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犯罪预备是否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最新修订 | 2024-08-28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抢劫罪犯罪预备的话仍然是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的,犯罪预备虽然还没有具体的实施犯罪,客观上没有给当事人或者社会造成一定的损害,但是其存在着的危险也是显而易见的。所以,对于预备实施抢劫的这部分犯罪嫌疑人仍然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ArticleTitle}

一、抢劫罪犯罪预备是否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需要,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刑罚的本质目的在于通过对犯罪行为实施者的惩罚,起到威慑和预防犯罪的作用。犯罪预备虽然还没有实施犯罪,客观上没有造成损害,但对社会是存在着显而易见的潜在危害的,如不加以制止和惩罚,无疑最终会导致犯罪的实施,给社会造成重大损害。

所以,我国刑法在第二十二条中规定对预备犯也应予以刑事处罚,但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犯抢劫罪如何判刑处罚?

(1)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定定罪处罚。

(2)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犯罪预备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也不单纯的针对抢劫罪,大多数在之前就已经开始有准备,有预谋的犯罪行为,如果被他人发现,经过民警和民众的共同配合以后及时的阻止了犯罪行为的发生,如果轻而易举的就可以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恐怕并不会对这些人起到任何的震慑性的作用。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8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3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抢劫罪犯罪预备是否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键咨询
  • 132****31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5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4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5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1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5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8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6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4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6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6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1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0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4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1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抢劫罪预备是抢劫吗
抢劫罪的预备行为虽未实际实施抢劫,但已触及犯罪边界。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犯罪预备包括为犯罪准备工具和创造条件。虽未达既遂状态,但已显露犯罪意图,需承担刑事责任。相较于既遂犯,预备犯的刑罚通常较轻。因此,预备状态下的抢劫罪可认定为抢劫罪,但刑罚有所减轻。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抢劫罪预备犯怎么量刑
[律师回复] 对于抢劫罪预备犯怎么量刑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抢劫行为在预备阶段的,怎样判刑要依据具体的情节而定,而犯罪预备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二条【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入室抢劫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入室抢劫追诉时效一般为15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入室抢劫的追溯期限为15年,但是存在一个特殊情况,就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抢劫罪预备犯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抢劫罪预备怎么认定 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为认定犯罪预备提供了一般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运用这些标准来认定犯罪预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 (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 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无疑,这两个概念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因为犯罪预备只能发生在犯罪的预备阶段。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应对其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行为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一个时间的概念,有些犯罪分子可能经过犯罪预备阶段以后进入了实行的阶段并最终完成了犯罪,这时应作为犯罪既遂负刑事责任,而不再单独对犯罪预备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行为在准备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就应当以犯罪预备论处。 (二)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区别开来。犯意表示是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流露出来。 犯意表示虽然在客观上也表现为一定的行为,但这一行为仅仅是其犯罪意图的表露,例如扬言等,还不属于为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因此,它和犯罪预备具有本质的区别:犯意表示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实际危害,也不具有对社会的现实危害性,因此刑法没有规定处罚犯意表示。 犯意表示只是一种错误,可以通过批评教育的方式加以解决。而犯罪预备是为着手实行犯罪而制造条件,对社会存在着实际威胁,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明文规定预备犯应负刑事责任。总之,在认定犯罪预备时,正确地把它和犯意表示区别开来,才能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防止出入人罪。 (三)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还必须把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区别开来,犯罪的实行行为主要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不难区分,但也有少数情况,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存在一定难度。 例如、抢劫、等暴力犯罪中的尾随行为、守候行为或寻找被害人的行为等,到底是预备行为还是实行行为?对此,在刑法理论上存在不同观点。我们认为,这些行为的性质基本上还是为进一步实行犯罪制造条件,不能认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应视为犯罪预备行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抢劫预备什么罪名
