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桂林某有限公司遭遇了一场棘手的劳动争议纠纷。俸X4在该公司工作期间猝死,其直系亲属俸X1、张X、俸X2、俸X3要求公司支付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一审法院依据相关规定,判决公司支付2019年2月至9月的救济费29500元,并从2019年10月起每月支付每人990元,直到丧失供养条件为止。公司对此判决不服,认为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且程序违法,遂提起上诉。此时,公司仿佛陷入了一个难以挣脱的泥潭,救济费的支付将给企业带来不小的经济压力。
二审破局:律师精准出击
何小艳律师接受公司委托后,迅速展开了深入的研究。在二审期间,她通过收集信件截图及通话录音等材料,证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及工作人员均回复,国家和自治区没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企业对2015年1月1日后死亡的参保人员发放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何小艳律师如此精准地把握法规,得益于她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法学理论功底扎实。自2008年开始执业以来,她累计承办案件数百起,在民商事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特别是在处理劳动争议这类案件时,她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如同熟悉自己的掌纹。
法规交锋:核心技能制胜
在二审法庭上,何小艳律师与对方展开了激烈的交锋。对方依据《劳动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及桂劳社发〔2009〕90号等规定,认为企业应对职工非因工死亡的直系亲属进行供养补助。而何小艳律师则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均未规定企业给付因病死亡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并且,桂人社发〔2015〕3号通知明确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的,不发给死者生前被供养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她凭借对法规的精准解读和多年积累的实战经验,成功地反驳了对方的观点。
逆转胜局:法律信仰的印证
最终,法院采纳了何小艳律师的观点,认为上诉人提出不用支付被上诉人救济费的理由成立,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这场胜诉不仅为桂林某有限公司避免了经济损失,也彰显了何小艳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何小艳律师始终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信条,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此次案件的胜利,再次印证了她对法律的信仰和追求,也让她在民商事与公司法领域的专业形象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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