让程序主要有以下5种:
1、土地交易的招标可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土地市场载体、媒体等形式发布招标公告而进行的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向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出招标书面邀请进行的招标。
招标人应是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土地交易机构。
2、属于下列情况的土地交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1)具有特定的社会、公益建设条件或其他综合目标的;
(2)土地用途有严格限制,可能仅少数单位或个人有受让意向的。
对土地使用者有资格限制或特别要求的,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对符合条件的用地申请者进行邀请招标。
3、采用招标方式进行土地交易的,投标人少于三人的,招标结果无效,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或转换为拍卖、挂牌出让方式。
4、招标人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日前20日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书。
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补充或撤回公告的,并在开标日不少于3日前告知当事人。
5、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标书。投标人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书面签字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个人的,由投标人签名。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将标书密封投入指定标箱,并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按周边土地市场价5%收取。
招标公告中告知允许邮寄标书的,投标人应当挂号邮寄,并以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收到标书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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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挂牌出让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发布挂牌公告,二、出示挂牌文件,三、受理竞买申请,四、审查挂牌资格,五、挂牌,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和交易场所,更新显示挂牌报价。七、公布成交结果,八、签订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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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流程有哪些?
[律师回复]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程序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呢 一、适用范围 (一)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投性的项目用地; (二)原经划拨,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一)政府批复; (二)挂牌出让申请; (三)收回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四)测量蓝图及电子文件; (五)国有土地使用证; (六)其他所需资料。 三、办理程序 (一)、前期工作 1、由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办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 2、土地勘测规划室出具收回地块的1:500地形图; 3、县规划局出具收回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4、委托地价评估机构评估拟挂牌地块的地价并出具评估报告; 5、县政府拟定挂牌地块的出让底价、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报县土委会、市土委会组审定; 6、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制定挂牌出让文件,包括: (1)挂牌公告; (2)竞买须知; (3)宗地图; (4)《竞买申请书》; (5)《报价单》; (6)《成交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8)其他资料。 (二)操作程序 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组织挂牌出让工作。具体操作如下: (1)在挂牌前20天向社会发出公告,挂牌公告在当地主要报刊、电视台和网站发布; (2)在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咨询、接受申请、审查,竞买资料; (3)竞买人的资格经认可后,交竞买保证金,填写《竞买申请书》; (4)公告期满后,开始挂牌竞价(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在挂牌期内,接受竞买人的报价,填写《报价单》; (6)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审查确认最新报价后,更新竞买价格; (7)挂牌截止后,根据报价结果确定竞得人; (8)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9)在网站发布挂牌结果,并退回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 (10)国土局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的约定,收缴税费。 (三)后期工作 (1)挂牌结束后,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将《确认书》附本及有关资料,移交局用地股,完善手续; (2)国土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或用地批准文件; (3)竞得人按出让合同付清地价款及有关税费后,凭批准文件或收费凭据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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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流程有哪些
[律师回复]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程序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呢 一、适用范围 (一)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投性的项目用地; (二)原经划拨,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一)政府批复; (二)挂牌出让申请; (三)收回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四)测量蓝图及电子文件; (五)国有土地使用证; (六)其他所需资料。 三、办理程序 (一)、前期工作 1、由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办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 2、土地勘测规划室出具收回地块的1:500地形图; 3、县规划局出具收回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4、委托地价评估机构评估拟挂牌地块的地价并出具评估报告; 5、县政府拟定挂牌地块的出让底价、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报县土委会、市土委会组审定; 6、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制定挂牌出让文件,包括: (1)挂牌公告; (2)竞买须知; (3)宗地图; (4)《竞买申请书》; (5)《报价单》; (6)《成交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8)其他资料。 (二)操作程序 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组织挂牌出让工作。具体操作如下: (1)在挂牌前20天向社会发出公告,挂牌公告在当地主要报刊、电视台和网站发布; (2)在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咨询、接受申请、审查,竞买资料; (3)竞买人的资格经认可后,交竞买保证金,填写《竞买申请书》; (4)公告期满后,开始挂牌竞价(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在挂牌期内,接受竞买人的报价,填写《报价单》; (6)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审查确认最新报价后,更新竞买价格; (7)挂牌截止后,根据报价结果确定竞得人; (8)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9)在网站发布挂牌结果,并退回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 (10)国土局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的约定,收缴税费。 (三)后期工作 (1)挂牌结束后,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将《确认书》附本及有关资料,移交局用地股,完善手续; (2)国土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或用地批准文件; (3)竞得人按出让合同付清地价款及有关税费后,凭批准文件或收费凭据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流程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流程是怎样的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挂牌活动。挂牌活动应当由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
一、公布挂牌信息
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挂牌人将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地点挂牌公布。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二、竞买人报价
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应当填写报价单报价。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用计算机系统报价。
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单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不按规定填写报价单的。
(3)报价单填写人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确认报价
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继续接受新的报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四、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应当由挂牌主持人主持确定。设有底价的,出让人应当在挂牌截止前将密封的挂牌底价交给挂牌主持人,挂牌主持人现场打开密封件。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一)挂牌结束。
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活动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1)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出让成交,最高挂牌价格的出价人为竞得人。
(2)最高挂牌价格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出让不成交。
(二)现场竞价。
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属于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并宣布现场竞价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现场竞价
现场竞价应当由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取得该宗地挂牌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按下列程序举行:
(1)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宣布现场竞价开始。现场竞价的起始价为挂牌活动截止时的最高报价增加一个加价幅度后的价格。
(2)参加现场竞价的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或报价。
(3)挂牌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4)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出价,且该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落槌表示现场竞价成交,宣布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竞得人。成交结果对竞得人和出让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终止。
