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商品房退房认购摇号细则包括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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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合肥商品房退房认购摇号细则的内容有认购人的资格条件及认购要求,摇号方式和组织安排,摇号房源被查封的处置措施,现场摇号和相关规定等这些内容。在合肥要求认购人必须具有本市的户口,而且不能同时申请认购多个房源,摇号房源在认购结束以后现场摇号前被查封的,该房源要停止摇号。
合肥商品房退房认购摇号细则包括哪些

合肥商品房退房认购摇号细则包括哪些?

一、认购人资格条件及认购要求

认购人须具有本市户口(不含四县及巢湖市);且不得同时申请认购多个房源、获取两个及两个以上认购号码;往期已中过签的认购人不得再次申请认购;认购人家庭无住房的才能参与住宅认购,认购人家庭其它成员视同参与认购;车位(库)必须符合车位购买条件的小区业主认购;储藏室必须由小区业主认购;认购人家庭成员含认购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房产局于认购结束后将本期摇号房源和认购人清册提交给公证处

二、摇号房源被查封处置措施

摇号房源在认购未结束前被查封的,该房源停止认购和摇号,已认购该房源的认购人可选择认购其它可认购房源;

摇号房源在认购结束后现场摇号前被查封的,该房源停止摇号。

三、摇号方式和组织安排

摇号采取电视直播方式进行,认购人请及时收看电视,中签人从有效认购摇号号码中摇号产生。

房产局组织实施摇号,电视台负责现场摇号直播及现场安保,公证处对摇号全过程进行公证。

四、现场摇号

现场摇号按公示房源先后次序依次对每套房源进行摇号,直至最后一套。

(一)若该房源无有效认购摇号号码,该房源视为无人认购,由开发企业自行销售。

(二)若该房源只有一个有效认购摇号号码,由主持人宣读该认购人号码,该认购人为中签人。

(三)若该房源有两个及以上有效认购摇号号码且有效认购摇号号码最大数小于等于30的,将有效认购摇号号码对应号球投入摇号机中,进行摇号确定中签人。

(四)若该房源的有效认购摇号号码最大数(M)超过30的,按以下流程采用“分组淘汰摇号制”确定中签人。

1、测算最少分组数(N)。最少分组数(N)应满足以下条件: M/N<=30 且 M/(N-1)>30 (注:摇号机最大号球为30)

2、确定每组人数(Ci)。对M/N=A…B,若B等于0,每组人数均为A个;若B不等于0,后B组每组人数均为A 1个,其它各组人数均为A个。

3、将认购摇号号码1至M按升序分配至相应小组,前一小组达到前款规定人数要求后再向下一小组进行分配。

4、建立认购摇号号码与摇号号球对应关系。对第i组而言,将按升序排列的认购摇号号码与1至Ci个摇号号球形成一一对应。

5、摇号。首先从1至N个分组中摇出组号(k);再从1至Ck个摇号号球中摇出中签号码确定中签人。如该中签号码为无效认购摇号号码,应重新摇出组号和中签号码,直至确定中签人。

(五)号球放置完毕后,工作人员摇动摇号机,滚出的号球公证人员验看后由主持人宣读号球数。

摇号机每次摇号只能摇出一个号球。不出球或多出球应认定该次摇号无效,按规则重新摇号,直至有效。

(六)由公证员对本期摇号过程有效性进行公证并宣读公证词,公证处在三日内出具公证书。

五、相关规定

(一)市房产局就认购摇号相关事项适时对外发布公告,具体内容以当期公告为准。

(二)公证处根据现场摇号结果出具中签单;中签单由中签人到公证处领取。

(三)中签人凭中签单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六、原《合肥市商品房退房认购摇号细则》同时废止。

