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山东省烟台市某法院受理了原告张X与被告山东XX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XX公司的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张X自2021年1月起在被告公司处从事运输业务,2023年9月至12月期间,被告烟台分公司未结算运费91490元,原告为维护权益起诉两被告。
接手本案的,是2017年开始执业的律师宋晓。该律师在审查证据时产生怀疑,原告与被告未签订书面合同,仅靠微信聊天记录能否有力证明欠款事实。
为了核实,宋晓律师逐页查看微信聊天记录打印件,用红笔标记出涉及运费金额、对账时间等关键内容。随后,又通过技术手段提取微信聊天记录的原始数据,验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经过查证,发现聊天记录中被告烟台分公司负责人赵XX明确认可了欠款金额,且与原告主张的一致。
最终,法院认定微信聊天记录可作为有效证据,支持了原告的诉求。宋晓律师凭借多年处理经济纠纷案件的经验,总结出在合同纠纷中,电子证据的审查要注重其来源、真实性和关联性。他计划构建一套电子证据审查的知识工具,以更好地应对类似案件。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