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没钱退赃款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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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债务应当清偿。如果当下不能立刻偿还的,可一选择分期付款的方式,但是必须经过债权力个法院的允许。但是,如果不是无力偿还有不同意还债的,就该采取强制法律手段,比如通过法院判决归还。
罪犯没钱退赃款怎么办

罪犯没钱退赃款怎么办

个人认为,犯罪分子承担刑事责任是对自身的违法行为所该受到的惩罚,于此同时并不能因此免除民事赔偿义务,对受害人来说,采取法律手段最主要的目的在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利益,如果罪犯因为无钱退赃款而不了了之,这对受害者来说是不公平的,这种说法在当今法制社会的今天是无法成立的,因为无钱偿还并不可以也不能成为免责的法定理由。

在当今的法制社会,随着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不断完善,“罪犯没钱退赃款”的问题得到了更好的解决,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应当清偿。如果当下不能立刻偿还的,可一选择分期付款的方式,但是必须经过债权力个法院的允许。但是,如果不是无力偿还有不同意还债的,就该采取强制法律手段,比如通过法院判决归还。”综上所述,无论有钱没钱,债务人都必须偿还债务是无可厚非,是确定、一定以及肯定的。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八十九条 【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从实际情况出发,如果出现债务人无力偿还的情况又分为不同的两种,解决办法也有不同的两种:一种情况是暂时无力偿还,这种情况可以采取合理的措施。换种说法,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债务人可以采取分期偿还的办法,日积月累地偿还债务,虽然时间的长短有点不如人意,但是总会有还清的一天,总的来说,分期偿还比无力偿还要好一些。如果情况再糟糕一些,也就说的是另一种,就是永久无力偿还。对于这种情况,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表明债务人确定没有能力偿还,则只能就通过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抵债来清偿,也能一定程度上维护受害者利益,好过债务人无力偿还导致受害者利益遭受巨大损失。

对于罪犯来说,法制社会法律有明文规定,刑罚的轻重适应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轻重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的大小。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可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有利于罪犯减刑。当然,如果当事人不予赔偿,被害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比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控诉,提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法律规定如下: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罪犯没钱退赃款的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明文规定:人民法院在必要之时可以采取必要之法,在一定情况下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比如可以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来达到保全目的。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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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共同犯罪怎样认定退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共同犯罪中如何认定全部退赃 根据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及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来准确量刑也当然包含对这一精神的贯彻。这就决定了充分界定各被告人在该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所犯罪行轻重及所负刑事责任大小的基础上再结合具体退赃退赔数额来确定对基准刑的调节比例。 具体量刑时, 首先应该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大小确定其在共同犯罪数额中应负担的退赃退赔的份额, 然后根据其退赃退赔的具体数额与应负担份额的比值来衡量该被告人是属于全部还是部分退赃退赔,并据此确定对基准刑的调节比例。 将共同犯罪的数额作为每个被告人的犯罪数额来认定的,刑法做这样的设计是根据共同犯罪的特点及打击共同犯罪的考虑。但在退赃退赔的问题上我们不能认为只有当每个被告人退赃退赔的部分都达到共同犯罪的数额时才是全部退赃退赔,这样的观点超出了公众对设定这一量刑情节价值基础的理解。 因为规定退赃退赔的量刑情节更多的是从减轻犯罪的危害后果,弥补损失的角度来考虑的。因此当各被告人退赃退赔数额的总和达到了犯罪数额,此时能够弥补犯罪造成的损失,就应当认定为是全部退赃退赔。 共同犯罪的主观方面 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首先,有共同犯罪的认识因素: (1)各个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实施某种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与自己一道在共同实施该种犯罪; (2)各个共同犯罪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和他人的共同犯罪行为结合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其次,有共同犯罪的意志因素: (1)各共同犯罪人是经过自己的自由选择,决意与他人共同协力实施犯罪; (2)各共同犯罪人对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都抱有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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