七、本细则解释权归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

商品房退房认购摇号都归属于房管局具体的管辖的,所以,在认购结束以后,是必须要将当期摇号的房源和认购人的具体信息提交到房管局,而且房管局要提交给公证处。如果在合肥要决定认购买房的话,对于当地规定的摇号上面的一些信息还要进行更加全面的了解,而且在认购以后也不能随意退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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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征地补偿细则是什么
1、因建设需要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发展改革、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范围和土地征收等批准文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2、征收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应当对实际居住于被征收房屋并在被征收房屋所在地已依法享有承包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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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合肥市最新拆迁补偿细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产权调换的非住宅,在拆迁过渡期内,拆迁人对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按以下规定予以补贴:在单位整体拆迁时,拆迁人从被拆迁交房之日起,按劳动、人事部门核定的合法用工人员所在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本人前12个月的月基本工资平均额的80%及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粮贴、物价补贴、独生子女费等各种补贴和补助按月给付;达不到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给付。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由拆迁人按规定补偿,由被拆迁人向有关部门统一缴纳;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已纳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拆迁时不予补贴,而未纳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由拆迁人按退休金标准补贴。在单位部分拆迁时,按拆迁建筑面积每月给予每平方米30元的补贴。按经营用房安置的个体工商户(不含征用集体土地上的个体工商户)在拆迁过渡期间内的停业补助,拆迁人每月应按每平方米经营使用面积给予1人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的1/5补贴。而全额拨款单位的人员不予补贴。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助标准新的拆迁补偿标准规定,以后住宅搬迁补助费按每户每次200元计算,二次搬迁的另按此标准支付。如果是非住宅搬迁,办公用房搬迁补助费按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生产、商业、仓储、加工企业搬迁补助费按8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实行产权调换的住宅,自行过渡临时安置补助费根据应安置房屋面积(包含易地安置应增加的面积)在18个月以内按下列标准计算:国有土地住宅和征地转户住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均按4元/月·平方米使用面积计算。自拆自建房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由拆迁人按下列标准一次性发放:户人口3人(含3人)以下的,1500元/户;户人口4~5人(含5人)的,2430元/户;户人口6人(含6人)以上的,3240元/户。实行产权调换的非住宅,自行过渡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根据有证照的建筑面积,在30个月以内按下列标准计算:商业用房按10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办公、仓库、生产用房等其他非住宅按5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此外,实行产权调换的,拆除房地产管理部门出租的直管公有住宅房屋和单位自管公有住宅房屋,其临时安置补助费的1/3由拆迁人付给房屋所有权人,2/3付给房屋承租人;拆除非住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由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承租人平均分配。临时安置补助费从被拆迁人交房之月起发放至回迁通告时止。其他相关规定新标准规定,拆除房地产管理部门出租的直管公有住宅房屋、由政府决定承租给单位的直管公有非住宅房屋和单位自管公有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款在所有权人和使用人之间按3∶7的比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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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为赶着去上班超速行驶,会被扣多少分?请问合肥交通法规扣分细则有哪些?有什么标准?
[律师回复] 扣1分
1、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3、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扣2分
1、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2、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3、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5、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6、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7、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8、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9、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10、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1
1、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扣3分
1、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3、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5、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7、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8、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9、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10、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
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1
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扣6分
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5、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6、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7、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8、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9、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10、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1
1、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1
2、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1
3、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
4、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扣12分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6、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8、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9、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10、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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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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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摇号定金可以退吗
购房定金的返还事宜具体如下:若缴纳定金之人士遵循其与对方之协议,按期、尽责地履行各项义务,那么所缴纳之定金可予以归还或抵扣相应之购房款项;反之,若收受定金之一方未能依约履行相关职责,导致契约无法履行,则收取之定金应双倍奉还给缴纳定金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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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租房如何才能摇号
北京公租房申请人群主要面向北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暂不对外地人开放公租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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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郑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细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试行)为贯彻落实《郑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简称《办法》),有效保证开发建设项目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到位,特制定本操作细则。