抢劫预备就是抢劫罪的罪名,只是犯罪形态为预备状态。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抢劫罪预备怎么认定?抢劫罪预备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抢劫罪预备怎么认定 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为认定犯罪预备提供了一般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运用这些标准来认定犯罪预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 (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 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无疑,这两个概念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因为犯罪预备只能发生在犯罪的预备阶段。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应对其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行为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一个时间的概念,有些犯罪分子可能经过犯罪预备阶段以后进入了实行的阶段并最终完成了犯罪,这时应作为犯罪既遂负刑事责任,而不再单独对犯罪预备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行为在准备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就应当以犯罪预备论处。 (二)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区别开来。犯意表示是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流露出来。 犯意表示虽然在客观上也表现为一定的行为,但这一行为仅仅是其犯罪意图的表露,例如扬言等,还不属于为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因此,它和犯罪预备具有本质的区别:犯意表示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实际危害,也不具有对社会的现实危害性,因此刑法没有规定处罚犯意表示。 犯意表示只是一种错误,可以通过批评教育的方式加以解决。而犯罪预备是为着手实行犯罪而制造条件,对社会存在着实际威胁,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明文规定预备犯应负刑事责任。总之,在认定犯罪预备时,正确地把它和犯意表示区别开来,才能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防止出入人罪。 (三)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还必须把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区别开来,犯罪的实行行为主要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不难区分,但也有少数情况,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存在一定难度。 例如、抢劫、等暴力犯罪中的尾随行为、守候行为或寻找被害人的行为等,到底是预备行为还是实行行为?对此,在刑法理论上存在不同观点。我们认为,这些行为的性质基本上还是为进一步实行犯罪制造条件,不能认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应视为犯罪预备行为。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73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抢劫罪的预备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抢劫罪预备怎么认定 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为认定犯罪预备提供了一般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运用这些标准来认定犯罪预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 (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 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无疑,这两个概念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因为犯罪预备只能发生在犯罪的预备阶段。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应对其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行为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一个时间的概念,有些犯罪分子可能经过犯罪预备阶段以后进入了实行的阶段并最终完成了犯罪,这时应作为犯罪既遂负刑事责任,而不再单独对犯罪预备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行为在准备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就应当以犯罪预备论处。 (二)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区别开来。犯意表示是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流露出来。 犯意表示虽然在客观上也表现为一定的行为,但这一行为仅仅是其犯罪意图的表露,例如扬言等,还不属于为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因此,它和犯罪预备具有本质的区别:犯意表示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实际危害,也不具有对社会的现实危害性,因此刑法没有规定处罚犯意表示。 犯意表示只是一种错误,可以通过批评教育的方式加以解决。而犯罪预备是为着手实行犯罪而制造条件,对社会存在着实际威胁,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明文规定预备犯应负刑事责任。总之,在认定犯罪预备时,正确地把它和犯意表示区别开来,才能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防止出入人罪。 (三)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还必须把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区别开来,犯罪的实行行为主要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不难区分,但也有少数情况,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存在一定难度。 例如、抢劫、等暴力犯罪中的尾随行为、守候行为或寻找被害人的行为等,到底是预备行为还是实行行为?对此,在刑法理论上存在不同观点。我们认为,这些行为的性质基本上还是为进一步实行犯罪制造条件,不能认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应视为犯罪预备行为。
