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单上写着自愿承认盗窃罪是什么意思?

最新修订 | 2024-08-28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检察院单上写着自愿承认盗窃罪是刑事自认,是自愿认罪的,承认盗窃行为事实。但即使如此也不能单凭当事人承认盗窃事实,就直接认定构成盗窃罪。还是需要有其他的证据加以证明。证据确凿后,检察院经过审查决定以涉嫌盗窃罪向人民法院起诉。

{ArticleTitle}

一、检察院单上写着自愿承认盗窃罪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当事人是自愿认罪的,承认盗窃行为事实,这属于刑事案件的自认,但即使如此也不能单凭当事人承认盗窃事实,就直接认定构成盗窃罪。还是需要有其他的证据加以证明,否则的话光当事人的自认,案件审理过程中并不能因此就断定一定构成盗窃罪。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1、客体要件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盗窃违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财物也构成盗窃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对主体的修改是对本罪修改的重要内容。依原刑法,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少年犯惯窃罪、重大盗窃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法取消了此规定。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综上所述,发生盗窃案件后,公安机关接到报案会展开侦查,逮捕犯罪嫌疑人案件侦查结束后移送检察院。在检察院起诉的时候,会向法院准备相关材料,在单子上面可以写上自愿承认盗窃犯罪,这是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自认行为。法院量刑的时候会考虑进去。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5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检察院单上写着自愿承认盗窃罪是什么意思?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1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6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1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7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0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0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2****43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8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2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4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0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4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0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4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1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无锡135****697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78****349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34****621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检察院立案意味着什么意思
检察院受理意味侦查终结,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对移送起诉的案件,一般情况下应当在一个月内审查结束并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检察院签认罪认罚单什么意思?
认罪认罚单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的具结书。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检察院退查案件的意思
[律师回复] 对于检察院退查案件的意思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检察院退查案件是什么意思
案件退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或出庭公诉过程中,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将案件依法退回侦查机关或侦查部门进一步查清事实,补充证据的诉讼活动。退查作为我国刑事诉讼活动的一项重要程序,是补充侦查最常用的方式,对于充分、全面的收集证据,准确、及时的惩罚犯罪分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退回补充侦查有以下几种情形,具体分为两类:
一类是实体性事由,一类是程序性事由:
(1)退回补充侦查的实体性内容是弥补侦查机关(部门)没有完成侦查阶段的任务。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6条、第267条的规定,结合办案实际,实体性内容主要有:
1、主要犯罪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2、犯罪构成要件欠缺的;
3、主要情节未予查实的;
4、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犯罪嫌疑人的;
5、其他对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的事实尚未查清的。
(2)《刑事诉讼法》第137条明确规定检察院审查应查明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刑事诉讼法》第43条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5条分别对以非法方法搜集证据的活动作了禁止性规定,并且后者还赋予人民检察院就侦查机关未另行指派侦查人员对侦查活动中以非法方法搜集的证据重新调查取证的,可以依法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因此,将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搜集证据或有其他程序违法或不完备的地方纳入退回补充侦查范畴,是有法律依据的,也是切实可行的。这里侦查程序违法或不完备应理解为“侦查中严重违反诉讼程序的”,具体可有两种情况:
①严重侵犯诉讼参与人的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如对犯罪嫌疑人;
②主要证据的搜集严重违法,导致证据证明能力存在缺陷难以采信,如以引诱、欺骗等方法向有关证人搜集证据。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5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检察院起诉意味着什么?
检察院起诉意味着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结束,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对侦查阶段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搜集的证据进行全面复查,既是对侦查工作的检查和验收。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检察院审查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检察院提审说明案件已经有可能到了检察院的公诉阶段,检察官提审嫌疑人。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的话,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人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维护被告人的最大利益。
《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审理
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应当按照
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对地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再审。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95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检察院不批捕意味着什么?
检察院不批捕意味着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检察院拘留意味着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总的来说,一旦被刑事拘留,就意味着亲属已经涉嫌犯罪,接下来需要走漫长的刑事案件程序。
二、公安机关拘留的程序
1、拘留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
2、拘留的执行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3、拘留的期限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根据以上规定,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5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检察院批捕意味着什么2024
检察院批捕意味着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被批捕也意味着案件正式进入到了刑事诉讼程序,并且将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要知道,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并不代表着被拘留的当事人就确实违反了刑法,但批捕就证实了这一情况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检察院批捕意味着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检察院批捕意味着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判决生效为止。
检察院批捕意味着:
一、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二、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侯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四、犯罪嫌疑人将在相对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在拘留所度日。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其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等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95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检察院有罪不诉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案件从公安机关移送到检察院之后,会根据不同的阶段和程序到去提审犯罪嫌疑人。如果案件是公安机关报请检察院批捕阶段,一般检察院会在7天之内做出是否批捕的决定,在这7天之内,检察院也会到去提审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核实案件的情况,来对其是否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案件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移送到检察院审查,在审查期间,检察院也会到去提审犯罪嫌疑人,这时检察院提审的目的,主要就是核实案情,询问侦查机关是否有违规侦查行为,准备材料,这时候基本上检察院就会对整个案子有一个全面的把握,确定事实、罪名等。因此,检察院提审只是其正常行使检察职能的一部分,根据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提审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审査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一)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
(二)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
(三)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
(四)其他需要听取意见的事项。
人民检察院依照前两款规定听取值班律师意见的,应当提前为值班律师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必要的便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检察院单上写着自愿承认盗窃罪是什么意思?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