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何X与被告马XX于2023年3月24日协议离婚,当时约定婚生子马XX由马XX抚养。然而,何X认为马XX忙于事业频繁出差,无暇照顾孩子,导致孩子学习成绩下降,且自己无再育打算,作为老师有更多时间精力照顾孩子,遂于2023年X月XX日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马XX的抚养权,并让马XX每月支付8000元生活费等。
顾丽媛律师自2018年正式执业以来,深耕婚姻家事领域近7年,已经手婚姻家庭纠纷及民商事案件数百起,在处理抚养权纠纷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成熟的办案思路。当她接受被告马XX的委托后,凭借对婚姻家事案件的高度敏感,迅速展开行动。她深知在抚养权纠纷中,孩子的意愿和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是关键因素。
顾丽媛律师详细了解了双方的工作情况、生活环境以及孩子的日常学习和生活状态。她意识到,虽然原告何X提出马XX无暇照顾孩子,但马XX也有自己的优势和对孩子的关爱。在调解过程中,顾丽媛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沟通技巧,一方面向何X说明马XX对孩子的重视和未来的抚养规划,另一方面也倾听何X的诉求,试图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经过顾丽媛律师的努力,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何X与马XX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协议明确婚生子马XX由被告马XX直接抚养,抚养费由马XX负担至其独立生活时止;婚生女何XX由原告何X直接抚养,马XX自2023年X月起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至何XX年满18周岁;何X每月至少可探望婚生子马XX三天(次),寒假两周、暑假四周可随何X生活,具体时间和方式需提前协商并取得马XX同意;案件受理费由何X承担。
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顾丽媛律师始终以“专业、负责”为准则,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定制化的法律服务。她没有一味地追求胜诉,而是从孩子的利益出发,尽力促成双方达成和解,避免了孩子在父母的纷争中受到更大的伤害,同时也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展现了一名优秀婚姻家事律师的职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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