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爱荣律师先后就读于苏州大学、华东政法学院,拥有深厚的法学专业功底,还具备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经济师双重专业资质。自2013年开启执业生涯,她已在法律行业深耕十余年,累计代理案件数百起,为多家公司和个人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还曾为几家公司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她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高效的办案节奏与真诚的服务态度,收获了客户的满分口碑。
周爱荣律师十分重视基层服务。在处理社区法律事务时,她总是耐心倾听居民的诉求,为他们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有一次,社区里两户居民因相邻权问题产生纠纷,情绪都非常激动。周爱荣律师了解情况后,先安抚双方情绪,然后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她从法律和情理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最终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让邻里关系恢复和谐。
周爱荣律师在民商、经济案件及刑事辩护等领域都有出色表现。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张某与被告郭某签订合同并支付大部分房款后,被告却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周爱荣律师接受委托后,面临的核心争议是银行抵押权是否构成善意取得。她精准把握诉讼策略,收集并提交原告实际占有的证据,如社区证明、装修票据、物业发票等,成功证明银行未尽合理审查义务,否定了其善意取得的成立。同时,有效应对第三人提出的“一事不再理”等程序抗辩。最终,法院不仅判令涤除抵押权并强制过户,还支持了原告的部分违约金诉求,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原告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被告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索赔近2000万元。周爱荣律师作为被告代理律师,采取分解抗辩策略,针对原告的多项违约诉请逐一分析。在工期违约方面,利用合同条款削弱原告主张;对“高估冒算”进行严格定性抗辩;推动法院调减违约金标准。最终,法院仅部分支持工期及竣备违约金和电缆另行发包产生的实际差价损失,被告承担的总额约667万元,远低于原告最初索赔金额。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原告要求账户提供人王女士在15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周爱荣律师坚持合同相对性原则,指出王女士仅提供账户,未参与借款磋商,也未使用款项,不存在借贷合意。同时,说明出借银行账户本身不当然产生民事责任。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对王女士的全部诉请,王女士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周爱荣律师秉持“每个人都可以为自己追求最大的权益”的执业理念,无论案件大小、标的高低,都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最大化。未来,她将继续深耕专业领域,以更加务实的态度办理每一个案件,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