抢劫罪预备罪怎么认定抢劫罪预备罪的认定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抢劫罪预备怎么认定 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为认定犯罪预备提供了一般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运用这些标准来认定犯罪预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 (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 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无疑,这两个概念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因为犯罪预备只能发生在犯罪的预备阶段。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应对其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行为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一个时间的概念,有些犯罪分子可能经过犯罪预备阶段以后进入了实行的阶段并最终完成了犯罪,这时应作为犯罪既遂负刑事责任,而不再单独对犯罪预备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行为在准备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就应当以犯罪预备论处。 (二)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区别开来。犯意表示是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流露出来。 犯意表示虽然在客观上也表现为一定的行为,但这一行为仅仅是其犯罪意图的表露,例如扬言等,还不属于为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因此,它和犯罪预备具有本质的区别:犯意表示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实际危害,也不具有对社会的现实危害性,因此刑法没有规定处罚犯意表示。 犯意表示只是一种错误,可以通过批评教育的方式加以解决。而犯罪预备是为着手实行犯罪而制造条件,对社会存在着实际威胁,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明文规定预备犯应负刑事责任。总之,在认定犯罪预备时,正确地把它和犯意表示区别开来,才能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防止出入人罪。 (三)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还必须把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区别开来,犯罪的实行行为主要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不难区分,但也有少数情况,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存在一定难度。 例如、抢劫、等暴力犯罪中的尾随行为、守候行为或寻找被害人的行为等,到底是预备行为还是实行行为?对此,在刑法理论上存在不同观点。我们认为,这些行为的性质基本上还是为进一步实行犯罪制造条件,不能认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应视为犯罪预备行为。
抢劫罪预备犯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抢劫罪预备怎么认定 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为认定犯罪预备提供了一般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运用这些标准来认定犯罪预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 (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 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无疑,这两个概念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因为犯罪预备只能发生在犯罪的预备阶段。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应对其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行为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一个时间的概念,有些犯罪分子可能经过犯罪预备阶段以后进入了实行的阶段并最终完成了犯罪,这时应作为犯罪既遂负刑事责任,而不再单独对犯罪预备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行为在准备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就应当以犯罪预备论处。 (二)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区别开来。犯意表示是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流露出来。 犯意表示虽然在客观上也表现为一定的行为,但这一行为仅仅是其犯罪意图的表露,例如扬言等,还不属于为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因此,它和犯罪预备具有本质的区别:犯意表示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实际危害,也不具有对社会的现实危害性,因此刑法没有规定处罚犯意表示。 犯意表示只是一种错误,可以通过批评教育的方式加以解决。而犯罪预备是为着手实行犯罪而制造条件,对社会存在着实际威胁,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明文规定预备犯应负刑事责任。总之,在认定犯罪预备时,正确地把它和犯意表示区别开来,才能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防止出入人罪。 (三)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还必须把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区别开来,犯罪的实行行为主要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不难区分,但也有少数情况,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存在一定难度。 例如、抢劫、等暴力犯罪中的尾随行为、守候行为或寻找被害人的行为等,到底是预备行为还是实行行为?对此,在刑法理论上存在不同观点。我们认为,这些行为的性质基本上还是为进一步实行犯罪制造条件,不能认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应视为犯罪预备行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3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抢劫罪预备如何界定
犯罪预备是在准备阶段,还未着手实行。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现实中简单的理解是为进行抢劫准备了犯罪工具如枪支、管制刀具、及物色了被害人等。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抢劫罪预备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抢劫罪预备怎么认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抢劫罪预备怎么认定
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为认定犯罪预备提供了一般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运用这些标准来认定犯罪预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
(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 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无疑,这两个概念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因为犯罪预备只能发生在犯罪的预备阶段。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应对其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行为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一个时间的概念,有些犯罪分子可能经过犯罪预备阶段以后进入了实行的阶段并最终完成了犯罪,这时应作为犯罪既遂负刑事责任,而不再单独对犯罪预备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行为在准备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就应当以犯罪预备论处。
