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冲击司法机关往往被视为严重的违法行为,会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然而,在辽宁省锦州市的一起案件中,却出现了令人意想不到的转折。四级伤残老人张X砸坏法院设备,被公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形势极为严峻。但李楠律师的介入,让这起案件有了不一样的走向。
李楠律师是辽宁邦之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具备系统扎实的法学专业功底。执业期间,他已独立代理上百起各类诉讼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此次,李楠律师接受被告人张X的委托后,并没有被“冲击司法机关”的严重表象吓退。凭借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他深知在复杂案件中,细节往往决定成败。于是,他第一时间全面阅卷,深入挖掘案件背后的特殊背景与从轻情节。
原来,被告人张X系辽宁省锦州市的退休人员,为四级肢体伤残人员。20XX年X月,因欠款未偿还,其微信、银行卡被锦州市XX区人民法院依法冻结,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这一状况让张X情绪彻底失控,在20XX年X月XX日和次日先后两次到法院,不仅辱骂法官,还砸坏了法院大厅的人脸识别设备,导致法院门禁瘫痪,设备修复损失价值达4150元。
庭审中,李楠律师围绕四大核心从轻要点展开精准辩护。首先,他指出张X主观恶性与人身危险性极小。张X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此次行为完全是因基本生活保障被切断后,情绪彻底失控所致,并非蓄意破坏司法秩序,与一般寻衅滋事犯罪有本质区别。其次,考虑到张X为四级肢体伤残人员,本身生活困难,案发时因生活账户被冻结而陷入绝境,其行为背后的生活困境值得同情,符合可酌定从轻处罚的特殊情形。再者,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展现了彻底的悔罪态度,符合法定从宽处理条件。最后,案发后,被告人及其家属积极筹措资金,全额赔偿了法院设备损失4150元,并取得了被害单位的书面谅解,有效修复了社会关系,降低了社会危害性。
李楠律师向法庭极力陈词:“张X的行为虽违法,但事出有因,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远低于同类犯罪。恳请法院综合考量其伤残身份、生活困境、认罪认罚及全额赔偿谅解等情节,对其从轻处罚,使其能够尽快回归社会,维持正常生活。”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李楠律师关于坦白、认罪认罚、赔偿谅解可从轻处罚的核心辩护意见。虽然认定张X构成寻衅滋事罪,但充分考虑了其特殊的从轻情节,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与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完全吻合。
这起案件在冲击法院设备的高压背景下,李楠律师通过精准挖掘特殊从轻情节,成功为伤残被告人争取到了法定及酌定从轻量刑,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平衡,充分体现了刑事辩护中法理与情理兼顾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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