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派人员的劳动关系是否有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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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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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委派人员的劳动关系是没有规定的,在我国的相关法律当中都没有就这个问题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但是根据目前的管理实践来看,委派人员的劳动关系一共存在着三种模式,和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和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同时和美派单位以及原单位之间存在着双重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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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派人员的劳动关系是否有规定?

我国有关法律没有就委派人员的劳动关系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根据目前的劳动关系管理实践,委派人员劳动关系存在几种模式:

1、受委派人员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

2、受委派人员与委派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3、受委派人员与原单位和委派单位存在双重劳动关系。

不论是什么模式,受委派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的承担方由三者进行协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二、什么关系构成劳动关系?

构成劳动关系,需要满足以下要件,缺一不可:

1、主体资格合法。

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合法,指劳动者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作为主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文体部门招收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须经劳动人事部门特批)。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合法,指用人单位须经主管部门批准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和其他相应的业务,享有法律赋予的用人资格或能力。

2、合同内容合法。

主要指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劳动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这里, “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就是法律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强制性规定。假若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为十个月,由于违背了上述“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强制性法律规定,显然是无效的。

3、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因为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所以是无效的。另外,如果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这样的劳动合同也应无效。

4、合同订立的形式合法。

《劳动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对于以口头、录音、录像等形式订立的劳动合同,均无效。

正因法律上没有对委派人员的劳动关系有明确规定,所以,具体是什么样的模式是要三方进行协商来确定的。受委派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身为劳动者应该享有的其他所有的合法权益,应该有原单位和派遣单位之间,在充分尊重职工本人意见的情况下协商决定,并且体现在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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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低保申领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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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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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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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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