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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品种权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那么首先我们了解下什么是植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权是一种排他使用权,它跟专利权是一样的性质,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在完成育种后对该品种进行授权,从而可以享受到相关的权利,也能受到来自法律更多的保护。
植物新品种具有几大特性,首先新品种当然要具有新颖性,其次就是特异性,并且具有稳定性,且有适当的名称。
那么新品种是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的?由谁来保护?
新品种的保护在我国是由林业局和农业部两个部门进行保护的,且在部门职责中明确了各自保护的范围、内容,但是现在我们国家对于植物保护方面的范围基本还是限于植物品种的繁殖材料,这个意思是保护的对象并不是植物本省,而是对植物育种人权利的保护。
新品种的保护期限是多久呢?不同的植物时间是不一样的,主要是看对植物的培育时间长短,有的植物培育时间长,那么他们的保护期限也就长,我国对于一些植物的保护期限是20年,其他的都是15年,20年的主要是一些藤本植物,观赏类树木,还有林木、果树。
关于新品种的归属问题是怎样界定的呢?首先区分下单位和个人,主要区分的方式是个人的研究是否是职务性的研究,有些人研究是依托于单位的任务,利用单位提供的物质条件,比如提供研究需要的资金,还有培育的场地,用于繁殖的材料,因为很多材料都很难找,会花费很多时间,其他人作为辅助找,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又比如技术资料等等用于新品种研究。第二种就是一般情况下,针对这种具有排他使用权的产品,一般都会签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确定归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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