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提出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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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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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不需要进行赔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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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提出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吗?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另外,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五条规定:“经过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3、由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1996年原劳动部办公厅印发的《对〈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的规定:“由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4、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上述规定,如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解约经济补偿金。

双方必须要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也要写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要规定劳动关系的具体期限,用人单位也是不可以在合同期内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如果违规解约也是需要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赔偿金,当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也是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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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免除的前提要求有哪些情况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免除的前提条件有哪些情况
1、协议解除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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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当事人一方出现延迟履行,拒绝履行,不完全履行,债务人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等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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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定前提下解除冻结的适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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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案件审理完毕后、财产保全期限内,能否可以依职权解除冻结?笔者认为,不能依职权解除冻结,而应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审查是否解除冻结。理由如下:
(1)依职权解除冻结会侵犯到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甚至会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向申请财产保全是法律赋予的一项诉讼权利,只要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就应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应该由当事人自己处分,无权干涉。而且即使案件已经审理完毕,所冻结的财产权属已经明确,但并不能排除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的可能,如果依职权解除冻结后被申请人转移财产,那么冻结的目的将落空,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将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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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没有依职权解除冻结不会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产生影响。对申请人来说,如果被申请人不履行生效的裁判文书可向申请执行;对被申请人来说,可以在自动履行后申请解除冻结。

二、在案件审理完毕后、财产保全期限内,哪些当事人可以向提出解除冻结申请?解除冻结,影响着申请人诉讼目的的最终实现,也关系着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都可以向申请解除冻结,但并不仅仅限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可以向申请解除冻结。在法律实践中,有些权利人并不是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但他对所冻结的财产享有权益,比如在继承纠纷中,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可能没有涵盖所有的继承人。因此,笔者认为与所冻结财产有着利害关系的权利人都可以向申请解除冻结,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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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这出现一起事件 就是合同公司要提前解约 我想咨询一下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责任有哪些啊
[律师回复]
1、法定单方解除权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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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的是合同主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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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迟延履行的一方在对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2、不可随意主张解除合同
  双方最好在签合同时明确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或在对方违约时积极协商达成解除协议。
  不可随意主张解除合同,否则可能构成违约,造成损失。
  
3、单方解除合同时,合同必然会解除吗
  单方解除合同,并不表示该解约行为必然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因为一方在行使单方解约权的时候,只是他认为对方违约且该违约行为已达到可解除合同的程度。
  如果对方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违约且不同意合同解除的,应起诉法院,通过法庭审理,最终判定是否有违约行为及是否构成合同解除。
  
4、合同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
  当事人对合同解除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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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人通过行使解除权解除了合同,其与债务人均不再履行原给付义务,已提供的给付则须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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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部解除、部分解除与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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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债权人对于部分给付是否无利益,应以债权人通过订立合同所追求的利益为出发点,考察部分给付的保留能否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债权人的利益。
  部分解除,部分给付与部分对待给付的交换对于债权人而言是否较合同正常履行时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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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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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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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可以要求退还剩余租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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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承租人在没有过错的情形下,租赁的房屋毁损的,这种情形通常是指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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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房屋租赁合同中,有如下三种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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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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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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