(二)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区别开来。犯意表示是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流露出来。 犯意表示虽然在客观上也表现为一定的行为,但这一行为仅仅是其犯罪意图的表露,例如扬言等,还不属于为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因此,它和犯罪预备具有本质的区别:犯意表示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实际危害,也不具有对社会的现实危害性,因此刑法没有规定处罚犯意表示。 犯意表示只是一种错误,可以通过批评教育的方式加以解决。而犯罪预备是为着手实行犯罪而制造条件,对社会存在着实际威胁,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明文规定预备犯应负刑事责任。总之,在认定犯罪预备时,正确地把它和犯意表示区别开来,才能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防止出入人罪。
(三)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还必须把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区别开来,犯罪的实行行为主要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不难区分,但也有少数情况,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存在一定难度。 例如、抢劫、等暴力犯罪中的尾随行为、守候行为或寻找被害人的行为等,到底是预备行为还是实行行为?对此,在刑法理论上存在不同观点。我们认为,这些行为的性质基本上还是为进一步实行犯罪制造条件,不能认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应视为犯罪预备行为。
抢劫罪预备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抢劫罪预备怎么认定 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为认定犯罪预备提供了一般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运用这些标准来认定犯罪预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 (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 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无疑,这两个概念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因为犯罪预备只能发生在犯罪的预备阶段。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应对其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行为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一个时间的概念,有些犯罪分子可能经过犯罪预备阶段以后进入了实行的阶段并最终完成了犯罪,这时应作为犯罪既遂负刑事责任,而不再单独对犯罪预备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行为在准备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就应当以犯罪预备论处。 (二)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区别开来。犯意表示是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流露出来。 犯意表示虽然在客观上也表现为一定的行为,但这一行为仅仅是其犯罪意图的表露,例如扬言等,还不属于为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因此,它和犯罪预备具有本质的区别:犯意表示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实际危害,也不具有对社会的现实危害性,因此刑法没有规定处罚犯意表示。 犯意表示只是一种错误,可以通过批评教育的方式加以解决。而犯罪预备是为着手实行犯罪而制造条件,对社会存在着实际威胁,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明文规定预备犯应负刑事责任。总之,在认定犯罪预备时,正确地把它和犯意表示区别开来,才能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防止出入人罪。 (三)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还必须把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区别开来,犯罪的实行行为主要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不难区分,但也有少数情况,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存在一定难度。 例如、抢劫、等暴力犯罪中的尾随行为、守候行为或寻找被害人的行为等,到底是预备行为还是实行行为?对此,在刑法理论上存在不同观点。我们认为,这些行为的性质基本上还是为进一步实行犯罪制造条件,不能认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应视为犯罪预备行为。
抢劫罪预备怎么定罪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抢劫罪预备怎么认定 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为认定犯罪预备提供了一般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运用这些标准来认定犯罪预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 (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 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无疑,这两个概念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因为犯罪预备只能发生在犯罪的预备阶段。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应对其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行为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一个时间的概念,有些犯罪分子可能经过犯罪预备阶段以后进入了实行的阶段并最终完成了犯罪,这时应作为犯罪既遂负刑事责任,而不再单独对犯罪预备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行为在准备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就应当以犯罪预备论处。 (二)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区别开来。犯意表示是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流露出来。 犯意表示虽然在客观上也表现为一定的行为,但这一行为仅仅是其犯罪意图的表露,例如扬言等,还不属于为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因此,它和犯罪预备具有本质的区别:犯意表示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实际危害,也不具有对社会的现实危害性,因此刑法没有规定处罚犯意表示。 犯意表示只是一种错误,可以通过批评教育的方式加以解决。而犯罪预备是为着手实行犯罪而制造条件,对社会存在着实际威胁,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明文规定预备犯应负刑事责任。总之,在认定犯罪预备时,正确地把它和犯意表示区别开来,才能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防止出入人罪。 (三)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还必须把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区别开来,犯罪的实行行为主要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不难区分,但也有少数情况,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存在一定难度。 例如、抢劫、等暴力犯罪中的尾随行为、守候行为或寻找被害人的行为等,到底是预备行为还是实行行为?对此,在刑法理论上存在不同观点。我们认为,这些行为的性质基本上还是为进一步实行犯罪制造条件,不能认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应视为犯罪预备行为。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抢劫罪犯罪预备怎么判?
