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XX)豫XXX民初XX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这一程序关键点就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执业近十年、承办过超千件案件且在建设工程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经验的沈玉玮律师,在接受原告辽宁A公司委托后,第一时间介入案件。过去处理多起建设工程纠纷的沈玉玮律师深知,这类案件证据的梳理至关重要。他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合同约定及相关付款凭证,精准研判跨区域建设工程纠纷的办案难点与核心争议点。沈玉玮律师首先着手夯实证据链条,固定核心诉求依据。他梳理原告支付30万元保证金的转账凭证、双方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明确被告未返还保证金的事实,同时整理律师费、交通费、保全费等维权费用的相关票据,为原告的各项诉讼主张奠定坚实的事实和证据基础。这一动作源于他此前处理建设工程纠纷的习惯,深知完整的证据链是维权的基石。
接下来,沈玉玮律师与办案单位进行了多轮沟通。他积极与审理法院承办法官沟通,表达原告的调解意愿和核心诉求。法官初步表示会根据双方意愿组织调解,但对能否达成协议持保留态度。执业多年、办理过众多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的沈玉玮律师补充理由称,从过往类似案件的处理经验来看,调解既能高效解决纠纷,又能降低当事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而且根据《民法典》关于建设工程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被告的违约责任明确,调解是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利益的最佳选择。最终,法院同意积极推动调解工作。
在与被告方沟通时,沈玉玮律师同样展现出专业和经验。他与被告方进行专业、坦诚的协商,消除跨区域沟通壁垒。被告方一开始对返还保证金及赔偿维权费用存在异议,认为部分费用不合理。沈玉玮律师凭借丰富的建设工程纠纷处理经验,向被告方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违约责任,指出被告不仅应返还保证金,还应赔偿原告因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他还提及自己曾处理过类似案件,最终都是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了合理赔偿。经过多轮沟通,被告方态度逐渐转变,为调解谈判创造了良好氛围。
在法院主持的调解过程中,沈玉玮律师凭借丰富的建设工程纠纷调解经验,专业把控谈判节奏。针对保证金返还期限、付款方式、维权费用赔偿等核心问题,始终坚守原告的权益底线。他深知在调解中不能轻易妥协,要确保原告的各项合理诉求得到满足。最终,在沈玉玮律师的专业推动与法院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江苏B公司确认尚欠原告30万元保证金,分三期支付,同时于20XX年X月XX日前一次性向原告支付律师费、交通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等全部维权费用。若被告未按期足额履行付款义务,案涉所有款项加速到期,原告有权就剩余全部未付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
沈玉玮律师在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丰富的实战经验和严谨的执业态度,为当事人追回30万元保证金并获赔全部维权费用,充分体现了专业律师在跨区域建设工程纠纷中的核心价值,也为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规范建设工程交易秩序、促进跨区域商事纠纷高效化解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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