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没有经济收入需要给抚养费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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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要支付,如果确有困难的可以适当降低比例!抚养费是作为父母要支付的,因为经济困难,需要进行协商处理,但不能因此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是作为孩子的一个物质来源,是父母的法定的义务,不能以任何的理由拒绝支付或者延期支付,这会影响到孩子的生活问题,不利于孩子的健康生长。离婚后,更不能因为大人之间的问题就损害孩子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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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社会中存在两大问题,涉及到很多的民众。一个是生女的问题,大龄剩女的婚姻问题,第二个就是离婚率不断增高的问题。离婚对于很多的家庭来说,都是一件大事,尤其对于孩子来说,影响更加的深远。离婚女方没有经济收入需要给抚养费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离婚女方没有经济收入需要给抚养费吗

离婚女方没有经济收入需要给抚养费吗?要支付,如果确有困难的可以适当降低比例!

一、离婚女方没有经济收入需要给抚养费吗?

要支付,如果确有困难的可以适当降低比例!抚养费是作为父母要支付的,因为经济困难,需要进行协商处理,但不能因此理由拒绝支付。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抚养费是作为孩子的一个物质来源,是父母的法定的义务,不能以任何的理由拒绝支付或者延期支付,这会影响到孩子的生活问题,不利于孩子的健康生长。离婚后,更不能因为大人之间的问题就损害孩子的正当权益。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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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应特别注意被抚养人的年龄与劳动能力。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8条的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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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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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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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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