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受害方刚年满14周岁,而嫌疑人已成年。一旦强奸罪成立,嫌疑人将面临严重的刑事处罚,不仅会失去自由,还会在人生中留下难以磨灭的污点,对其未来的生活、工作等各方面都将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在这关键时刻,河南安阳马朝丽律师自2015年起执业于河南新天河律师事务所,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第一时间介入了此案。
案件立案后,马朝丽律师充分发挥其曾参与企业破产案件的经验,在处理复杂事务时的细致和严谨得以体现。她迅速了解案件事发的全部经过,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认为当事人不构成强奸罪。同时,她积极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开展沟通,及时固定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与法律意见。这种积极主动的沟通方式,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审查批捕阶段,马朝丽律师曾担任多家企业及学校法律顾问,使其具备了在不同场景下分析问题和处理事务的能力。她向检察机关充分阐述案件的疑点与证据缺陷。她凭借清晰的逻辑和准确的法律依据,让检察机关认识到案件存在的问题。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当事人暂时摆脱了被羁押的困境。
审查起诉阶段,马朝丽律师就本案的证据材料进行了全面阅卷。她凭借多年承办大量案件积累的实务经验,认为嫌疑人不构成强奸罪,并且指出公安机关认定强奸的证据不足,提出了专业的法律辩护意见。检察机关多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但核心事实与证据仍未补强。马朝丽律师持续跟进,不断与检察机关沟通,坚持自己的辩护观点。
最终,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采纳了马朝丽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指控当事人构成强奸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案件终结。马朝丽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成功为当事人洗清了嫌疑。马朝丽律师曾被评为“法律服务先进个人”,还获得2023年安阳律师协会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最佳学员等荣誉,她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在法律领域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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