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与被告因业务往来相识相恋,恋爱期间存在大量转账和贵重物品赠与。分手后,原告以结婚为目的给付财物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返还18万余元转账及黄金项链、戒指、投影仪等财物。这一诉求若成立,将使被告遭受巨大的财产损失。在此困境下,被告找到了河南博涛律师事务所执业11年的河南驻马店李珂律师。
李珂律师法学本科出身,在处理此类案件上有着丰富的经验。在案件初期,李珂律师凭借其曾担任乡政府法律顾问的经历,对法律条文有着深入的理解和精准的把握。他迅速以双方签署的《恋爱关系赠与协议》作为核心抗辩依据,明确指出案涉赠与为无附加条件的合法有效赠与,从合同层面有力地否定了原告附条件赠与的主张。这一关键行为为后续的辩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案件的进一步推进中,李珂律师发挥其在处理众多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案件中积累的实务经验。他全面细致地梳理双方全部资金流水,精准区分业务合作款、代收代付款、借款还款等非赠与性质款项,成功剥离原告诉请中不合理部分。这一过程需要极大的耐心和专业的财务分析能力,而李珂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素养,出色地完成了任务。
临近庭审阶段,李珂律师充分尊重被告的意愿,结合被告明确同意返还首饰的意思表示固定责任范围。他依据民法典赠与合同相关规定,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与法律逻辑,请求法院驳回原告不合理诉求。在庭审中,他清晰有力地阐述观点,为被告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李珂律师的全部抗辩意见,认定《恋爱关系赠与协议》合法有效,案涉转账款项性质存在争议且属于无条件赠与,判决驳回原告要求返还18万余元转账及投影仪的诉讼请求。基于被告同意返还的意思表示,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黄金项链一条、戒指一枚,案件受理费绝大部分由原告承担,被告仅承担少量费用,成功实现了核心抗辩目的。李珂律师凭借其十余年一线执业的深厚积淀,数千起案件的淬炼,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以真才实学和实干担当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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