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而律师则是当事人的坚强后盾。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主任何小艳律师,便是这样一位在法律战场上披荆斩棘的勇士。
桂林某有限公司与俸X1、张X、俸X2、俸X3的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引起了广泛关注。俸X4于2019年1月2日在家中猝死,其直系亲属俸X1等人要求桂林某有限公司支付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一审法院依据相关规定,判决桂林某有限公司支付相应费用。然而,桂林某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何小艳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参与了二审。
在二审中,何小艳律师为了证实企业不用支付救济费,提交了信件截图及通话录音,拟证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及该厅工作人员均回复其,确认国家和自治区没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企业对2015年1月1日后死亡的参保人员发放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虽然该组证据未被法院采纳,但这足以体现何律师为了当事人的权益,积极收集证据、深入研究法律规定的专业态度。
何小艳律师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法学理论功底扎实。自200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数百起,在债务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法、建设工程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这个案件中,她凭借对法律条文的精准理解和对案件事实的细致分析,提出了企业不用支付救济费的观点。她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均未规定企业给付因病死亡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3号)明确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的,不发给死者生前被供养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她的观点最终得到了二审法院的支持。
作为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及合伙人,何小艳律师不仅以资深律师的专业能力承办重大复杂案件,还以管理者的视野搭建高效服务平台。她秉持“专业立所、客户至上”的理念,注重法理与情理的有机结合,以严谨的工作态度、精湛的专业技能和务实的解决方案,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案件处理中,何小艳律师善于运用协商、调解方法。虽然在这个案件中最终是通过二审判决解决,但她在整个过程中,必然也会考虑通过协商等方式为当事人争取更好的结果。她的这种办案风格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同。
何小艳律师就像一位在法律海洋中航行的舵手,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当事人指引方向,帮助他们在法律的波涛中破浪前行。她用自己的专业和执着,诠释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信条,成为民商事与公司法领域的资深专业律师,也让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在她的引领下,逐步成长为区域内颇具影响力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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