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基本事实
申某某和于XX在2002年登记结婚。可在2015年,于XX和李XX建立了婚外不正当男女关系,这关系一直持续到2022年于XX突发疾病去世。申某某在处理于XX后事时发现,于XX在这6年间,未经她同意,擅自把夫妻共同财产以银行转账、购置房产、车辆、支付旅游费用等方式赠与李XX,累计金额达163万元。这可把申某某气坏了,她觉得于XX的赠与行为侵犯了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分权,而且违背公序良俗,于是把李XX告上了法院。
双方的诉求和各自理由
原告诉求
申某某要求确认于XX赠与李XX163万元财产的行为无效,让李XX返还该财产;还要李XX以163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财产占用损失利息至财产全部偿还之日止;并且让李XX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和保函费。
被告抗辩
李XX称自己不知道于XX已婚,是被于XX欺骗,自己是受害者,双方不存在不正当关系;还说申某某主张的163万元财产构成不明确,部分转账金额计算错误、存在重复核算情形,小额日常交往转账不应计入返还范围;她向于XX有过反向转账,该部分金额应从赠与金额中抵销扣除;她曾在于XX控股的公司工作,领取的工资、社保系合法劳动报酬,不应作为赠与财产返还;于XX为她支付的购房、购车相关税费、维修基金等,无法证明是替她支付,不应由她返还;申某某主张的部分款项已超过诉讼时效。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申某某委托的律师团队围绕诉讼请求,搜集了大量证据,形成了完整证据链。他们向法院提交了结婚证、死亡证明、通讯记录、聊天记录、转账流水、房产及车辆登记信息、购房购车付款凭证、旅游消费记录、公司工商档案及工资社保明细等证据。这些证据证明了申某某和于XX的合法夫妻关系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基础,于XX和李XX存在长期婚外不正当关系,于XX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李XX的具体金额及财产形式,以及李XX所在公司系于XX实际控制,其领取的工资社保实质为变相赠与。李XX对部分证据的关联性、证明目的提出异议,还提交了银行转账记录、劳动合同、公司工商档案等证据反驳。律师团队当庭对证据进行逐项质证,重点对转账金额重新核算、举证证明李XX反向转账系公司走账并非个人财产、指出李XX劳动合同存在的漏洞及未实际提供劳动的事实,有力驳斥了李XX的抗辩理由。
法院的认定逻辑
婚外赠与行为无效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除特殊约定外均为共同财产,于XX在未与申某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既违背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也违反了公序良俗,该赠与行为自始无效,李XX取得财产无法律和事实依据,构成不当得利,应予返还。
诉讼时效未届满
于XX与李XX的不正当关系持续至2022年于XX去世,持续性行为的诉讼时效应从行为终了时起算,且申某某在二人初始交往阶段并不知晓该婚外情,故申某某起诉未超过诉讼时效。
赠与财产金额核定
法院对双方的转账流水当庭对账核算,确认于XX通过多平台向李XX转账合计536200.84元,即便小额转账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擅自处分,申某某有权主张返还;同时认定于XX为李XX购置房产、车辆的直接付款及相关税费、维修基金等合计544875.48元,为李XX支付的海南旅游费用按一半核算为17996.5元,上述款项均应返还。
反向转账不抵销
李XX主张的大额反向转账系于XX实际控制的公司向其转账后又转回于XX,属于公司走账并非李XX个人财产;其余小额反向转账多为具有特殊含义的赠与性质,系李XX对自身财产的处分,与于XX的无权处分行为并非同一性质,故不予抵销。
工资社保不予返还
李XX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并非于XX一人公司,公司向李XX支付工资、缴纳社保属于公司经营行为,并非于XX的个人行为,故对申某某要求返还该部分款项的诉求不予支持。
保函费原告承担
申某某以保险公司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为担保申请财产保全,系其自主选择,该保函费并非诉讼必然产生的费用,故由申某某自行负担。
最终判决结果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支持申某某的核心诉讼请求:判令李XX向申某某返还不当得利款XXX.82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判令李XX自2022年7月6日起至财产全部返还之日止,以XXX.82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申某某支付利息损失;驳回申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9470元,由申某某负担6341.38元,李XX负担13128.6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李XX负担。
本案由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的曲智玮律师代理。
法律建议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如果发现配偶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房产车辆登记信息等。同时,要了解法律规定,明确自己的权益。在遇到类似纠纷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起案件中,申某某成功追回百万不当得利,彰显了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保护和对违背公序良俗行为的否定评价。曲智玮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余件,在婚姻家事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正是由于多年的积累,让他在处理本案复杂的赠与金额核算、证据质证等问题时格外从容。他和团队律师紧密协作,从事实梳理、证据搜集到当庭质证、法律论证,全流程为申某某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争议焦点,有力驳斥被告抗辩,为法院作出公正判决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支撑。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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