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这起追偿权纠纷案件里,原告XX作为通信工程企业,将某区域基站配套施工项目劳务分包给被告XX,被告XX又转包部分内容给被告B实际施工。施工中蓄电池遗失,原告XX向案外人赔付后,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将被告XX和被告B诉至法院,要求共同赔偿损失及相关费用。安徽安庆梅鹏律师在安徽百草园律师事务所执业5年,接受被告B委托后,开启了为其维权之路。
梅鹏律师毕业于阜阳师范学院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这种扎实的法学教育背景使他在处理案件时能够准确把握法律关系。在全面阅卷与事实梳理过程中,他敏锐地发现本案并非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而是基于劳务分包产生的追偿权纠纷。他依据所学知识,当庭提出应严格适用合同相对性原则,指出原告XX与被告B之间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原告无权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向被告B主张赔偿。
梅鹏律师曾参与大量诉讼与非诉法律事务,实战经验丰富。在庭审中,他系统提交微信聊天记录、会议纪要、退库承诺书、付款凭证、另案诉讼材料等证据。这些证据的收集和整理体现了他在长期法律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完整构建了抗辩逻辑链条。他清晰阐述合同相对性、责任主体、赔偿标准等核心问题,坚决否定原告XX对被告B的全部诉讼主张。
梅鹏律师擅长从复杂案情中拆解核心争议,制定精准诉讼策略。他指出案涉赔偿责任主体已通过会议纪要明确为被告XX,被告B仅与被告XX存在结算关系,且已按约定履行部分付款义务,被告XX亦已就同一事实另行提起合同纠纷诉讼。同时,他认为原告XX主张的赔偿单价依据不足,应以各方共同确认的会议纪要价格为准,而非后续单方主张价格。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梅鹏律师的抗辩意见,明确认定原告XX与被告B无合同关系,无权向被告B主张赔偿,判决驳回原告XX对被告B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B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利息及诉讼费用,实现了完全胜诉的最佳诉讼效果。梅鹏律师完成了安庆市律师协会第二期青年律师培训班学习,获得结业证书,还担任安庆市迎江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法律顾问,他凭借专业能力和务实态度,赢得了客户高度认可与良好行业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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