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
2018年7月24日,原告想买二手车,经朋友介绍和被告厦门XX公司员工商谈购车事宜。当天,原告看中了一辆东风标志的车,车辆识别代号为LDC9732537095,发动机号是9066。微信聊天记录和现场试车时,该车显示的里程数都是42197公里。原告根据这个公里数和试驾情况,同意购买这辆车,当天就签了购车合同,还通过支付宝给厦门XX公司的总经理黄某转了5000元定金。第二天,原告又通过支付宝给黄某转了83000元购车款。
2018年8月6日,原告把车开到厦门XX某某4S店保养,检查时发现车辆悬架漏油。工作人员说,要是在质保期(3年内或者10万公里内)可以免费保修,但查询4S店电脑记录发现,该车早在去年11月8日就已超过97856公里,已经过保,所以拒绝保修。原告觉得被告詹某某和厦门XX公司隐瞒并篡改了车辆公里数,多次和他们协商,可被告根本不理,也不承担责任。
争议焦点及法院认定
焦点一:被告是否隐瞒并篡改车辆公里数
原告认为,微信聊天记录和试车时车辆显示的里程数是42197公里,可4S店电脑记录显示去年11月8日车辆就已超过97856公里,这说明被告隐瞒并篡改了车辆公里数。被告则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车辆公里数是真实的。法院通过调查4S店的电脑记录等证据,认定被告确实存在隐瞒并篡改车辆公里数的行为。
焦点二:原告是否因被告的行为产生错误认识并购买车辆
原告表示,自己是根据车辆显示的42197公里里程数才决定购买这辆车的,因为这个公里数意味着车辆较新,车况可能更好。被告没有证据证明原告购买车辆不是基于这个公里数。法院认为,原告基于被告提供的虚假公里数产生了错误认识,从而购买了车辆。
焦点三:原告是否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退款
原告依据《合同X》等相关法律规定,认为被告的欺诈行为导致自己产生错误认识购买车辆,自己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被告返还购车款及定金。被告没有合理的抗辩理由。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原告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退款。
最终结果
在律师多方搜集证据并与对方谈判后,双方在开庭前于法院达成调解协议。原告退回问题车辆,被告返还原告的车辆购置款项,共计近10万元。
法律建议
在购买二手车时,不能只看车辆显示的公里数,要通过多种方式核实车辆的真实情况,比如查询4S店的保养记录、车辆的出险记录等。签订购车合同时,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关于车辆质量、公里数等重要信息。遇到问题及时和卖家协商,协商不成要及时寻求法律帮助,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起案件中,原告在发现车辆公里数被篡改后,及时采取措施,在律师的帮助下成功维护了自己的权益。张颖律师自2015年执业以来,办理了百余件各类案件。在这起二手车买卖纠纷中,她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从江苏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学到的知识,让她能精准地把握案件的关键。在处理案件时,她多方搜集证据,积极与对方谈判,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让原告成功退得购车款。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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