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证二书具体指的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08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ArticleTitle}

一、五证二书具体指的是什么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其中“五证”属于行政许可的范围和性质,“两书”是开发商根据法律规定自行制作并提供给业主的书面材料。

二、商品房预售许可如何办理?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商品房预售许可依下列程序办理,如下:

(一)受理。开发企业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审核。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

开发企业对所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许可。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发送开发企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开发企业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书面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告知开发企业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送达开发企业。

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需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一些证书、证件,也就是我们说的五证二书,这其实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障。因为开发商要想开盘售房,就必须要先按照国家规定取得这些证件、证件才行。要是遇到开发商证件不齐全的情况,出于对购房者利益的保护,建议最好不要购买他们的商品房,以免给自身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3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2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五证二书具体指的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72****44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4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1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0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7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4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5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1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6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1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6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4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7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0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4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房地产五证具体是指哪些
房地产五证也就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之前,必须要先取得的五类证书,否则的话就认为不具有售房资格,这个时候购房者要是购买商品房的话存在的风险就是很大的。那具体来说这个房地产五证指的是哪些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产开发商的五证两书具体是哪五证两书.谢谢.
[律师回复]
1、《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所谓的“小产权房”因为是在集体土地上所建设,并未产生土地所有权性质的改变,因此不会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房地产商即使取得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占用土地的,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无效。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开发商若能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说明开发商所预售的期房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其他三证已经取得,所售楼盘达到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底线。
6、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开发商的五证具体指哪些
五证是指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时须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证是一个房子最重要的证件,一定要仔细查阅,必须要看,如果没有五证千万不要购买。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有哪些权属,房屋的五项权属具体指哪些?
[律师回复]
一、房屋有哪些权属房屋的权属有房屋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处分权。
二、房屋的五项权属具体指哪些
1、房屋的所有权,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可分解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这也是房屋所有权的四项基本内容。
2、房屋的占有权,通常由所有权人在房地产买卖中也称业主、房主、房东来行使,但有时也由别人来行使,这也就是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例如房屋出租,房屋出租合同将房屋的占有、使用权转给非所有权人房客来行使。这时,房屋所有权人并不因而丧失对房屋的所有权。
3、房屋的使用权,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对房屋进行事实上的利用。同样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并不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
4、房屋的收益权,是指房主收取房屋这项财产所产生的某种收益。例如出租房屋,房主从房客处收取租金。有时房主也将部分收益权通过法律形式转让给非房屋所有权人。例如,房客可利用租来的房屋改为从事一些收益性经营活动,收益按照一定的比例,一部分交给房主,一部分留给自己。
5、房屋的处分权,表示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是所有权中一项最基本的权能。房屋的处分权一般由房主行使,房主可以确定房屋使用权、继承、赠与对象。有时房屋处分权也与所有权分离。如房主作为债务人以住房作抵押向债权人借债,若是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房屋的所有权也就转归债权人所有,债权人此时就可行使房屋的处分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2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五险一金具体指什么内容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
10w+浏览
劳动纠纷
违约责任具体指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当事人因过错而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称为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
  
一、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含义与特征
  依据我国现行劳动合同立法规定以及法学界对违约责任的通说,劳动合同当事人因过错而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称为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它具有下述特点:
  

1)当事人实施了不履行劳动合同或不适当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即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去履行合同。诸如,用人单位未提供法定或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劳动者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等行为,都会直接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2)当事人主观上须有过错。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与过失两种心理状态。无论当事人出于故意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劳动合同条款,还是出于过失的心理状态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劳动合同条款,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法学界多数学者认为采用的是过错责任归责原则。
  

3)责任承担的倾斜性。综观各国的劳动立法,出于对弱势方劳动者的保护,一般对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规定了较多的条款和较重的违约责任,而对劳动者一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规定较轻较少。如《日本劳动标准法》,该法不仅在总则中原则性规定了雇主的若干禁止性条款:禁止雇主采取不平等待遇,强迫劳动,中间克扣,拒绝工人行使选举权等执行公共职务所需时间等;而且在“劳动合同”专章中又有若干条款对雇主的行为进行限制,视为违约行为且应承担法律责任。我国《劳动法》在第12章里,从第89条~第100条,以12个条款规定了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而对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仅以第102条的规定加以概括 .
  

