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基本事实
老刑是南通人,是南通某源公司的高管。南通某源案可是南通地区有较大影响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老刑在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的融资业务,主要负责团队管理和业务推广。案发后,老刑就被追究刑事责任了。一审法院认定老刑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且是从犯,但因为涉案金额较大,就判了他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还判了罚金。老刑当时当庭没上诉,等判决书送达后,他家属经人介绍找到任筱雯律师时,距离上诉期届满就只剩两天了。
双方诉求和各自理由
老刑一方肯定是希望能减轻刑罚,最好能判缓刑。理由就是老刑是从犯,而且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还认罪认罚了。而一审认定的部分金额存在问题,并且老刑家属愿意积极退赃。而一审的判决依据就是老刑参与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涉案金额较大,所以判了相应的刑罚。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任筱雯律师接受委托后,做了大量工作。首先紧急会见老刑,确定了他的上诉意愿,并起草上诉状递交二审法院。然后全面阅卷,重点核查老刑任职期间的吸存金额。经过逐笔核对,发现一审认定的部分金额与老刑实际任职时间、管理范围不符,存在重复计算和归责过宽的问题。另外,老刑家属在二审期间多方筹措,退缴了部分违法所得,还承诺配合后续清退。
法院的认定逻辑
二审法院认为,任筱雯律师提出的老刑系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这些情况属实。而且对于一审认定的部分金额存疑,律师提出的核减意见合理。同时,老刑家属在二审期间积极退赃,这也表明老刑有悔罪表现。综合这些因素,老刑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所以,二审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
最终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经审理,对老刑改判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老刑在判决后就获释了,开始在社区接受矫正。
这个案子是由上海精诚磐明(宁波)律师事务所的任筱雯律师代理的。
从这个案子我们能得到一些法律建议。在刑事案件中,上诉期很关键,只有十天,一旦错过判决就生效了。所以如果对判决结果有异议,一定要及时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而且在二审期间,如果有新证据、新情节,比如积极退赃,是有可能影响改判结果的。要是明确是从犯地位,积极退赃就是争取缓刑的关键因素。
回顾这个案子,老刑从一审较重的刑罚到二审改判缓刑,这样的结果让人看到了法律的公正和严谨。任筱雯律师在这个案子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她执业多年,累计承办案件及法律咨询100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深厚的实务积淀。正是因为她多年的积累,才能在这个案子中迅速找到关键突破口,精准地核查出一审认定金额存在的问题。她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有扎实的法学功底,这让她在处理复杂的刑事案件时格外从容。本案中那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恰恰是她作为专业律师敏锐之处的体现。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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