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背景
老刑是南通人,也是南通某源公司的高管。南通某源案是南通地区有较大影响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老刑在任职期间参与公司融资业务,负责团队管理及业务推广。案发后,他被追究刑事责任。一审法院认定老刑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系从犯,但因涉案金额较大,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并处罚金。老刑当庭未上诉,判决书送达后,其家属经人介绍找到任筱雯律师时,距离上诉期届满仅剩两天。
争议焦点及法院认定
上诉期限问题
老刑家属找到任筱雯律师时,上诉期只剩两天。任筱雯律师接受委托后,当日即赶往看守所会见老刑,告知上诉期限及改判可能性。老刑表示希望上诉,律师当即起草上诉状,次日递交二审法院,确保上诉权利不因期限届满而丧失。法院认可了老刑在法定上诉期内提出上诉,保障了其上诉权利。
涉案金额认定问题
上诉后,任筱雯律师第一时间调取一审全部卷宗,重点核查老刑任职期间的吸存金额。经逐笔核对,发现一审认定的部分金额与老刑实际任职时间、管理范围不符,存在重复计算和归责过宽的问题。律师据此提出,老刑实际参与的吸存金额应予以核减。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律师关于金额核减的辩护意见。
退赃及缓刑适用问题
任筱雯律师与老刑家属沟通,说明退赃对二审改判的重要性。家属多方筹措,在二审期间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并承诺配合后续清退。律师向二审法院提出,老刑系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一审认定的部分金额存疑,二审期间积极退赃,具备适用缓刑条件。法院综合考虑这些因素,认为老刑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任筱雯律师关于金额核减、从犯地位、积极退赃等辩护意见,对老刑改判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老刑于判决后获释,在社区接受矫正。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刑事案件上诉期仅十日,一旦错过判决即生效,所以当事人和家属一定要注意上诉期限,及时行使上诉权利。同时,二审期间新证据、新情节(如退赃)可能影响改判结果,从犯地位明确的情况下,积极退赃是争取缓刑的关键因素。在遇到刑事案件时,当事人要积极配合律师,如实供述,争取从轻处理。
本案中,老刑从一审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到二审改判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适用缓刑,这一结果离不开任筱雯律师的专业辩护。任筱雯律师执业多年,累计承办案件及法律咨询1000余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在处理本案时,她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在紧迫的时间内抓住关键突破口,为老刑争取到了改判的机会。她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学位让她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在处理复杂的刑事案件时格外从容。正是这种专业和认真的态度,让她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众多成功案例,也为当事人带来了公正的判决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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