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5月24日19时许,索先生无证(驾驶证过期)驾驶摩托车在周至县楼观镇鹿马村附近,与同方向刘先生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刘先生死亡。索先生当时慌了神,心里想着“完了完了”,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驾车逃离了事故现场。他觉得只要自己跑了,也许就不会被发现,问题应该不大。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经交警大队事故认定,索先生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他自己尝试逃避,但警方通过调查很快就锁定了他。索先生陷入了极度的焦虑和自我怀疑中,整天提心吊胆,反复想不通自己怎么就摊上了这么大的事儿。
后来,索先生经人介绍找到了四川发现(巴中)律师事务所的冯剑律师。冯剑律师执业多年,经验丰富。
冯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了一个关键细节:警方是在确定索先生为嫌疑人后才电话传唤他到案的。虽然不能认定为主动投案,但索先生归案后如实供述了案件事实,这构成了坦白情节。
围绕这个细节,冯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他指导索先生家属积极与被害人家属沟通,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履行,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同时,收集整理相关证据,证明索先生的坦白情节和悔罪态度。
庭审上,公诉机关认为索先生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逃逸,应追究刑事责任。冯律师则提出,索先生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家属已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并取得谅解,建议从轻判处。双方围绕这些观点展开了激烈交锋。
最终,法院采纳了冯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索先生原本极度紧张,听到判决结果——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六个月时,他长出了一口气,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发生事故别逃逸,主动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理。第二,积极赔偿受害者,取得谅解对量刑有帮助。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犯错后及时弥补、主动承担责任很重要。在这个案子里,冯剑律师精准抓住索先生坦白这一关键情节,为他制定辩护策略,成功为他争取到了从轻判决。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