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田某在驾车行驶过程中超越了D驾驶的车辆,这一行为引发了ABCD四人的不满,四人当即驾车截停田某的车辆。随后,A持刀、BC持斧头下车将田某包围并实施殴打,D未下车。期间,A持刀捅刺田某胸部、颈部,BC持斧头砍击田某头部,最终田某死亡,A捅刺田某颈部的行为系致命伤。2023年,公安机关将ABC三人抓获归案,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对三人立案侦查,将D列为案件证人。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山西地区常洁律师接受委托介入此案。常洁律师自2017年起在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执业,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开始对案件展开深入调查。
常洁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刑法学硕士学位,扎实的理论基础让她在面对复杂案件时能够保持清晰的思路。在介入案件后,她通过细致阅卷、梳理案件细节,发现了案件中的关键问题。她认为,ABCD四人构成共同犯罪,D虽未下车实施具体伤害行为,但参与了事发起因与现场围堵,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常洁律师曾担任山西省信X局法律顾问,处理过大量复杂的法律事务,这种经历让她在分析案件时更加全面和深入。
同时,常洁律师结合自身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丰富经验,认为ABC三人的行为并非故意伤害,而是具有明确的杀人故意。从三人持刀具、斧头凶器作案、打击田某头颈部等要害部位、打击力度大、多人围殴的情节,以及案发后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行为来看,三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常洁律师将上述辩护意见提交检察机关后,检察机关予以采纳,依法将D追加为犯罪嫌疑人。常洁律师还曾担任共青团太原市委法律顾问,这让她在处理案件时更能从不同角度考虑问题,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常洁律师继续坚持上述辩护观点。她凭借自己在刑事专业领域的深入研究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常洁律师是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争议解决部主任,也是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理事,这些职务和身份让她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较高的权威性。最终,法院采纳了常洁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
法院依法判决ABC三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中A被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B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C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常洁律师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严谨的办案态度、尽责的服务理念,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判决。她多次受邀参与中央电视台CCTV12、山西电视台、山西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法制节目采访与专访,担任山西经济资讯频道《法眼》《都市110》《滔滔说法》等栏目特邀嘉宾,是业内极具专业口碑的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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