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损失小是否就可以不用报警了
不一定。一般来说,只有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如果对事故成因及事实没有什么争议,可以达成协议的,即可自行解决。但是,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即使只有轻微财产损失还是需要报警,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机动车没有牌号、没有检验合格的标志及保险标志;
(2)驾驶人没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包括没有驾照,以及驾照过期的情形);
(3)事故一方当事人在驾车前,喝过酒或是服用过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
(4)尽管没有人员伤亡但当事人对事实或成因有争议的;
(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6)碰撞建筑物、 公共设施或其他设施的。
拓展资料
注意事项
第一步:保护好现场。保护好现场后,再及时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由交管部门进行事故的现场勘查。最好先明白在事故中负不负责任,再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肯定负责任,不管责任大小,都要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肯定不负责任,就不必向保险公司报案。
第二步:报案。这时,您要做的是,带上您的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开上受损的车到您的保险公司;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协助保险理赔人员查检出险车辆。
第三步:定损。拿着“车辆出险登记表”去找理赔部定损人员,并确定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定损后,会给您一张“定损单”,一定要留意:
1.不要遗漏修理;
2.注意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以防修车时不够用。如果在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车,您就不必管修理费定得高低——反正修理厂保证把您的车修好,若修不好保险公司得负责任。
第四步:修车。送车时要拿上“定损单”,把它和车一起交给修理厂。修理厂将按照“定损单”上所定项目修车。车修好后,您可以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把自己的车提回,同时索要加盖修理厂公章的“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
第五步:开具事故证明。您拿着对方车的修车发票和对方车主一起去交通队结案,得到一张加盖交通队公章的“事故证明”,也可以拿回自己被扣的证件。
第六步:递交单证。您将准备好的“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事故证明”、“赔款结算单”到保险公司理赔部,就可以等着领赔款了。
第七步:领赔款。大约在一星期之后您会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届时就可以带上单位公章、身份证明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回赔款了。
综上所述,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受损程度比较小,当事人和对方在各自都自愿的情况下,能够达成协议的,不会产生其他争议的,是可以不用报警的,双方各自解决就好了,当然,也不排除一些其他比较特殊的情况,在有必要的情况下,还是报警比较好。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