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那起跨度二十余年的民间借贷纠纷中,1996年,原告辛X借给被告汪X63500元用于企业经营,约定了借款期限和房屋抵押。然而借款到期后,被告一直未还,直到2024年才微信转账还款1000元。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委托单楷律师起诉。被告辩称实际只收到30000元,且认为原告使用其公租房并转租获利应抵扣借款。此案难点在于借款时间久远,交付为现金形式,还有长期以租抵债的复杂情况。单楷律师是年度优秀律师且青工委副主任,他深耕民商事领域多年,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面对这种复杂案件,他精准梳理二十余年的原始借款凭证,构建完整证据链,严格适用民间借贷举证规则。因为熟悉民商事证据规则,他有力驳斥了被告无证据的抗辩,锁定了借款本金事实。同时,针对以租抵债等复杂情形,他专业梳理款项抵扣逻辑,全程把控庭审要点。最终,法院采信了原告主张,结合以租抵债事实依法核减不合理款项,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4571.6元。单楷律师秉持着“精准梳理法律关系,妥善化解民商纠纷”的理念,在这起案件中通过细致的证据工作和专业的法律适用,为原告挽回了经济损失。
恋爱期间终止妊娠赔偿纠纷又是另一番情形。原告与被告恋爱后怀孕,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被告需支付原告20000元补偿款。但被告未按期支付,原告委托单楷律师起诉。庭审中被告缺席,单楷律师精准固定调解协议、医疗记录等关键证据,依据民法典诚信原则与违约责任条款,清晰论证协议效力及被告违约事实。他依法完成举证与法庭陈述,推动法院缺席判决,使委托人全额获得20000元赔偿款及逾期利息。单楷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对民商事法律的深入理解和对证据的精准把握,高效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再次体现了他“用专业能力守护合法利益”的执业理念。
而在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异议案中,申请执行人XX公司与被执行人B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进入执行程序后,发现B公司名下仅一辆机动车暂无法处置,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单楷律师代理XX公司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请求追加B公司股东肖X、李X为被执行人。他全面调取工商、查控、终本裁定等证据,结合2023年修订公司法及执行相关司法解释出具专业法律意见。法院经审查认为B公司尚有财产仅暂时无法处置,不符合追加法定条件,驳回了异议请求。但单楷律师并未放弃,立即为委托人制定执行异议之诉的后续方案。他精准研判法律路径,及时启动执行异议程序,避免债权人错失权利主张时机,全面固定关键证据,明确后续维权方案,切实守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也是他“严谨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份委托”理念的体现。
处理这类交叉复杂的民商案件,核心在于精准梳理法律关系,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准确适用法律规则,同时要有应对各种情况的后续方案。单楷律师始终恪守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原则,用专业能力和责任担当为当事人筑牢法律屏障,守护着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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