在现场竞价中无人参加竞买或无人应价或出价的,以挂牌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低于挂牌出让底价者除外。
六、签订《成交确认书》
确定竞得人后,挂牌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挂牌人或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成交确认书》应包括挂牌人与竞得人的名称,出让标的,成交时间、地点、价款,以及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地点等内容。
《成交确认书》对挂牌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挂牌过程应当制作挂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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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挂牌吗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不需要挂牌的,只是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次转移的一种行为。可以使用出售、交换、赠与的方式进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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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流程是怎么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流程是怎么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流程是怎样的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挂牌活动。挂牌活动应当由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
一、公布挂牌信息
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挂牌人将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地点挂牌公布。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二、竞买人报价
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应当填写报价单报价。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用计算机系统报价。
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单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不按规定填写报价单的。
(3)报价单填写人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确认报价
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继续接受新的报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四、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应当由挂牌主持人主持确定。设有底价的,出让人应当在挂牌截止前将密封的挂牌底价交给挂牌主持人,挂牌主持人现场打开密封件。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一)挂牌结束。
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活动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1)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出让成交,最高挂牌价格的出价人为竞得人。
(2)最高挂牌价格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出让不成交。
(二)现场竞价。
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属于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并宣布现场竞价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现场竞价
现场竞价应当由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取得该宗地挂牌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按下列程序举行:
(1)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宣布现场竞价开始。现场竞价的起始价为挂牌活动截止时的最高报价增加一个加价幅度后的价格。
(2)参加现场竞价的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或报价。
(3)挂牌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4)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出价,且该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落槌表示现场竞价成交,宣布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竞得人。成交结果对竞得人和出让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终止。
在现场竞价中无人参加竞买或无人应价或出价的,以挂牌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低于挂牌出让底价者除外。
六、签订《成交确认书》
确定竞得人后,挂牌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挂牌人或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成交确认书》应包括挂牌人与竞得人的名称,出让标的,成交时间、地点、价款,以及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地点等内容。
《成交确认书》对挂牌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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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流程是要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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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挂牌活动。挂牌活动应当由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
一、公布挂牌信息
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挂牌人将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地点挂牌公布。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二、竞买人报价
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应当填写报价单报价。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用计算机系统报价。
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单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不按规定填写报价单的。
(3)报价单填写人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确认报价
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继续接受新的报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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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结束。
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活动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1)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出让成交,最高挂牌价格的出价人为竞得人。
(2)最高挂牌价格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出让不成交。
(二)现场竞价。
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属于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并宣布现场竞价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现场竞价
现场竞价应当由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取得该宗地挂牌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按下列程序举行:
(1)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宣布现场竞价开始。现场竞价的起始价为挂牌活动截止时的最高报价增加一个加价幅度后的价格。
(2)参加现场竞价的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或报价。
(3)挂牌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4)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出价,且该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落槌表示现场竞价成交,宣布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竞得人。成交结果对竞得人和出让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终止。
在现场竞价中无人参加竞买或无人应价或出价的,以挂牌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低于挂牌出让底价者除外。
六、签订《成交确认书》
确定竞得人后,挂牌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挂牌人或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成交确认书》应包括挂牌人与竞得人的名称,出让标的,成交时间、地点、价款,以及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地点等内容。
《成交确认书》对挂牌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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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流程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流程是怎样的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挂牌活动。挂牌活动应当由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
一、公布挂牌信息
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挂牌人将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地点挂牌公布。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二、竞买人报价
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应当填写报价单报价。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用计算机系统报价。
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单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不按规定填写报价单的。
(3)报价单填写人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确认报价
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继续接受新的报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四、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应当由挂牌主持人主持确定。设有底价的,出让人应当在挂牌截止前将密封的挂牌底价交给挂牌主持人,挂牌主持人现场打开密封件。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一)挂牌结束。
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活动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1)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出让成交,最高挂牌价格的出价人为竞得人。