一、监管协议的签订:
(一)预售人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预测绘后,应与商业银行签订统一格式的《监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二)《监管协议》应载明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座落、幢号、总建筑面积、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项目开竣工日期、项目工程施工单位、项目工程监理机构、项目监管资金总额、监管银行、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存款帐号及按揭贷款银行等相关信息。
(三)预售人依据《办法》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监管银行,并设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存款帐户。
(四)监管银行与预售人确定监管资金总额。监管资金总额应为:项目建设工程资金总额加上20不可预见的费用支出〔即监管资金项目建设工程资金总额(120)〕。
二、监管协议的备案:
(一)预售人应当在《监管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预售商品房前持下列资料至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部门备案。
1、《郑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一式三份)
2、项目规划总平面图
3、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二)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部门按预售人提供的备案资料建立文档。
(三)《监管协议》备案后,预售人凭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部门出具的《郑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证明》,申请办理《郑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郑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应标注监管银行及帐号。
三、预售款的收入:
(一)预售人或代理销售机构在商品房预售中所收取的预售款,由预购人持预售人监管帐号的缴款单到银行交款或用监管银行提供的机刷卡入账。
(二)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的,其按揭贷款由贷款发放银行在发放按揭贷款七日内,按预售人提供的监管帐号直接划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存款帐户。
(三)分期或其它付款方式预购商品房的,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必须注明付款次数,每次付款额度和付款期限。
四、预售款的使用:
(一)预售人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款,应逐季度编制用款计划,向监管银行提出申请。
(二)监管银行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用款计划意见。并持下列资料到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部门进行核实:
1、《郑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用款计划意见核实书》
2、预售人编制的本次用款计划书
3、工程监理机构对本次用款计划的真实性证明
4、监管银行用款计划意见
5、监管银行、监理机构对上次用款计划使用情况的证明材料
6、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三)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部门对用款计划意见核实后,出具书面的核实意见。监管银行按核实后的用款计划意见,依据建设项目所需逐项拨付。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禁止预售人使用预售款:
1、与《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不符的
2、前次用款计划未按规定使用的
3、未按规定将预售款存入监管账户的。
(五)预售人在保证整个项目建设竣工的资金条件下,可允许以其超出部分用于调用,调用应向监管银行提出申请。并持下列资料到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部门核实。
1、《郑州市商品房预售款调用意见核实书》
2、工程监理机构对预售人可调用预售款的真实性证明
3、监管银行对预售款调用的书面意见
4、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部门核实后,出具书面的核实意见,监管银行按核实后的意见拨付。
(六)预售人在销售中若发生退款的,凭相关手续到监管银行申请办理。
(七)在建设过程中,若发生超出用款计划的,预售人凭监理部门的证明材料,向监管银行提出申请,监管银行按《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给予拨付。
五、监管账户的管理:
(一)监管银行应按月出具其监管标的预售款收支情况对账单。预售人在获取对账单后三个工作日内,应附上《商品房预售款收支月报表》,报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部门备案。
(二)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部门应对预售款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本《办法》和本细则的提出处理意见。
(三)预售人在办理完郑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持下列资料到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部门申请帐户注销。
1、《郑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注销表》;
2、《郑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部门核实后,预售人凭《郑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注销证明》,办理帐户注销手续。
(一)市内五区2009年12月20日后受理预售的商品房项目按照本细则要求实行预售款监管。
(二)各县(市)、上街区房管局参照本细则执行,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房管局、郑东新区直属分局依照本细则制定实施意见,并在2010年2月28日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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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号购房定金不退怎么办
在遇到购房订金无法退还的情况时,双方可依据平等互惠的基本准则先进行沟通协商解决;若未能达成共识,也可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投诉申请。若经过双方深入磋商以及调解都未能取得理想效果的话,应将争议提交给特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获得公正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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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摇号交了定金能退吗
应该先与出售方进行诚恳的沟通和协商。关于买房预约金的退还条件,共包括以下五种情况:首先,若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的同意期内,将已被购房者认购的房屋转售给其他第三方,从而导致不能顺利签订正式合同,那么开发商应对购房者予以双倍返还预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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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最新二手房营业税征收细则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东莞最新二手房营业税征收细则包括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很少有网友能够完全说出东莞二手房税费应缴税种,根据东莞房地产相关税收政策。在东莞二手房个人销售住房需要缴以下几种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核定征收税率等。
(1)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按转让价格全额计征营业税。
(2)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按差额计征营业税。
(3)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
普通住房的标准:
(1)单层建筑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含)或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
(2)容积率在
1.0以上(含),容积率=整栋总建筑面积/土地面积;
(3)10 月23 日起至20 14 年 8 月 31 日止(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住房交易单价符合东建〔〕5 号文规定的标准,单价=转让价格/单层建筑面积。具体标准如下:
根据各镇街(园区)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情况,按照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计算,我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实际成交价格按镇街(园区)划分为三类标准:
一类标准:长安、松山湖、虎门、莞城、南城、厚街、凤岗、塘厦、东城、茶山、万江,实际成交价格低于 8654 元/平方米(含本数) ;
二类标准:黄江、石龙、大岭山、寮步、常平、大朗、樟木头、沙田、高涉、麻涌、石竭、清溪,实际成交价格低于 6610 元/平方米(含本数) ;
三类标准:东坑、道洛。石排、中堂、望牛墩、洪梅、横沥、桥头、企石、谢岗,实际成交价格低于 5717 元/平方米(含本数) 。
注意:
转让价格由纳税人存量房(住宅、车位)交易自行申报的申报价格和地税部门通过与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系统自动生成的评估结果两者按孰高原则确定。属于拍卖的按拍卖成交确认书上注明的价格确定。
“按差额计征”是指以转让价格减去购买价格的差额为计税金额,购买价格指购房发票价格,不包括其他相关税费。而且必须凭发票或文书进行抵减。文书是指: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可由人民执行的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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