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怎么补偿

最新修订 | 2024-08-15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29人
专家导读 《劳动法》中提到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导致无法胜任工作的都要提前30天下发解除劳动通知书。劳动合同中没有提前说明将来单位地址会有所变动搬迁,单位就应该按照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对因单位搬迁地址变更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进行相应的金钱补偿。

{ArticleTitle}

根据《劳动法》中相关规定,劳动者如有以下情形者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因疾病伤残的原因无法在胜任工作的。

劳动者不适合目前工作,调岗培训后依旧无法胜任。

劳动者在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事实有所变动,导致无法继续胜任工作的。其中客观事实指的就包括公司搬迁地址变更、公司兼并以及公司资金转移的问题。很多人找工作都是以自身居住环境与单位时间距离来做支撑依据的。所以单位搬迁问题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是很重要的问题。

小王的工作单位要搬迁到同一个城市确实不同区域的地方,包括小王在内的其他员工都是因为家庭与单位的上下班问题无法前往单位新址继续工作。通过描述得知,因为单位搬迁导致无法继续胜任工作,是属于单位在客观情况下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单位应该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支付相关补偿。

有些用人单位觉得通知了新的单位地址,愿意去就去上班。不愿意去就自己辞职。这种行为是不正确的的或者说是违反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劳动法》中提到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导致无法胜任工作的都要提前30天下发解除劳动通知书。客观条件包括单位地址变动,而且劳动合同中单位地址是合同必备条件之一,单位地址的变动对员工上下班的影响是很重要的。劳动合同中没有提前说明将来单位地址会有所变动搬迁,单位就应该按照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对因单位搬迁地址变更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进行相应的金钱补偿。

如果单位因搬迁问题提供给劳动者上下班等相关应对措施,而劳动者依然辞职的。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7k字,预估阅读时间6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0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司搬迁怎么补偿
一键咨询
  • 163****27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5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6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7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5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2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3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2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7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3****14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5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2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2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4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7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公司搬迁补偿标准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如果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严重的变化导致了劳动者无法履行合同的话,经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协商之后,需要因为未变更的劳动合同的内容达成相应的协商而解除劳务合同。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公司本市搬迁有补偿吗
有赔偿。公司搬迁员工补偿标准,按照在该公司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搬运搬迁合同的范本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下: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________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
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10000元订金,
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
第二次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50%合计_________元  
(3)
第三次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40%合计_________元  
(4)
第四次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10%合计_________元  
(5)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电话:  乙方(签章):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希望对您有帮助。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0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司搬迁政府怎么补偿
具体需要赔偿以下内容:其一、因被征收而搬迁的公司的房屋价值的补偿;其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其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公司搬迁有没有失业补偿
有失业金赔偿。公司搬迁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什么是同步搬迁?异地,易地搬迁的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什么是同步搬迁?异地,易地搬迁的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搬迁对象和规模: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贫困发生率50以上、50户以下的自然村寨优先实施整体搬迁。
2.搬迁补助标准:“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实行差别化补助和奖励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非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
1.2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的,人均奖励
1.5万元。鳏寡孤独残(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等特困户先由民政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安置,民政供养服务机构不能安置的,再由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
3.住房建设标准: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防止贫困农户因搬迁负债而影响脱贫,城镇安置的按人均不超过20平方米,农村安置的按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每户住房面积根据家庭实际人口合理确定。
4.办理流程:自愿申请搬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公示搬迁户名单→搬迁群众纳入年度实施计划→下达年度资金计划→搬迁群众享受补助资金。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00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0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司搬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企业搬迁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应按照以下标准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改造是先搬迁后建设还是先建设后搬迁?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利润被限在3%以下,以微利价出售。而棚户区改造房则以商品房对待出售,限制的市场利润比经济适用房高。  
一、经济适用住房优惠政策:比经济适用房高。  
1、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商业网点建设费以及契税,减半征收水电增容费等各种税费。建设用地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优先给予办理有关手续。另外,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费只限于1%~3%,市场利润被限在3%以下。  
2、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构成  o住房建设的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  o勘探设计和前期工程费;  o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  o建设安装工程费;  
3、以上4项之和为基础的1%~3%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3%以下利润、规费(各地有优惠政策)。商品房除以上8项外,土地出让金,利润不受限制,由市场决定。  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1%~3%的管理费。经济适用房以微利价出售。只售不租。其成本价由7项因素(征地折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安费、管理费。贷款利息、3%以内的利润)构成。出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价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而且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  
二、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  
(一)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收购棚户区土地,实行熟地出让。土地出让金退给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土地收购资金周转及棚户区改造。  
(二)棚户区改造项目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有关政策,建设用地实行划拨(含非住宅用地),行政性收费减半,按照普通商品房对待与管理。  
(三)居民回迁房、定销商品房建设用地享受土地划拨、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经营性收费减半的优惠政策。  
(四)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红线外没有大配套管网的,电业、供水、供气、供热、电信、邮政、广电等单位要按照规划要求,分别出资同步建设。应由市政承担的公用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要落实资金,优先建设。  
(五)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照顾。对符合条件的改造项目,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征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承受普通住房的,免征契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部分,暂不征收营业税,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搬迁红线外什么意思,搬迁红线外的含义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时,政府可以对国有土地进行征收,而征收土地的时候,就需要对房屋进行拆迁。红线是规划部门划定的项目用地单位,红线内拆迁,红线外不能强制要求你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公司搬迁怎么补偿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