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张卫军律师毕业于湘潭大学,拥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执业至今,他长期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参与大量诉讼与非诉法律事务,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他深耕于合同事务、婚姻纠纷、侵权纠纷等领域,尤其专精于婚姻家事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同时在刑事辩护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
张卫军律师秉持着“每个案件背后,都是一个人生”的理念,坚信正义的实现不仅依靠经验,更取决于态度与投入。他以全情投入、细致审查每一个案件为己任,坚持从证据与程序入手,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最优权益。
在一起公司注销后股东责任追诉案件中,充分展现了他的“穿透式”诉讼能力。原告段某与深圳某公司签订《汽车买卖协议》,支付全款购车后转售,后车辆因公司未清偿贷款被抵押权人扣走,原告需向下游买家承担赔偿责任。当原告准备起诉时,发现该公司已注销。张卫军律师接受委托后,意识到以公司为被告将面临“无责任主体可诉”的困境,迅速调整策略,将目标锁定在公司股东身上。他通过全面调取公司工商内档资料,发现股东存在违法减资、未实缴出资、未经清算即注销等问题。张律师援引相关法律规定,主张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面对被告的抗辩,他紧扣核心证据有力驳斥。最终,法院判决股东赔偿原告购车损失及资金占用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也由被告负担。
在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张卫军律师同样表现出色。申请人廖某因公司搬迁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张律师接受被申请人委托后,确立了分层次抗辩策略。对于经济补偿金,引导被申请人接受基础事实,将焦点集中在计算年限和基数上。对于年休假工资,他祭出“仲裁时效抗辩”武器,成功将申请人的年假诉求时间跨度从近七年压缩至一年半以内,为用人单位减损约5万元。
还有一起离婚抚养权变更案件,原告谢某起诉要求变更女儿抚养权。张卫军律师接受被告委托后,确立了以稳定抚养事实、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和孩子真实意愿为核心的应诉策略。他未盲目提交大量证据,而是精准聚焦关键维度,协助被告促使女儿向法庭表达真实意愿。最终,法院依据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惠州张卫军律师始终坚持拒绝模糊承诺,分析一针见血;采用企业级案件管理,进度实时同步;擅长以谈判和解降低客户成本。未来,他将继续深耕专业领域,以务实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努力。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