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人在一场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受伤,经交警认定肇事方负全责。委托人受伤后多次住院,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护理、营养期也有明确鉴定结果。然而肇事方仅垫付部分费用,双方就赔偿事宜僵持不下。此时,委托人陷入了索赔无门的困境,不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XX年X月,委托人慕名来到北京京师(温州)律师事务所,找到了翁鹏威律师。翁鹏威律师自2014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劳动案件就成功办理200余件,在处理此类纠纷上经验丰富。面对委托人的困境,翁鹏威律师深知证据是胜诉的关键,他决定先从梳理证据入手。
翁鹏威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他第一时间前往交警部门,调取事故认定书、肇事车辆及保险信息,将肇事方全责的核心证据牢牢固定。接着,协助委托人整理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司法鉴定意见书等损失相关证据,仔细核算各项赔偿金额,明确了诉讼请求。考虑到事故造成委托人和其家属两人受伤,翁鹏威律师为保障委托人权益,精心制定了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项下的份额分配方案,同时就肇事方垫付费用、补偿款等事宜与委托人确认,不放过任何一个案件细节。
案件立案后,进入了庭审阶段。保险公司提出了多项抗辩意见,试图减少赔偿金额。他们主张委托人承担20%过错责任、赔偿金额过高、不承担非医保用药及鉴定费诉讼费等。面对保险公司的强硬态度,翁鹏威律师早有准备。他针对这些抗辩逐一进行反驳,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他举证证明交警部门已作出全责认定,委托人无任何过错,让保险公司的过错责任主张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就各项赔偿项目,结合证据及浙江省赔偿标准,详细论证金额的合理性,有力地反驳了保险公司的不合理核减主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坚定的主张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此外,翁鹏威律师还就肇事方垫付费用的处理、交强险份额分配等问题向法院提出合理意见,请求法院一并处理以减轻当事人诉累。
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了翁鹏威律师的代理意见,采信交警部门的全责认定,驳回了保险公司的各项不合理抗辩。法院依法核定委托人的合理损失,认定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承担赔付责任。结合交强险份额分配方案及肇事方垫付费用情况,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委托人各项经济损失143369.77元,同时支付肇事方垫付的60000元。委托人的核心诉讼请求得到支持,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案件取得了令人满意的诉讼结果。不过,目前虽然判决已下,但保险公司的赔付尚未完全到位,翁鹏威律师告知委托人,若保险公司未按时履行赔付义务,将协助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委托人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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