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的相关税费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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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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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房屋买卖的相关税费: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时,应交纳登记费、权证工本费、印花税。登记费的收费标准是每建筑平方米3角,管房单位自测并符合要求的每平方米减收8分,由登记人交纳。不按规定期限申请登记,又未获准缓期登记的,每逾期1个月,每建筑平方米加征罚金1角;已申请登记,但未按期办理手续的,亦按上述标准加征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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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的相关税费

1、房屋产权登记

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时,应交纳登记费、权证工本费、印花税。登记费的收费标准是每建筑平方米3角,管房单位自测并符合要求的每平方米减收8分,由登记人交纳。不按规定期限申请登记,又未获准缓期登记的,每逾期1个月,每建筑平方米加征罚金1角;已申请登记,但未按期办理手续的,亦按上述标准加征罚金。权证工本费,每件收费4元;共有权执照及他项权利执照,每件收费2元。印花税,每件5元。

2、手续费

办理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后,由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交纳手续费,征收的标准是按照国家房屋买卖成交价或最低保护价的1%,由买卖双方各缴纳一半。

3、中介服务费

中介服务费是依法设立并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的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公民及外国当事人提供有关房地产开发投资、经营管理、消费等方面的中介服务,向委托单位收取合理的费用。

①评估收费。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土地宗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与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相同。基准地价评估收费另立标准。具体收费标准请参见“房地产中介制度”一章。此外,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50%计算评估费。企业转制、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房地产评估的,按房地产价格评估标准的50%计收评估费。

代理收费。房屋租赁代理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 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分档累进计收:500万元以下 2.5%;501~2000万元 2%;2001~5000万元 1.5%;5001~100000万元 1%;1001万元以上 0.5%。实行独家代理最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成交价格总额的 2.8%。

③咨询费。书面咨询费 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员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口头咨询费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对委托人的口头咨询,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

房屋交易税费的几种税

1、契税

根据国家契税条例的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交纳契税,征收的标准是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5%收取,全部由买方负担。

2、印花税

对房屋买卖双方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要贴在房屋买卖契约正本上,按照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3‰交纳。

3、营业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应纳税额为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及其他附着物营业额的5%。

4、城市维护建设税

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交纳。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营业税税额的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5、教育费附加税

这是国家为发展教育事业、筹集教育经费而征收的一种附加费,依营业税额为计费依据,税率为3%。

6、土地增值税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 应纳税额 = 增值额 ×适用税率 增值额 = 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转让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它收入。

7、房产税

房产税是对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征收的一种税收.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房产余值和租金

收入两种:

① 企、事业单位的房产不论自用还是出租均以房产评估值(没有房产评估值的按房产原值)一次扣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② 其他单位(免税单位或房产管理部门)和个人出租的房产以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实行的是比例税率:

① 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

② 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

计算公式:

① 房产税应纳税额 = 房产评估值×70%×1.2% 或:房产原值×70%×1.2%

②房产税应纳税额 = 租金收入×12%

房屋买卖时需要缴纳的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的附加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同样的在房屋登记时还需要缴纳一些费用,如产权的登记费,过户的手续费,有的可能还有中介费。因此在购房时是需要缴纳很多额外费用的,这就需要你在签订合同时留意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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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和老公在一直看房子,听朋友说是现在山东这块买房还有免税政策,这样下来还可以省一笔钱呢,请问一下律师山东省房屋买卖免税政策的相关规定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发文单位: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鲁地税三[1997]10号
发布日期:1997-3-3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为正确贯彻国家房产税减免税政策,加强和规范房产税减免税管理,省局拟定了《山东省房产税减免税管理暂行办法》,并经全省地方税专业工作会议讨论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附:山东省房产税减免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房产税减免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正确执行国家有关房产税减免税政策,加强房产税减免税的监督管理,进一步使减免税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山东省境内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依照税法规定享受或需要办理减税、免税的,均按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减免税管理的范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减免税项目;
  
(二)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省政府、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原省税务局依照税法规定确定的其他减免税项目。
  第四条减免税的管理,采取区分类别,由省、市(地)、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分级管理的办法,具体分级管理规定如下:
  
(一)需报省地税局审核批准的:
1.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后恢复修建的房产,年减免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的房产,年减免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
3.其他需报省地税局审核批准的。
  
