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来,他们在离婚协议里明确约定,位于青岛市xx区xx路xx号x单元x户的房屋归某X1所有,某X2自愿放弃所有权,剩余贷款由某X1承担。之后,两人还在2017年2月24日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并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再次确认房屋归某X1个人所有。某X1也一直老老实实履行着还贷义务。
然而,事情却没那么简单。2019年5月9日,两人又签订了《不动产赠与协议书》,要把这套房子赠与婚生女xxx。但这份协议签了之后,并没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后来,某X2因为个人债务问题,导致这套房子被多个案件查封,某X1不断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才陆续解除了部分查封。
某X1觉得,这房子继续登记在某X2名下风险太大,而且过户给女儿的条件也不具备,就想撤回赠与,让房子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归自己所有。可某X2却有不同意见,她觉得首付款是自己的婚前财产,房子给某X1的话,某X1得把这部分钱还给她,还说要征询女儿的意见,女儿同意才行。
无奈之下,某X1找到了山东海达律师事务所的王谦律师,委托他来处理这件事。王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了所有相关的证据和材料。他发现,虽然签订了赠与协议,但并没有完成房屋过户登记,赠与行为还没完成。而且,离婚协议和财产分割协议都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合法有效。
在法庭上,王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某X2的抗辩理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同时,经过询问,婚生女xxx也表示知晓房屋情况,同意父母撤回赠与,让房子归父亲某X1所有。最终,法院支持了王律师的观点,判决位于青岛市xx区xx路xx号x单元x户的房屋归某X1所有,剩余贷款也由某X1偿还。
从这个案例我们能学到,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一定要签订详细、明确的协议,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果遇到对方不履行协议的情况,要及时寻求法律帮助。另外,赠与不动产时,一定要及时办理过户登记,否则赠与行为可能不生效。
王谦律师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在这期间,他成功代理了数百起诉讼与非诉案件。本案中,他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地抓住了案件的关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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