(2)最高挂牌价格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出让不成交。
(二)现场竞价。
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属于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并宣布现场竞价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现场竞价
现场竞价应当由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取得该宗地挂牌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按下列程序举行:
(1)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宣布现场竞价开始。现场竞价的起始价为挂牌活动截止时的最高报价增加一个加价幅度后的价格。
(2)参加现场竞价的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或报价。
(3)挂牌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4)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出价,且该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落槌表示现场竞价成交,宣布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竞得人。成交结果对竞得人和出让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终止。
在现场竞价中无人参加竞买或无人应价或出价的,以挂牌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低于挂牌出让底价者除外。
六、签订《成交确认书》
确定竞得人后,挂牌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挂牌人或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成交确认书》应包括挂牌人与竞得人的名称,出让标的,成交时间、地点、价款,以及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地点等内容。
《成交确认书》对挂牌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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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布挂牌信息
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挂牌人将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地点挂牌公布。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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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应当填写报价单报价。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用计算机系统报价。
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单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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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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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确认报价
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继续接受新的报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四、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应当由挂牌主持人主持确定。设有底价的,出让人应当在挂牌截止前将密封的挂牌底价交给挂牌主持人,挂牌主持人现场打开密封件。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一)挂牌结束。
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活动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1)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出让成交,最高挂牌价格的出价人为竞得人。
(2)最高挂牌价格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出让不成交。
(二)现场竞价。
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属于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并宣布现场竞价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现场竞价
现场竞价应当由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取得该宗地挂牌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按下列程序举行:
(1)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宣布现场竞价开始。现场竞价的起始价为挂牌活动截止时的最高报价增加一个加价幅度后的价格。
(2)参加现场竞价的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或报价。
(3)挂牌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4)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出价,且该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落槌表示现场竞价成交,宣布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竞得人。成交结果对竞得人和出让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终止。
在现场竞价中无人参加竞买或无人应价或出价的,以挂牌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低于挂牌出让底价者除外。
六、签订《成交确认书》
确定竞得人后,挂牌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挂牌人或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成交确认书》应包括挂牌人与竞得人的名称,出让标的,成交时间、地点、价款,以及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地点等内容。
《成交确认书》对挂牌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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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土地使用权挂牌是什么意思?
是指通过发布挂牌公告来将宗地的交易条件进行挂牌公布。挂牌是土地公开出让的重要方式。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市土地交易市场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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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土地使用权的使用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流程是什么 1、确定目标城市 在公司发展战略方针的指导下,结合我国各地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特征,制定公司房地产业年度发展计划,确定公司房地产业发展的目标城市。 2、项目获取途径 直接购买土地获取项目,通过报纸、网络等途径收集目标城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和土地市场交易情况。通过朋友、社会关系等途径获取合作开发项目。 3、确定土地价格及报价策略 在确定房地产报价策略时可采用两种方式:一是公司组织人员现场调研,根据目标城市以往国有土地交易情况和房地产市场情况,预测目标地块可能销售的价格,并根据目标地块使用权的出让方式确定报价策略;二是房地产专业公司介入,报价策略可以说是项目获取过程中较为关键的一步,报价高低直接影响到本项目最终开发利润。 4、办理相关竞买手续 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部门规定,准备有关资料,实地办理竞买手续。 5、现场竞买 组织人员现场竞买。 6、签订合同 如土地竞买成功需及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合同。 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对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流程我们在这里根本就没办法一概而论,因为获取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也分成好几种,除了常见的出让方法之外,有些土地也不是通过竞标取得的,而是当事人自己到当地的国土部门提交用地申请。有些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就是从其他企业购买得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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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流程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呢
[律师回复]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程序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呢
一、适用范围
(一)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投性的项目用地;
(二)原经划拨,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一)政府批复;
(二)挂牌出让申请;
(三)收回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四)测量蓝图及电子文件;
(五)国有土地使用证;
(六)其他所需资料。
三、办理程序
(一)、前期工作
1、由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办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
2、土地勘测规划室出具收回地块的1:500地形图;
3、县规划局出具收回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4、委托地价评估机构评估拟挂牌地块的地价并出具评估报告;
5、县政府拟定挂牌地块的出让底价、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报县土委会、市土委会组审定;
6、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制定挂牌出让文件,包括:
(1)挂牌公告;
(2)竞买须知;
(3)宗地图;
(4)《竞买申请书》;
(5)《报价单》;
(6)《成交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8)其他资料。
(二)操作程序
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组织挂牌出让工作。具体操作如下:
(1)在挂牌前20天向社会发出公告,挂牌公告在当地主要报刊、电视台和网站发布;
(2)在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咨询、接受申请、审查,竞买资料;
(3)竞买人的资格经认可后,交竞买保证金,填写《竞买申请书》;
(4)公告期满后,开始挂牌竞价(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在挂牌期内,接受竞买人的报价,填写《报价单》;
(6)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审查确认最新报价后,更新竞买价格;
(7)挂牌截止后,根据报价结果确定竞得人;
(8)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9)在网站发布挂牌结果,并退回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
(10)国土局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的约定,收缴税费。
(三)后期工作
(1)挂牌结束后,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将《确认书》附本及有关资料,移交局用地股,完善手续;
(2)国土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或用地批准文件;
(3)竞得人按出让合同付清地价款及有关税费后,凭批准文件或收费凭据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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