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伤者在某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时,从8楼风井口坠落至2楼,造成颈6-7骨折脱位并脊髓损伤等多处严重伤情。伤情虽被认定为工伤且鉴定为伤残一级,但工程公司无力支付全部赔偿款,伤者陷入索赔困境。20XX年X月,伤者来到贵州宣典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罗心艳律师接手了此案。罗心艳律师自2022年执业以来,已承办300余件案件,尤其擅长工伤赔偿案件,对这类案件的处理有着丰富的经验。她深知此类案件的关键在于证据的收集和法律条文的准确运用,于是第一时间决定全面梳理案件的核心证据。
距离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还剩10天。
第1天,罗心艳律师与伤者进行了深入沟通,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和目前的处理情况,当晚便开始梳理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等核心证据。
第2天,罗心艳律师仔细研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单及条款,标注出其中关键的赔付约定和可能存在争议的地方。
第3天,罗心艳律师收集医疗费票据,对每一笔费用进行分类整理,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关联性。
第4天,罗心艳律师整理保险权益转让文书和生效仲裁裁决书,进一步明确伤者的索赔依据。
第5天,罗心艳律师根据梳理的证据,分析案件核心争议点,制定详细的代理策略。
第7天,罗心艳律师对起诉状进行反复修改和完善,确保内容准确无误。
第8天,罗心艳律师前往法院立案,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第9天,罗心艳律师与法院工作人员沟通案件进展,了解开庭时间和相关注意事项。
第10天,罗心艳律师在举证期限的最后一天,再次检查证据材料,确保没有遗漏和错误。
案件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保险公司提出抗辩,认为其仅在工程公司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内赔付,案涉保险为财产保险适用损失补偿原则,且伤者已获工伤保险赔付,同时保险公司主张其非侵权人不应承担诉讼费。罗心艳律师针对保险公司抗辩逐一发表代理意见,从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出发,进行了有力的反驳。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罗心艳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伤者伤残赔偿金600000元;判令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伤者医疗费16846.96元;案件受理费由保险公司负担,伤者预交的多余受理费依法予以退还。若保险公司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伤者可在判决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目前,虽然判决已下达,但保险公司的赔付尚未完成。罗心艳律师告知伤者,若保险公司不按时履行判决,将协助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确保伤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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