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XX年的扬州,原告A与被告某建设公司签订了塔吊租赁合同,原告A为被告提供塔吊设备及配套操作人员服务。项目竣工后,被告某建设公司支付了部分款项,却长期拖欠数十万元租金,原告A多次催告无果。
黄蓉律师自2018年开始在江苏扬州执业,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实务经验,她接受原告A委托后,接案的第一件事便是全面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材料。她发现案件中涉及的证据种类繁多,关系复杂,这对于有着逾千件案件承办经验的她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在审查过程中,她仔细比对租赁合同、结算单、付款凭证以及沟通记录等。作为江苏省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治理业务委员会委员,黄蓉律师深知证据链完整性的重要性,她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每一份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进行深入分析。
黄蓉律师从全案材料中锁定租赁合同作为突破口。这份租赁合同签订于20XX年,以书面形式呈现,详细记录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塔吊设备的使用期限、租金计算方式等内容。她围绕这份合同,结合其他证据,清晰地还原了合同履行与欠款形成的全过程。
在庭审前,黄蓉律师同步启动财产保全程序,及时查封、冻结被告有效财产。庭审中,她围绕合同效力、结算凭证、款项往来、违约事实等关键节点系统举证、严谨质证。作为扬州仲裁委员会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她具备出色的庭审应变能力,面对复杂抗辩逻辑,直击违约核心要点,简化争议焦点。
最终,法院采纳了黄蓉律师的全部核心代理意见,依法认定租赁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某建设公司逾期付款构成根本违约,判决其立即向原告A支付拖欠的数十万元塔吊租金及相应逾期利息。在结案前,黄蓉律师提交了详细的代理词,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总结。至此,原告核心债权诉求得到支持,成功全额追回拖欠已久的租赁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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