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失业保险制度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失业保险制度,其实从法律意义上面来讲就是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筹集一定的基金来用于失业保险,使得因为失去了工作而暂时没有劳动力、没有相关的劳动报酬的一些劳动人员可以依靠社会保险制度得到一定的帮助。
什么是失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对于现有的这个社会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保障体系,也同时是我国现有的一个就业机制形成的一个必要条件。为了发挥得现有的失业保险的一个作用,对于失业保险制度进行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在成立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之后,在原有工作的一个基础之上,相关的部门之间紧密结合,加快了对于新的失业保险的相关的行政法规的制定速度,在经过广泛的征求群众和其他的部门意见之后、经过了反复的研究论证,向我国现有的国务院上报了现行的《失业保险条例》。那么失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哪一些内容,是不是真正的确保了相关的员工在失业之后的一个基本生活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就是失业保险制度里面的主要包括了哪些内容:

第一,就是建立关于公民失业相关的专项基金;

第二,就是建立关于公民失业的专项基金的相关的管理机构;

第三,进一步的完善对于失去了工作的公民的管理与相关的服务;

第四,建立相关的转业的集体训练和相关的生产自救实体。

失业保险制度,其实从法律意义上面来讲就是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筹集一定的基金来用于失业保险,使得因为失去了工作而暂时没有劳动力、没有相关的劳动报酬的一些劳动人员可以依靠社会保险制度得到一定的帮助。失业保险制度的目的就是通过构建一个社会保险基金的方法,让失业的人员可以在失业期间达到一定的帮助,保证失业人员的一个基本的生活,并且对他们进行专业的转业培训、介绍给他们相关的岗位,让他们可以重新找到一份新的工作,开始新的生活。失业保险制度对于失业人员的帮助还是挺大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3千字,阅读时间约5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8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什么是失业保险制度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2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4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1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2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3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2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4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1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1****53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5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1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3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7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6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6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失业保险制度规定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是什么
失业保险制度当中规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缴纳失业保险费已经年满一年,被迫中断就业的,已经在当地的社保机构办理过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需求的。意思就是在给当事人发放失业保险费期间,还会主张进行再就业培训的,领失业保险的时间也有限制。
10w+浏览
我现在在工厂上班五年了,也缴纳了失业保险,现在我想了解下我国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的规定有哪些?
[律师回复]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1、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在失业或劳动争议结案后六十天内,填写《失业待遇申报表》,并携带小一寸彩照两张、失业证明、户口簿(属干部、固定工身份的职工还须带个人档案)复印件来待遇计发科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同时还需到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职工,每月7-9号(法定休息日顺延)必须带本人《失业待遇证》亲自来清远市社会保险局失业签到处签到,否则将停发当月待遇,以后也不予补发,连续二个月不来签到的,按重新就业处理,停发所有失业保险待遇。
3、失业救济金委托清远市工商银行统一于每月最后一天发放,失业人员凭存折到工商银行储蓄网点自行领取。
失业的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以下简称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一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可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每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尚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月份前后合并计算。
失业保险金按被保险人原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逐月计发。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根据法律规定什么是失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制度是保护那些非自愿丢失工作的自愿的一种社会福利制度,任何在入职后单位给其缴纳了社保的职员,若是由于单位的原因,不能与职员继续保持劳动关系,此时只要职员个人提出请求,相关部门就需要按照失业保险制度发放补贴。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8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何制定企业工伤保险制度
1、责任补偿原则又称为无过失补偿原则。按照这一原则建立工伤保险基本消除了雇主责任制的弊端。2、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基本原则,它可以更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3、个人不缴费的原则,是工伤保险与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的区别之处。4、区别因工与非因工的原则,是建立工伤保险的出发点和前提。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工伤保险制度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总的来说,工伤保险无论对劳动者个人还是对企业,都是一项“双赢”的保障措施。工伤保险制度通过立法强制实施,保障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制度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职工的尊重,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工伤保险保障了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妥善处理事故和回复生产,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工伤保险制度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标志。 首先,就工伤保险制度的贯彻实施,对劳动者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一下三点: 1.工伤保险制度保障了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和医疗及职业康复的权利,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必要措施。 2.工伤保险制度能够保障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劳动者本人或其家属在生活发生困难时的基本生活需要,防止受工伤的劳动者或其家属陷入生活贫困状况,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劳动者及其家属的后顾之忧。工伤保险制度是为受工伤的职工及其家属提供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3.工伤保险制度保障了受伤害劳动者或其家属的合法权益,是社会对劳动者所做的社会贡献的肯定,有利于增强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 其次,工伤保险制度的贯彻实施对企业经营发展的主要作用表现在一下两方面: (1)工伤保险保护了企业和雇主,尤其是资金不足的小企业。因为工伤保险具有互助互济的特点,它统一筹措资金,分担风险,所以对于企业和雇主来说,尤其是资金紧张的企业,当遇上一个重大的工伤事故,需要支付受伤职工大宗补偿费时,由社会保险机构在社会范围内调剂基金进行支付,能够弥补企业资金的不足,也可以把工伤给企业和雇主带来的风险和损失降到最低。 (2)工伤保险有利于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伤保险通过与改善劳动条件、安全教育、防病防伤宣传、医疗康复等措施相结合,可以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减少工伤事故发生率,由此减少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十一条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318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工伤保险制度的作用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总的来说,工伤保险无论对劳动者个人还是对企业,都是一项“双赢”的保障措施。工伤保险制度通过立法强制实施,保障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制度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职工的尊重,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工伤保险保障了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妥善处理事故和回复生产,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工伤保险制度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标志。 首先,就工伤保险制度的贯彻实施,对劳动者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一下三点: 1.工伤保险制度保障了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和医疗及职业康复的权利,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必要措施。 2.工伤保险制度能够保障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劳动者本人或其家属在生活发生困难时的基本生活需要,防止受工伤的劳动者或其家属陷入生活贫困状况,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劳动者及其家属的后顾之忧。工伤保险制度是为受工伤的职工及其家属提供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3.工伤保险制度保障了受伤害劳动者或其家属的合法权益,是社会对劳动者所做的社会贡献的肯定,有利于增强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 其次,工伤保险制度的贯彻实施对企业经营发展的主要作用表现在一下两方面: (1)工伤保险保护了企业和雇主,尤其是资金不足的小企业。因为工伤保险具有互助互济的特点,它统一筹措资金,分担风险,所以对于企业和雇主来说,尤其是资金紧张的企业,当遇上一个重大的工伤事故,需要支付受伤职工大宗补偿费时,由社会保险机构在社会范围内调剂基金进行支付,能够弥补企业资金的不足,也可以把工伤给企业和雇主带来的风险和损失降到最低。 (2)工伤保险有利于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伤保险通过与改善劳动条件、安全教育、防病防伤宣传、医疗康复等措施相结合,可以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减少工伤事故发生率,由此减少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十一条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企业改制失业保险金怎么办?
企业改制职工未交失业保险,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进行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或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8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失业保险是什么,怎么领取失业保险?
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是公司办理了解聘的报备;是公司向社保局递交解聘通知书以及失业证明档案材料,失业登记表等材料;失业人员被解雇之后进行失业登记;市社保局审查之后通过,领取失业金。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社会保障 > 失业保险 > 什么是失业保险制度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