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一旦有了孩子就涉及到了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应该给多少呢,那么让我们了解一下女儿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呢?这个标准是要根据月工资水平、当地的消费水平、还有抚养孩子的数量等多方面情况来考虑的。
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指在夫妻双方离婚时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向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的抚养费的数额确定标准。结合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可以参考以下标准来确定:
一、月工资收入标准
月工资收入标准是确定子女抚养费支付多少的主要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按照此标准,一般来说不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自己月工资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作为子女的抚养费。
二、当地消费水平标准
当地的消费水平,也是确定子女抚养费支付多少的重要参考标准。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如果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没有固定的收入,以当地的居民收入标准作为支付抚养费的标准。因为一方没有固定收入,不可能再依据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标准来支付抚养费,以当地的居民收入标准来确定抚养费的收入标准相对来说比较公平,没有固定收入不等于没有收入。
第二是如果一方的收入水平相当高,如果机械的套用月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对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也是不公平的。因为根据上述法条的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数额,还要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在这种情况下,参考当地的居民收入标准作为支付抚养费的计算标准也是合理的。当然不同于没有固定收入时严格参考当地居民收入标准的做法,考虑到一方收入很高的事实,可以高于此标准确定的数额作为抚养费的支付金额。
三、抚养孩子的数量
抚养孩子的数量也是确定子女抚养费的重要标准。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第二款后半段的规定:“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也就是一方抚养两个孩子的,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的抚养费比例最高不超过月收入的一半。如果双方抚养对等的孩子,一半来说可以互相不支付抚养费。
其实给孩子再富足的的物质生活都不如给他一个精彩的精神生活。所以即使夫妻离婚了还是要经常探望孩子,让他感受到来自父母双方的爱,对他的生活成长也会有更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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