(二)需报市(地)县(市区)地税局审核批准的:
1.各级行政机关,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以及人民团体自用的房产税;
2.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后修建的房产,年减免税额在10万元以下的;
3.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的房产,年减免税额在10万元以下的;
4.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5.为军队内部服务的军队系统以及武警支队(不含军办企业)附设的服务性单位自用的房产税;
6.纳税人用作学校、医院(医务室)、疗养院、幼儿园、托儿所的房产;
7.经有关部门鉴定停止使用后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
8.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房产;
9.施工期间,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
10.作为营业用的地下人防设施;1
1.医院所属制药厂生产专供本院使用而不对外销售的药品的房产;1
2.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附设的不对外开放的内部接待室所用房产;1
3.对残疾人员占总人数达到35%以上的福利企业的房产;1
4.高等学校和中、小学用于科研、教学及其他非生产经营的房产;1
5.军需工厂和武警部队工厂专门生产军品和为武警内部生产武器、弹药、劳教单位按规定应减免的房产及劳改农业单位的房产;1
6.劳改、劳教单位按规定应减免的房产及劳改农业单位的房产;1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资修建的集贸市场用房;1
8.其他经省地税局明确需报市(地)地税局审核批准的。
  
(三)需报市(地)或县(市、区)地税局审核批准的减免税政策的具体分级管理,由各市地地税局自行确定。
  第五条除本办法已具体明确的减免税项目外,对今后新出台的房产税减免税政策均应纳入本办法的管理范围,并由省地税局具体明确其管理规定。
  第六条纳税人的减税、免税,应首先向基层税务征收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详细列明要求减税、免税的原因和理由,填写《房产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并同时报送有关资料。基层税务征收机关同意后按照分级管理权限基层报审批。
  第七条纳税人报送的《房产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要认填写各栏目的内容,如实反映纳税的房产价值、用途、生产经营等情况,同时提供与减免税有关资料证明。
  
(一)福利企业应附报“社会福利企业证明书”复印件、“残疾职工花名册”;
  
(二)行政、事业、企业等单位提供能够证明单位经济性质的政策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
  
