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的当事人都是茶叶经营个体户。2019年9月,委托人把自己的茶叶存放在另一个个体户的仓库里,双方约定茶叶销售要经过委托人同意。后来,这个个体户在得到委托人同意后销售了茶叶,却没有足额支付茶叶款,只给了一部分,剩下的就开始找各种理由推脱。
到了2020年4月,在委托人的催收下,这个个体户写了一张欠条,承认还欠55376元茶叶款,还承诺在2020年10月20日前还清,并且约定因为这笔债权债务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追偿费用都由他承担。可是还款期限到了,他只还了6000元,剩下的49376元一直拖着不给。于是,委托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就委托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的李熙律师,向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剩下的茶叶款和资金占用利息,还要被告承担律师费和诉讼费。
这起案件有三个核心争议点:
1.欠条是否是在威胁下出具的:被告说欠条是在委托人威胁、谩骂的情况下写的。法院查明,被告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是在欠条出具之后形成的,只能证明委托人催款时的言语行为,没办法证明写欠条的时候被告受到了人身威胁,违背了真实意愿。而且被告自己也承认欠条是他亲笔写的还按了手印,所以法院认定欠条是合法有效的。
2.茶叶单价是否合理:被告认为欠条里约定的茶叶单价不合理。但是欠条已经明确写了茶叶单价和总金额,被告作为一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欠条上签字按手印就表示他认可了这个金额,所以被告说单价不合理没有事实依据,法院没有采信。
3.被告与实际买受人的债务关系能否成为拒付理由:被告说茶叶实际买受人没有给他钱,所以他没能力一次性支付,只同意分期支付或者用茶叶抵债。法院认为,被告和实际买受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和本案没有关系,不能作为他不向委托人支付茶叶款的理由。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完全采纳了李熙律师的代理意见,做出了如下判决:
1.被告要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天内,偿还原告茶叶款49376元、律师费5000元,并且从2020年10月21日起,按照年利率5.005%计算支付49376元茶叶款的资金占用利息,直到还清为止。
2.案件受理费1034元,减半收取517元,由被告承担。如果被告没有按照判决规定的时间履行付款义务,还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维护,诉讼请求基本都实现了。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在生意往来中,不管关系多好,涉及到金钱交易,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写欠条,把关键信息,像金额、还款时间、违约责任等都写清楚。遇到对方不还钱的情况,要及时催收,保留好催款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如果对方耍赖不还钱,要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尾
这起茶叶代销欠款纠纷,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偿还欠款、支付律师费和利息,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这也提醒我们,在商业活动中要遵守契约精神,诚信经营。
李熙律师毕业于西南大学法学本科,系统掌握法学核心知识,为执业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从2018年执业至今,她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有百余起成功案例。在这起案件中,她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准确地抓住了案件的关键,有力地反驳了被告的抗辩理由,让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