抢劫罪犯罪预备比照抢劫罪既遂也就是三年以上10年有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从轻处罚,因为我们国家之所以规定刑事法律,就是为了起到一种威慑的作用,使其不敢再进行这些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而犯罪预备,他毕竟没有实施犯罪行为,所以相对于既遂的情况来说,肯定是需要从轻处罚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抢劫罪预备怎么判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抢劫罪预备怎么认定
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为认定犯罪预备提供了一般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运用这些标准来认定犯罪预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
(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 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无疑,这两个概念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因为犯罪预备只能发生在犯罪的预备阶段。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应对其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行为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一个时间的概念,有些犯罪分子可能经过犯罪预备阶段以后进入了实行的阶段并最终完成了犯罪,这时应作为犯罪既遂负刑事责任,而不再单独对犯罪预备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行为在准备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就应当以犯罪预备论处。
(二)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区别开来。犯意表示是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流露出来。 犯意表示虽然在客观上也表现为一定的行为,但这一行为仅仅是其犯罪意图的表露,例如扬言等,还不属于为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因此,它和犯罪预备具有本质的区别:犯意表示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实际危害,也不具有对社会的现实危害性,因此刑法没有规定处罚犯意表示。 犯意表示只是一种错误,可以通过批评教育的方式加以解决。而犯罪预备是为着手实行犯罪而制造条件,对社会存在着实际威胁,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明文规定预备犯应负刑事责任。总之,在认定犯罪预备时,正确地把它和犯意表示区别开来,才能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防止出入人罪。
(三)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还必须把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区别开来,犯罪的实行行为主要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不难区分,但也有少数情况,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存在一定难度。 例如、抢劫、等暴力犯罪中的尾随行为、守候行为或寻找被害人的行为等,到底是预备行为还是实行行为?对此,在刑法理论上存在不同观点。我们认为,这些行为的性质基本上还是为进一步实行犯罪制造条件,不能认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应视为犯罪预备行为。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73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抢劫罪预备要怎样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抢劫罪预备要怎样认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抢劫罪预备怎么认定
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为认定犯罪预备提供了一般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运用这些标准来认定犯罪预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
(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 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无疑,这两个概念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因为犯罪预备只能发生在犯罪的预备阶段。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应对其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行为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一个时间的概念,有些犯罪分子可能经过犯罪预备阶段以后进入了实行的阶段并最终完成了犯罪,这时应作为犯罪既遂负刑事责任,而不再单独对犯罪预备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行为在准备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就应当以犯罪预备论处。
(二)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区别开来。犯意表示是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流露出来。 犯意表示虽然在客观上也表现为一定的行为,但这一行为仅仅是其犯罪意图的表露,例如扬言等,还不属于为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因此,它和犯罪预备具有本质的区别:犯意表示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实际危害,也不具有对社会的现实危害性,因此刑法没有规定处罚犯意表示。 犯意表示只是一种错误,可以通过批评教育的方式加以解决。而犯罪预备是为着手实行犯罪而制造条件,对社会存在着实际威胁,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明文规定预备犯应负刑事责任。总之,在认定犯罪预备时,正确地把它和犯意表示区别开来,才能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防止出入人罪。
(三)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还必须把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区别开来,犯罪的实行行为主要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不难区分,但也有少数情况,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存在一定难度。 例如、抢劫、等暴力犯罪中的尾随行为、守候行为或寻找被害人的行为等,到底是预备行为还是实行行为?对此,在刑法理论上存在不同观点。我们认为,这些行为的性质基本上还是为进一步实行犯罪制造条件,不能认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应视为犯罪预备行为。
抢劫罪预备该怎样认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抢劫罪预备怎么认定
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为认定犯罪预备提供了一般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运用这些标准来认定犯罪预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
(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 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无疑,这两个概念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因为犯罪预备只能发生在犯罪的预备阶段。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应对其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行为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一个时间的概念,有些犯罪分子可能经过犯罪预备阶段以后进入了实行的阶段并最终完成了犯罪,这时应作为犯罪既遂负刑事责任,而不再单独对犯罪预备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行为在准备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就应当以犯罪预备论处。
