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罪罚金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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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应该对行为人处以3年以下这样一个刑期的有期徒刑,或者是聚拘役处罚,同时可以对行为人处以罚金的处罚方式,处以罚金的处罚方式可以单独进行处罚,也可以和有期徒刑一起执行,如果行为人的犯罪情节比较严重,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后果比较严重的,应该对行为人处以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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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罚金标准,从我国的《刑法》里面,我们可以找到答案,里面有这样一条规定,行为人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因为非法排放、或者是随意丢弃、处置有毒物质的废弃物、有放射性危险的废弃物、含有传染疾病病原体的废弃物等等物质,造成环境污染的,应该对行为人处以3年以下这样一个刑期的有期徒刑,或者是聚拘役处罚,同时可以对行为人处以罚金的处罚方式,处以罚金的处罚方式可以单独进行处罚,也可以和有期徒刑一起执行,如果行为人的犯罪情节比较严重,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后果比较严重的,应该对行为人处以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处罚,同时要处以罚金处罚。但是罚金的具体金额,在刑法里面并没有规定出来。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种案件的时候,可以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来决定罚金的金额,在这方面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而通常情况下在对犯此罪的罪犯判处罚金的时候,最低标准不能少于一千元。

污染环境罪当中,犯罪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包括以下这些内容:(一)行为人因为污染环境,导致县级以上的城区,饮水的水源发生中断,并且终端的时长超过了十二个小时。(二)行为人污染环境的行为导致特殊用途的用地、基本的农田、用于防护的林地收到十五亩以上面积的损坏,破环其他土地达到六十亩以上的面积,导致土地受到永久性的破环。(三)行为人污染环境导致林木发生死亡,破坏面积达到一百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导师树木的幼苗死亡,破坏面积达到七百五十株以上的情况。(四)行为人污染环境导致他人中毒,受伤害人数达到一百人以上。(五)行为人污染环境导致一人因其死亡,或者导致他人受到重度残疾的伤害。(六)曾经在两年之内因为违反国家规定,处理危险有毒物质污染环境,受到过两次以上的处罚,现在又重新就范的。(七)在一级保护区饮用水的水源地,倾倒危险有毒的物质,导致水源受到污染的。

污染环境罪的构成内容包括:实施犯罪的前提是违反了我国的国家规定,违反了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行为人实施了排放和处置的行为,把污染物置于特定的场所;行为人的最终结果导致了环境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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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污染环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污染环境罪认定 区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 两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两罪的主要区别是: 1、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犯罪。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而环境监管失职罪表现为环境保护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从而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这种严重不负责任主要体现为和玩忽职守,不尽职责的行为。 3、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对自然人作为本罪的主体没有限制条件,而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责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单位不构成该罪主体。
污染环境罪共犯如何处罚污染环境罪共犯怎么判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污染环境罪的共犯怎么处罚 《解释》第七条重申了对环境污染犯罪的共同犯罪处理规则,规定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 这里涉及到违法和犯罪的概念区别: 从广义上说,“违法”与“犯罪”是一对属种关系的概念,即所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犯罪是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因而也是违法行为。所以“违法”包括“犯罪”。 违法,有作为的违法和的违法两类。“作为”的违法,是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准做的行为,行为人做了。比如法律规定不准,那么就是作为的违法。“”的违法,是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做的行为,行为人没做。比如法律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必须在处罚决定作出前,向当事人告知其违法的事实、对其作出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那么没有告知便作出行政处罚,就是的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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