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是否规定拒不认罪能判缓刑?
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拒不认罪可以判缓刑的。但是如果当事人确实已经实施犯罪,且司法机关查证属实。那么,如果当事人拒不认罪,不仅不会免予处罚,而且会加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1】拒不认罪的犯罪嫌疑人,只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实犯罪人确实违法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免于刑事处罚。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零四条 对证据的真实性,应当综合全案证据进行审查。
对证据的证明力,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从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审查判断。
证据之间具有内在联系,共同指向同一待证事实,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的,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一百零五条 没有直接证据,但间接证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
(一)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二)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
(三)全案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
(四)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具有唯一性;
(五)运用证据进行的推理符合逻辑和经验。
综上所述,法律对于那些犯罪之后有主观上认罪情节的人都会给予特殊的减轻处罚的处理,但是那些已经证实了所有证据以及案件事实的当事人且还不主动认罪的部分群体不仅不能判处缓刑,还会严厉地将其判决更加严重等级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