(二)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区别开来。犯意表示是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流露出来。 犯意表示虽然在客观上也表现为一定的行为,但这一行为仅仅是其犯罪意图的表露,例如扬言等,还不属于为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因此,它和犯罪预备具有本质的区别:犯意表示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实际危害,也不具有对社会的现实危害性,因此刑法没有规定处罚犯意表示。 犯意表示只是一种错误,可以通过批评教育的方式加以解决。而犯罪预备是为着手实行犯罪而制造条件,对社会存在着实际威胁,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明文规定预备犯应负刑事责任。总之,在认定犯罪预备时,正确地把它和犯意表示区别开来,才能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防止出入人罪。
(三)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还必须把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区别开来,犯罪的实行行为主要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不难区分,但也有少数情况,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存在一定难度。 例如、抢劫、等暴力犯罪中的尾随行为、守候行为或寻找被害人的行为等,到底是预备行为还是实行行为?对此,在刑法理论上存在不同观点。我们认为,这些行为的性质基本上还是为进一步实行犯罪制造条件,不能认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应视为犯罪预备行为。
抢劫罪预备罪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抢劫罪预备怎么认定 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为认定犯罪预备提供了一般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运用这些标准来认定犯罪预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 (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 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无疑,这两个概念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因为犯罪预备只能发生在犯罪的预备阶段。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应对其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行为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一个时间的概念,有些犯罪分子可能经过犯罪预备阶段以后进入了实行的阶段并最终完成了犯罪,这时应作为犯罪既遂负刑事责任,而不再单独对犯罪预备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行为在准备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就应当以犯罪预备论处。 (二)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区别开来。犯意表示是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流露出来。 犯意表示虽然在客观上也表现为一定的行为,但这一行为仅仅是其犯罪意图的表露,例如扬言等,还不属于为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因此,它和犯罪预备具有本质的区别:犯意表示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实际危害,也不具有对社会的现实危害性,因此刑法没有规定处罚犯意表示。 犯意表示只是一种错误,可以通过批评教育的方式加以解决。而犯罪预备是为着手实行犯罪而制造条件,对社会存在着实际威胁,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明文规定预备犯应负刑事责任。总之,在认定犯罪预备时,正确地把它和犯意表示区别开来,才能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防止出入人罪。 (三)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还必须把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区别开来,犯罪的实行行为主要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不难区分,但也有少数情况,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存在一定难度。 例如、抢劫、等暴力犯罪中的尾随行为、守候行为或寻找被害人的行为等,到底是预备行为还是实行行为?对此,在刑法理论上存在不同观点。我们认为,这些行为的性质基本上还是为进一步实行犯罪制造条件,不能认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应视为犯罪预备行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3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抢劫罪犯罪预备怎么判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抢劫罪犯罪预备怎么判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预备抢劫案件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抢劫罪预备怎么认定 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为认定犯罪预备提供了一般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运用这些标准来认定犯罪预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 (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 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无疑,这两个概念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因为犯罪预备只能发生在犯罪的预备阶段。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应对其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行为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一个时间的概念,有些犯罪分子可能经过犯罪预备阶段以后进入了实行的阶段并最终完成了犯罪,这时应作为犯罪既遂负刑事责任,而不再单独对犯罪预备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行为在准备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就应当以犯罪预备论处。 (二)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区别开来。犯意表示是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流露出来。 犯意表示虽然在客观上也表现为一定的行为,但这一行为仅仅是其犯罪意图的表露,例如扬言等,还不属于为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因此,它和犯罪预备具有本质的区别:犯意表示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实际危害,也不具有对社会的现实危害性,因此刑法没有规定处罚犯意表示。 犯意表示只是一种错误,可以通过批评教育的方式加以解决。而犯罪预备是为着手实行犯罪而制造条件,对社会存在着实际威胁,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明文规定预备犯应负刑事责任。总之,在认定犯罪预备时,正确地把它和犯意表示区别开来,才能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防止出入人罪。 (三)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还必须把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区别开来,犯罪的实行行为主要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不难区分,但也有少数情况,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存在一定难度。 例如、抢劫、等暴力犯罪中的尾随行为、守候行为或寻找被害人的行为等,到底是预备行为还是实行行为?对此,在刑法理论上存在不同观点。我们认为,这些行为的性质基本上还是为进一步实行犯罪制造条件,不能认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应视为犯罪预备行为。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73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抢劫罪的预备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抢劫罪预备怎么认定 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为认定犯罪预备提供了一般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运用这些标准来认定犯罪预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 (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 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无疑,这两个概念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因为犯罪预备只能发生在犯罪的预备阶段。