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0月8日晚至9日凌晨,被告人陈XX在苏州市吴中区先后多次饮酒后,醉酒驾驶小型轿车,从“三国足浴店”门口停车场行驶至恒业站前广场“天福茗茶”门口,仅行驶数十米便撞击对方车辆,造成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陈XX继续行驶100余米被对方追上,后对方报警,陈XX明知他人报警仍在现场等待。经检验,其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44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江苏苏州地区刘巍律师于2000年开始在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执业,接受委托后介入此案。
刘巍律师第一时间会见被告人,详细了解案发经过。刘巍律师曾在1996年进入检察机关担任公诉检察官,这一经历使他对刑事案件的证据收集和审查有深入的理解。他重点核实“驶离现场”的真实原因,确定被告人酒后意识不清,并非故意逃逸,且行驶距离短,之后积极协商赔偿,未逃避责任。他迅速制定“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无前科”的综合辩护策略。在论证自首情节时,凭借曾在检察机关积累的经验,他向法院提交警情详情、发破案经过等证据,精准论证被告人符合自首认定标准。
庭审中,刘巍律师强调本案并非典型意义上的肇事逃逸。他结合自己丰富的刑事案件经验指出,被告人驶离现场主要是酒后意识不清,行驶距离仅百余米,无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故意,与为逃避责任的逃逸有本质区别。同时,案发后被告人已赔偿对方全部损失并取得书面谅解,这一情节被法院酌定从轻处罚。刘巍律师还指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及庭审阶段均自愿认罪认罚,且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系初犯、偶犯。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陈XX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拘役一个月是危险驾驶罪法定刑期的最低档。刘巍律师凭借专业的辩护,在存在事故、负全责、酒精浓度较高等不利情节下,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最低刑期,当事人对结果表示认可,服判未上诉。刘巍律师是苏州市优秀律师、苏州市姑苏区优秀律师,荣获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其代理的《宋某故意伤害案》入选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还主编了《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等行业专著,在苏州司法实务界具备深厚资源与良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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