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对每个人都是很重要的,它关系到我们的养老、医疗。在佛山,社保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为房屋限购政策规定,买房的条件需满足缴纳一年的的社保,社保补缴不予认可。佛山社保补缴新政策对一次性补缴社保作出了规定,45岁之前是不允许一次性进行补缴的。还有什么规定呢,我们大家一起来看一下。
佛山社保补缴新政策的相关规定
1、超过期限需补缴滞纳金和利息
社保断缴超过一定的时间期限,是需要缴纳滞纳金和利息的,按照现行规定,公司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45之前没有缴纳记录的不允许一次性补缴
以后达到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年满45岁周岁不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允许一次性趸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即意味着在45岁之前,必须有社保缴纳记录,否则是不允许一次性补缴的。
3、三类人可进行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
本地户籍,并在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青;
本地户籍,曾经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大龄人员(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
本地城镇户籍,曾经与国有企业或县级、镇级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已在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
医疗保险断缴影响比较的大,
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有所不同的是,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就可以享受退休医疗待遇。
如果断交在3个月内的,可以去补缴,如果断交超过3个月的,那么就得重新计算缴费年限(连续缴纳时间),也就是说社保中的医疗保险断交不能超过3个月。
如果出现意外中断医疗保险缴费,医保待遇从下个月起就停了,重新交还是可以报销的,那么医疗卡会有2到3个月的恢复期,在这2到3个月只能进行手工医保报销,是不能进行社保卡自动报销的。
佛山社保补缴新政策的规定是为了让大家对社保的关注程度提高,重视社保,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涵盖了医疗、养老、工伤、失业、生育等五个方面,对我们的生活有较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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