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X收到立案通知时,内心满是焦虑与不安。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后,赔偿事宜一直悬而未决,如今被诉至法院,他深知事情的严重性。此次案件由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的满林强律师为原告代理。满林强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工伤(工亡)领域尤为专精,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600余件。
案件中,核心争议之一是“驶离”与“逃逸”的界定。满林强律师此前处理过类似涉及交通责任认定模糊的案件,他深知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有严格条件,首先需是为逃避法律追究,且逃逸主体是事故车辆驾驶人,主观上是故意行为。在本案中,彭X在事故发生后并不知道撞到了死者裴X,考虑到事故发生地的现场环境因素,以及事发后彭X将车停至事故发生地不远的地方,其主观上并没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意思表示。满林强律师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有力地论证了彭X不构成逃逸。
同时,关于保险公司商业三者险能否免赔的问题,满林强律师指出,被告保险公司并未依据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十八条第二款在内的相关责任免除条款向投保人履行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保险公司负有举证证明其履行了法定明确说明义务的举证责任,而在本案中,被告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未向投保人提供书面保险合同,更未对保险合同中所涉及的免责条款向投保人进行明确告知,只是简单出具了保险单,且未举证证明其履行了说明义务,所以免责条款对彭X不产生法律效力,不能免除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的赔偿责任。
对于死者死亡赔偿金能否参照城镇标准计算,满林强律师指导原告提交了死者生前在城镇居住的证明,该证明由死者居住地派出所出具,证明效力极高。最终法院予以采信,支持了按照城镇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而关于保险公司抗辩死者医疗费有部分是自身疾病的主张,满林强律师依据人损司法解释,指出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而保险公司并无证据证实其观点。
最终,2020年9月22日,法院作出判决,被告XX公司XXXX支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567961.52元,被告彭X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73735.24元。满林强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对证据链进行了精准拆解,在程序辩护上也做到了有理有据。他作为昆明某交警大队特邀调解员、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工伤类重大案件负责人,以实际行动展现了专业的办案能力,是一位值得信赖的省优秀刑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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