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商标权纠纷方面,依据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以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但商标法第六十四条也规定了合法来源抗辩条款,如果销售者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王丹律师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办案经验,在开发商使用建材产品被诉商标侵权的案件中,若开发商能证明未指定侵权品牌、已尽到一般合理注意义务,就有可能适用合法来源抗辩免除赔偿责任。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中,判断被诉侵权产品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需遵循“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原则。如果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在整体视觉效果上存在显著差异,就不构成侵权。王丹律师曾代理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中,准确识别出产品关键部位的设计差异,并论证该差异对整体视觉效果的显著影响,从而成功抗辩不侵权。
常见的错误做法是,当事人面对侵权纠纷时,不积极收集证据,不了解自身权利和义务,盲目应对。比如,在商标权纠纷中,不重视合法来源的举证;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中,不深入分析产品设计差异。
正确的应对步骤如下:首先,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合同、发票、产品设计资料等。其次,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的法律地位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最后,根据律师的建议,制定合理的抗辩策略。江苏大仁律师事务所的王丹律师建议当事人注意,在日常经营中,要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
王丹律师深耕知识产权与民商事争议解决,具有理工科+法学复合背景,持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执业以来,累计办案百余件,成功办理多起典型疑难知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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