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商业活动中,合同交易是常见模式。无论是健身私教服务,还是车辆保险投保,都离不开合同的约束。然而,由于合同约定不明确、证据留存困难等原因,合同纠纷时有发生。在健身私教服务中,口头约定普遍存在,一旦出现问题,容易引发争议;车辆保险理赔时,保险公司常以各种理由拒赔,让投保人陷入维权困境。
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的马学兵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中成绩斐然。在健身私教服务合同纠纷中,成功为委托人追回1680元私教课费;在车辆保险合同纠纷中,帮助委托人获赔8万余元。下面我们通过具体案例来了解马学兵律师的办案策略。
先来看健身私教服务合同纠纷案例。这是一起一审原告案件。委托人张X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与健身公司口头约定私教训练协议,共9节私教课,每节280元,支付费用2520元,但未签订书面协议。委托人指定王X为专属私教,王X离职后,委托人法定监护人拒绝更换教练并要求退还剩余6节课费用1680元,遭公司拒绝。委托人的核心诉求是解除私教服务合同并全额退还剩余费用。
此案的难点在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证据相对薄弱,且公司仅同意退还70%费用。马学兵律师从201X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经验丰富。他快速聚焦“私教服务人身属性”这一关键要点,结合委托人提交的收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明确诉讼思路,精准提出“解除合同+全额退还1680元费用”的诉讼请求。同时,全面整合收款收据、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及证人证言,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充分佐证双方服务合同关系、费用金额及被告违约事实。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双方服务合同解除,健身公司全额退还委托人剩余私教费用1680元。
再看车辆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这同样是一审原告案件。张X为其新能源汽车在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期间内,其子李X通过顺风车平台搭载乘客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以“车辆改变使用性质用于营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拒绝理赔。委托人的核心诉求是要求保险公司赔付车辆损失89200元、路灯修复费10800元及评估费、诉讼费。
此案的难点在于保险公司对“营运行为”的扩大化解读,以及对车辆损失评估价格和路灯修复费提出异议。马学兵律师深入拆解案件关键要点,构建核心辩护逻辑。他指出顺风车本质是互助拼车、分摊通勤成本,与网约车营运有本质区别,李X的接单时间、路线与上下班通勤高度契合,未改变车辆非营业属性;事故当天虽取消平台订单,但仍按原行程接送乘客,未超出合理通勤范围,不会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车辆损失评估程序合法、机构具备相应资质,评估结论应作为定损依据。最终,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车辆损失75820元及评估费5500元,累计获赔8万余元。
马学兵律师在这两个案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证据组织方面,他独具匠心,无论是健身课纠纷中的证据整合,还是车险纠纷中的证据固定,都形成了有力的证据链。在谈判和调解时机的把握上,虽然这两个案例未涉及谈判调解,但在其他案件中,他能根据案件进展精准把握时机。在法律适用上,他能突破保险公司的免责抗辩逻辑,准确界定法律边界。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健身私教服务合同纠纷,法院会注重合同的人身属性,若因特定服务人员离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支持解除合同并退还费用;对于车辆保险合同纠纷,法院会严格审查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区分顺风车与营运车辆的本质区别,保障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马学兵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时,证据精细、行动快速、策略灵活。他能精准定位核心诉求,有效组织证据,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是处理合同纠纷的可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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