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房子监护人可以卖么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父母无权随意处置。
父母或因夫妻感情问题,或为孩子将来着想,或担心将来遗产税,登记在孩子名下的购房行为屡见不鲜。不少父母认为,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孩子的财产也是自己的,如果父母有需要,当然可以自行处置,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除为了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那么应如何证明“为了孩子利益”呢?一般情况下,房管部门要求采取由父母双方共同到场,以声明保证的方式说明是为孩子的利益处理该房产。有些时候可能会要求由街道、居委会等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也可以采取公证的办法,证明确实是为孩子的利益处理财产。同理,在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作抵押贷款时,银行会要求孩子的父母出具证明,证明是为了孩子的利益而办理。
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多半是出于对孩子的爱,但这种爱可能会带来麻烦,例如孩子太早拥有房产会造成依赖心理,还会造成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遭遇困境等等。从父母角度来说,万一孩子不孝顺,成年后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要想收回房屋的话,是很难得到法律支持的。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履行职责的原则与要求】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房屋登记在孩子名下有什么风险
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法律风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
(一)增加买房时的经济负担。
父母处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必须是基于子女利益。如果明显不利于子女财产利益,这样的行为将违法。例如,贷款买房,父母与子女共有。但用子女名下的房产份额与银行签订借款,此行为对子女财产的处分显然不利于子女财产利益,不知不觉中触犯了法律。也就是说,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将不能抵押贷款,必须一次性付清全部。
如果房产被登记到未成年子女名下,那么离婚时谁取得孩子的抚养权,谁就可以实际占有并使用该房产。这将导致夫妻在离婚时为了房屋而不是真正为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而去争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
(三)父母无法收回房屋。
如果未成年子女成年后不尽赡养义务,父母也无权要求收回房产。
(四)无法自由处分该房产。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也就是说,父母处分未成年子女的房产的前提必须是基于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比如说为了未成年子女治病、出国留学等。否则,不得随意处分登记到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
户主是孩子的,在法律上来讲理论上自己监护人是没有权利进行处理的,但是自己的利益维护需要一定的法律支持,所以自己需要到有关部门进行报备,说明自己的处置是为了孩子的利益,另一方面要呈现出一定的资料证明,从而有效的解决。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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