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
原告和被告一是夫妻,两人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约定财产分别所有。然而,在双方离婚诉讼前后,被告一却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用转账、代付购房款等方式,把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给了近亲属被告二。原告发现后,委托王航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确认赠与行为无效,让二被告返还全部财产以及资金占用利息。
核心争议点及拆解
第一,赠与行为是否有效?
法院查明:法院通过审查银行流水、微信支付记录、购房凭证等大量证据,发现被告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原告同意就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主张:原告主张被告一的赠与行为未经自己同意,且被告二不属于善意取得,赠与行为应无效。被告则未明确说明赠与行为有效的合理理由。
法院认定:法院认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被告一擅自处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主观存在恶意,被告二也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所以赠与行为无效。
第二,被告二是否应返还财产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法院查明:被告一将财产赠与被告二,导致原告财产受损,且原告起诉要求返还财产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双方主张:原告要求被告二返还财产六十余万元,并按LPR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被告未对返还财产及支付利息提出合理抗辩。
法院认定:因为赠与行为无效,被告二取得财产没有合法依据,所以法院支持原告的请求,判令被告二返还财产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第三,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由谁承担?
法院查明:在诉讼过程中产生了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双方主张:原告要求二被告承担相关费用。被告未对费用承担提出异议。
法院认定:由于被告的赠与行为被认定无效,法院判决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二被告按比例承担。
整体判决结果
法院全面支持了原告的核心诉求。判决确认被告一的赠与行为无效,被告二要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返还财产六十余万元,并按LPR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同时,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二被告按比例承担。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对于大额财产的处置一定要商量着来,别擅自做决定。要是发现对方有擅自转移财产的迹象,要及时收集证据,像银行流水、支付记录这些都很重要。一旦发生纠纷,要尽快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尾
这起案件最终法院判决确认赠与行为无效,被告返还财产及支付利息,有力地维护了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的合法财产权益。代理这个案子的,是陕西恒欧律师事务所的王航律师。王航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本科的学习为他打下了扎实的法律基础。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200多件,成功办理婚姻家事等领域相关案件80+件。正是这些丰富的实战经验,让他在本案中能够精准锁定违法事实,形成完整证据链,还能精准适用法律,最终帮助原告成功追回六十余万元。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律师价值的最好证明。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