4)违约责任承担形式的多样性和综合性。从我国现行劳动立法看,当事人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实施了不履行和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这些责任的承担依据,散见于《劳动法》第12章“法律责任”,以及劳动部颁布的配套部门规章中。如《违反〈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办法》、《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等。由此可见,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形式同其它合同如加工、承揽、运输、保管等提供劳务的合同相比较,其承担方式是综合性的,一般劳务合同大多是承担民事(经济)责任,这也是劳动合同区别于其它具有劳动内容的劳务合同的一大特点。
  与普通民事合同相比较,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有以下特点:
  
1、责任性质不同。普通民事合同的违约责任既具补偿性,又具惩罚性,而以补偿性为主,对双方当事人适用是平等的。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虽然也具补偿性和惩罚性,但对劳动者主要是补偿性,对用人单位重在惩罚性,同时兼顾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2、责任类型不同。普通民事合同的违约责任仅为民事责任。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分为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两种。而且劳动合同中的民事责任仍区别于普通民事合同的民事责任,主要在于前者以法定责任为主,当事人之间关于民事责任的约定必须与法律规定相一致,否则往往无效。
  
3、归责原则不同。普通民事合同实行严格责任原则,仅以过错责任为例外,对当事人双方统一适用。劳动合同实行分立责任原则,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劳动者承担过错责任。这主要因为劳动合同涉及劳动者的基本人权,劳动者通常处于弱势地位,为保护其利益的需要。
  
4、违约责任形态不同。普通民事合同可分为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完全(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预期违约三种。劳动合同只有前两种情形,而无预期违约。原因有以下三点:一是预期违约是统一合同法从英美法引进的新制度,劳动法制定之时,我国的法学理论对此还没有充分的研究和深刻的理解;二是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制度多少冲淡了预期违约的价值,双方在试用期内一般都能对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诚意作相当的了解,从而作出决定;三是由预期违约制度本身决定的,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之间的时间距离较之于普通民事合同是十分短暂的,而且很多时候是劳动义务已开始履行,劳动合同却还没有订立,在这种情况下,根本不存在预期违约的问题。
  
5、免责事由不尽相同。在不可抗力和有特别规定或约定上,二者是一致的。普通民事合同同时还规定非违约方的减损义务,在例外情况下也可无过错免责;劳动合同还确立了过错主要责任原则和情事变更原则。
  
二、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从构成要件上看,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应具有一元性。在违约责任的构成上,英美法系合同法认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只有一个,即违约行为的存在,而大陆法系传统的法律与理论都认为应具备四个要件:违约行为、损害事实、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违约人主观上的过错。基于劳动合同的特殊性,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宜采用英美法系合同法中关于违约责任要件的规定,即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只需违约行为的存在即可。其理由主要基于两点:(
1)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构成上并不以损害事实为必要要件,在特定情形下,损害事实仅是在承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时的一个前提,并不能说,无损害事实,劳动合同违约方即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2)劳动合同违约责任以违约行为的存在为构成要件,不仅方便裁判,利于提高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追究效率,而且可以促使当事人增加履行合同的责任感,尽量遵守合同纪律。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五种无效合同具体是指哪些
5种合同无效的情形具体包括,签合同的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的条款已经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制度或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以及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都是无效的。如果合同无效,合同中的违约条款自然也是无效的。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2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买房五证齐全是指哪五证二书一表
购房时提到的“五证齐全”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两书一表”指的是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以及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暴力犯罪具体是指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暴力犯罪具体是指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软暴力是与传统通过有形物理力所实施的暴力相对应的暴力形式,主要是指通过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对他人造成心理强制的犯罪行为。
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二、“软暴力”违法犯罪手段通常的表现形式有:
(一)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跟踪贴靠、扬言传播疾病、揭发隐私、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破坏、霸占财物等
(二)扰乱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破坏生活设施、设置生活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泼洒污物、断水断电、堵门阻工,以及通过驱赶从业人员、派驻人员据守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厂房、办公区、经营场所等
(三)扰乱社会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摆场架势、聚众哄闹滋扰、拦路闹事等
(四)其他符合本意见
第一条规定的“软暴力”手段。
通过信息网络或者通讯工具实施,符合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违法犯罪手段,应当认定为“软暴力”。
四、“软暴力”手段属于《刑法》
第二百九十四条
第五款第
(三)项“性质组织行为特征”以及《指导意见》第14条“恶势力”概念中的“其他手段”。
近亲结婚具体是指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近亲结婚是什么意思
近亲结婚,是指三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如果他们之间通婚,就称为近亲婚配,也叫近亲结婚。
近亲婚配的夫妇有可能从他们共同祖先那里获得同一基因,并将之传递给子女。如果这一基因按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方式,其子女就可能因为是突变纯合子而发病。因此,近亲婚配增加了某些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疾病的发生风险。近亲婚配使子女中得到这样一对纯合或相同基因的概率,称为近婚系数。
亲缘相近的个体间的通婚,一对夫妇,如在曾祖父以下世代有共同祖先,就算是近亲结婚。表兄妹结婚,就是较常见的近亲结婚。大多数国家都不鼓励近亲结婚,甚至禁止近亲结婚。中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直系血亲指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的关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同胞、叔(伯、姑)与侄(女)、舅(姨)与外甥(女)之间的关系。据调查,近亲结婚率,城市约为 0.7% ,农村
1.2% ,某些山区农村、海岛由于交通不发达,近亲婚配更高,因而遗传性疾病就较多。因此禁止近亲结婚是降低以至消除隐性遗传病发病率,提高人口素质的有效措施,是优生的主要内容之一。
二、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包括哪些
1、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
3、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4、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5、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五证二书具体指的是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