(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证明。
  第八条减免税审批期限,应区别项目,按年度或单项办理。纳税人减免税期满后,按规定可继续享受减免税照顾的,应按本规定重新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得自行延长减税、免税期限。
  第九条对纳税人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骗取减免税的,要按照《税收征管法》和税务机关的规定,按期向主管税务征收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享受减税、免税的纳税人,在减税、免税期内,必须按照《征收征管法》和税务机关的规定,按期向主管税务征收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上级税务机关对下级税务机关报送的《房产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及其他有关资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按照分级管理权限,及时批复或者转报,不得超越权限擅自决定减税、免税,亦不得拖延办理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各级税务机关要建立纳税人减税、免税底册,按减免税项目分类,详细登记减免税的批准时间、期限、金额等内容,并于年底终了后一个月内逐级汇总 统计,上报省局(统计表由省局统一印了)。
  第十三条上级税务机关应对下级税务机关减税免税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发现总是及时纠正。
  第十四条各级税务机关应按照上述规定的要求,将减免税的管理作为本单位业务工作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并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凡应按本办法办理减免税手续而未办理的,不得享受减税、免税。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各市地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人现居住在云南省,近期想买一处二手房,想了解一下关于二手房的云南省房屋买卖税收方面的相关事宜,希望广大热心网友朋友们,可以帮忙解答一下,谢谢了!
[律师回复]
1.契税:现行政策:住宅90平以下1%;住宅90-144为
1.5%;其余的不管是住宅还是非住宅都3%
2.营业税:住宅房产证颁发5年以内销售,按成交价(如成交价明显偏低,按评估价。上下全同)5%征收营业税(有的地方征
5.5%);住宅房产证颁发5年以后销售,免征营业税;非住宅房产证颁发5年以内销售,按成交价5%征收营业税;非住宅房产证颁发5年以后销售,按成交价与原成交价差价的5%征收营业税。
3.所得税:房产证颁发5年以内销售,按成交价与原成交价差价20%征收所得税(有的地方按成交价1%征收所得税,也有上两种情况2选1的);房产证颁发5年以后销售,如能证明卖家卖的是家庭居住生活唯一用房的,可免征所得税!!
4.印花税:住宅90平米以下免征;其它按成交价0.05%征收!!
5.评估费:一般5‰以内。具体费率地方不同有所不同!!(三种情况:如不按揭,也可能不需评估,故无需评估费;按揭的也有可能中介费中已包括评估费;也有可能是房地产交易中心在交易过户时直接向申请人代收。)
6.中介费:如买卖房子必须要涉及到中介(如需按揭,可能就得必须找中介了),中介费一般为0.5-
2.5%;如只需中介代办产权证的话那只需付代办费大概2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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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屋买卖税,房屋买卖税费有哪些?
契税:普通住宅1.5%,房或者是为4%;维修基金: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总房款的2%交纳;印花税:就是按照总房款的万分之五;营业税:总房款的5.55%;个人所得税:总房款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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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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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买卖契税的相关知识
契税: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且是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面积在90平方米至140平方米的,按1.5%缴纳;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按3%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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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买的二手房,之前不知道要交税,卖方也不提前告知,之后去办过户手续的时候说还需要交税,现在卖家也不愿意承担这个交税的责任,想了解一下房屋买卖合同交税到底是哪一方负责呢
[律师回复] 买房子是要缴税的,具体情况分买新房和二手房,购买二手房交税更多。
1、新房房税项:契税、公修基金、印花税等
2、二手房:契税、个税、营业税(未满5年的)、交易手续费、转移登记费 、国土工本费 5块、权证费、中介费 如果要按揭的还有 抵押登记费 、评估费、按揭服务费等。
3、土地出让金一般为总房款的1%,在购房改房或类似这样的房产的时候进行交纳,并且只需要交纳一次,如果以后你再卖房,则买方不再需要交纳。印花税是一个很古老的税种,目前一般按照每本房权证收取5元的政策来收取,但是在有些地方印花税可以获得暂免。 二、什么情况下要交房产税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4、房产税的纳税人包括: 
(一)产权属国家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二)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三)产权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四)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买了套别墅,手头很紧,只留了20万,担心税费过高我就要负债了,问二手房房屋买卖税费相关规定,现在我好有个准备,也免得跑房地局很多次,银行贷款也需要时间
[律师回复] 买卖房屋的税收,国家列明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费用标准,各项费用应由谁承担清晰可见,购房的承担其自身的购房交易税费,卖房的承担其自身通过出售房屋所得收益应缴纳的税费;但自2006年国家出台“国十五条”,其中规定,“从2006年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按国家相关部门规定,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土地增值税、教育附加费均是卖方支付的,前二者是房屋卖出所产生,而卖方就是所得者,所以,这以上税费由卖方支付才是合理的。但这几个税费所占比例较大,就成了卖方定价的一个重要标准。因此,很多卖家相应降低房价,搞一刀切,净收房价,所有税费由买方负责了。不过生意场上,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当各自认为物有所值时,买卖就成功了。
税费由谁交的问题,实际上国家有明文规定,全由买家交原则上说是不合理的。但实际上税费与房价是相互关联的,如果卖家交税费,那么房价可能就高一些,买家交税费,房价就相对低一些。合同中约定由谁交税费是符合民法上自治原则的,从这个角度讲税费由买家交也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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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第房屋买卖相关政策是什么?
根据新政策,非嘉兴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取得住房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对在嘉兴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新购买住房,取得住房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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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由于公司分派到了镇江工作,现在我在这里发展得很好,打算先买一套二手房住下来,已经委托中介帮我看房源了,我想问一下在镇江市房屋买卖税费是怎么计算的?
[律师回复] (1)营业税及城市保护建造税和教育费附加
卖方缴纳营业税及城市保护建造税和教育费附加,在将自己采购的缺乏2年的住所对外出售的,需要全额征收营业税。而采购的住所含有两年以上的,对外出售,可以免征营业税。
(2)营业税
1. 营业税有全额营业税和差额营业税两种。当个人购买房屋在不到五年的时间就转让,就需要支付
5.5%的全额营业税。对于购买的房屋居住满五年后再转让,就不需要再征收营业税,普通住宅不需要再次征收营业税,而非普通则需要按照付售房收入减去购房价款的差额征收
5.5%的营业税。
2. 营业税有征收和不征收两种。如果说个人购买的住房居住不满五年的时间就转让,就需要业主支付成交额百分之五点五的税费作为营业税。购买的房屋居住满五年后,再出售就不需要支付营业税了。
(3)二手房交易
于二手房交易的税费也是将住房营业税的免征期限限制从五年将为两年。也就是说,以前的住房营业税从五年改到两年。
(4)契税
1. 住房交易的契税有
1.5%和3%两种。契税的税率征收标准,主要是按照房屋的种类是否为普通住宅来计算。
2. 普通住宅是指: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2倍以下。将这三个提哦案件都满足的住宅就是普通住宅,普通住宅在契税中享受
1.5%的优惠税率,而非普通住宅就要安装3%的税率来征收契税。
(5)个税
个税有20%和1%两种。根据地税局现行执行的政策,如果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的将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房产交易税费征收标准
房产交易税费的征收,需要在房屋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后,缴纳税费的凭证一定要留好,需要用这个合同去办理房产证,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就可以将证书办好。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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