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应对其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行为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一个时间的概念,有些犯罪分子可能经过犯罪预备阶段以后进入了实行的阶段并最终完成了犯罪,这时应作为犯罪既遂负刑事责任,而不再单独对犯罪预备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行为在准备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就应当以犯罪预备论处。 (二)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区别开来。犯意表示是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流露出来。 犯意表示虽然在客观上也表现为一定的行为,但这一行为仅仅是其犯罪意图的表露,例如扬言等,还不属于为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因此,它和犯罪预备具有本质的区别:犯意表示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实际危害,也不具有对社会的现实危害性,因此刑法没有规定处罚犯意表示。 犯意表示只是一种错误,可以通过批评教育的方式加以解决。而犯罪预备是为着手实行犯罪而制造条件,对社会存在着实际威胁,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明文规定预备犯应负刑事责任。总之,在认定犯罪预备时,正确地把它和犯意表示区别开来,才能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防止出入人罪。 (三)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还必须把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区别开来,犯罪的实行行为主要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不难区分,但也有少数情况,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存在一定难度。 例如、抢劫、等暴力犯罪中的尾随行为、守候行为或寻找被害人的行为等,到底是预备行为还是实行行为?对此,在刑法理论上存在不同观点。我们认为,这些行为的性质基本上还是为进一步实行犯罪制造条件,不能认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应视为犯罪预备行为。
抢劫罪的预备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抢劫罪预备怎么认定 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为认定犯罪预备提供了一般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运用这些标准来认定犯罪预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 (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 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无疑,这两个概念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因为犯罪预备只能发生在犯罪的预备阶段。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应对其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行为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一个时间的概念,有些犯罪分子可能经过犯罪预备阶段以后进入了实行的阶段并最终完成了犯罪,这时应作为犯罪既遂负刑事责任,而不再单独对犯罪预备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行为在准备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就应当以犯罪预备论处。 (二)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区别开来。犯意表示是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流露出来。 犯意表示虽然在客观上也表现为一定的行为,但这一行为仅仅是其犯罪意图的表露,例如扬言等,还不属于为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因此,它和犯罪预备具有本质的区别:犯意表示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实际危害,也不具有对社会的现实危害性,因此刑法没有规定处罚犯意表示。 犯意表示只是一种错误,可以通过批评教育的方式加以解决。而犯罪预备是为着手实行犯罪而制造条件,对社会存在着实际威胁,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明文规定预备犯应负刑事责任。总之,在认定犯罪预备时,正确地把它和犯意表示区别开来,才能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防止出入人罪。 (三)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还必须把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区别开来,犯罪的实行行为主要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不难区分,但也有少数情况,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存在一定难度。 例如、抢劫、等暴力犯罪中的尾随行为、守候行为或寻找被害人的行为等,到底是预备行为还是实行行为?对此,在刑法理论上存在不同观点。我们认为,这些行为的性质基本上还是为进一步实行犯罪制造条件,不能认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应视为犯罪预备行为。
抢劫罪预备该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抢劫罪预备该如何认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抢劫罪预备怎么认定
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为认定犯罪预备提供了一般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运用这些标准来认定犯罪预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
(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 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无疑,这两个概念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因为犯罪预备只能发生在犯罪的预备阶段。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应对其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行为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一个时间的概念,有些犯罪分子可能经过犯罪预备阶段以后进入了实行的阶段并最终完成了犯罪,这时应作为犯罪既遂负刑事责任,而不再单独对犯罪预备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行为在准备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就应当以犯罪预备论处。
(二)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区别开来。犯意表示是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流露出来。 犯意表示虽然在客观上也表现为一定的行为,但这一行为仅仅是其犯罪意图的表露,例如扬言等,还不属于为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因此,它和犯罪预备具有本质的区别:犯意表示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实际危害,也不具有对社会的现实危害性,因此刑法没有规定处罚犯意表示。 犯意表示只是一种错误,可以通过批评教育的方式加以解决。而犯罪预备是为着手实行犯罪而制造条件,对社会存在着实际威胁,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明文规定预备犯应负刑事责任。总之,在认定犯罪预备时,正确地把它和犯意表示区别开来,才能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防止出入人罪。
(三)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还必须把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区别开来,犯罪的实行行为主要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不难区分,但也有少数情况,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存在一定难度。 例如、抢劫、等暴力犯罪中的尾随行为、守候行为或寻找被害人的行为等,到底是预备行为还是实行行为?对此,在刑法理论上存在不同观点。我们认为,这些行为的性质基本上还是为进一步实行犯罪制造条件,不能认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应视为犯罪预备行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暴力犯罪辩护 > 抢劫罪犯罪预备是否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